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宁沪高速股票代码:600377编号:临2024-050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苏交控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东公司”)
*本次解除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担保解除后,本公司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元。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原担保情况概述2022年4月29日,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作为受让方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向江苏交控协议收购其持有的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杉清能公司”)100%股权,并约定由本公司代替原股东方江苏交控为云杉清能公司控股子公司如东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的贷款(授信总额度人民币40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本公司收购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以及2022年6月18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后续如东公司(借款人)、国开行(贷款人)、江苏交控(原保证人)、本公司(现保证人)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变更协议》,借款合同保证人由江苏交控变更为本公司。同时国开行与本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约定本公司就如东公司在国开行的项目贷款向国开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解除情况
为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提升公司的财务稳健性,本公司积极与国开行协商解1除担保事宜。鉴于江苏如东H5#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己纳入《江苏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对于优化能源结构,支持江苏省内绿色产业发展和清洁能源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和必要性,国开行同意解除本公司对如东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保留如东公司于本公司收购其母公司云杉清能公司前,以其依法可以出质的江苏如东H5#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按贷款人贷款额占项目总贷款额的比例,向国开行提供的质押担保。
2024年9月27日,本公司(保证人)及如东公司(借款人)与国开行(贷款人)
签署《人民币信贷合同变更协议》,三方约定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保证合同效力终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于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0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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