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函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今日收到贵公司《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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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所提出的事项,现
回复如下:
1、本人在贵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贵公司
股票.
2、2021年6月,本人控制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吉利远程新能
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与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筹划关于贵公司的
资产剥离事项,截至2024年11月1日,该事项无相关进展,具
有重大不确定性.除此之外,不存在影响贵公司股价波动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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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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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李书福
2024年11月1日
回复函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今日收到贵公司《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所提出的事项
现回复如下:
1、本公司在贵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贵公
司股票.
2、2021年6月,本公司与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筹划关于贵公
司的资产剥离事项,截至2024年11月1日,该事项无相关进展.
具有重大不确定性.除此之外,不存在影响贵公司股价波动的其
他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M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1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