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
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产业链闭环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张利军周献慧方国兵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