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8证券简称:龙净环保公告编号:2024-129
债券代码:110068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龙净转债”赎回(暨摘牌)最后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7日
*赎回价格:101.327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4年12月18日
*最后交易日:2024年12月12日
自2024年12月13日起,“龙净转债”停止交易。
*最后转股日:2024年12月17日截至2024年12月16日收市后,距离12月17日(含当日,“龙净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个交易日,12月17日为“龙净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龙净转债”将自2024年12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龙净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按照9.92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1.327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龙净转债”已停止交易,特提醒“龙净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以避免可能面临的投资损失。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7日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龙净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龙净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龙净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龙净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龙净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龙净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龙净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7日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龙净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2.9元/股),已满足“龙净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本次赎回对象为2024年12月1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龙净转债”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1.327元/张。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 1.8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 3月 2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2024年12月18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269天。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80%*269/365=1.327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327=101.327元/张。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登记日前的每个交易日披露“龙净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龙净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4年12月18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龙净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4年12月18日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并
在上交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龙净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自2024年12月13日起,“龙净转债”停止交易;截至2024年12月16日收市后,距离12月17日(含当日)(“龙净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个交易日,12月17日为“龙净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4年12月18日起,本公司的“龙净转债”将在上交所摘牌。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自2024年12月13日起,“龙净转债”停止交易。截至2024年12月
16日收市后,距离12月17日(含当日)(“龙净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个交易日,12月17日为“龙净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龙净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二)投资者持有的“龙净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
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龙净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1.327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龙净转债”将在上交所摘牌。
“龙净转债”已停止交易,特提醒“龙净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7-2210288特此公告。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