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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27 00:00 查看全文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 汉马 编号:临 2025-03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内容: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855850.00万元。

现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5年度向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物友好”)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280000.00万元调减至80000.00万元,向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智通”)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40000.00万元调增至240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河北醇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醇氢科技”)并向

其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15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四川商用车”)并向其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4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远程汽车”)并向其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2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浙江吉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商务”)并接受其提供的劳务预计金额568.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邯郸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远程智通”)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27500.00万元新增

2025年度关联方湖州远程汽车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4000.00万

1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黑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醇氢科技”)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6386.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天

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远程商用车”)并向其销售产

品、商品预计金额1105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926354.00万元。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调整

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

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范现军先生、周建群先生、郭磊先生、刘汉如先生、端木晓露女士、赵杰先生在审议该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

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5年度向万物友好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280000.00万元调减至80000.00万元,向远程智通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40000.00万元调增至240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河北醇氢科技并向其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15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吉利四川商用车并向其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4000.00万元,新增

2025年度关联方湖州远程汽车并向其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2000.00万元,新

增2025年度关联方吉利商务并接受其提供的劳务预计金额568.00万元,新增

2025年度关联方邯郸远程智通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27500.00万元

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湖州远程汽车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4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黑龙江醇氢科技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

6386.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天津远程商用车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

预计金额1105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926354.00万元。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日常

关联原预计2025调整后20252025年1-2月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备注交易年度预计金额年度预计金额份实际发生金额类别吉利四川商公司(包含下属分、子主要为采购汽用车有限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04000.0028.51车零部件等司车零部件向关联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河北醇氢科主要为采购汽人采购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015000.000技有限公司车零部件等原材料车零部件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湖州远程汽主要为采购汽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02000.000车有限公司车零部件等等车零部件接受关浙江吉利商公司(包含下属分、子联人提主要为差旅服务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0568.000供的劳务等公司的劳务务向关联浙江远程智公司(包含下属分、子主要为销售商人销售通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40000.00240000.002.58用车及其配套

产品、公司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零部件等

3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万物友好运公司(包含下属分、子主要为销售商力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280000.0080000.0041125.72用车及其配套公司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零部件等邯郸远程智公司(包含下属分、子主要为销售商通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027500.000用车及其配套公司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主要为销售商湖州远程汽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04000.000用车及其配套车有限公司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零部件等黑龙江醇氢公司(包含下属分、子主要为销售发科技有限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发06386.000动机、零部件

司动机、零部件等等天津远程新公司(包含下属分、子主要为销售发能源商用车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发011050.000动机、零部件

有限公司动机、零部件等等

注:2025年1-2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本次调整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1-2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

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

日常关联交2025年度预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份实际发生金备注易类别计金额额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浙江铭岛实业有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500.00限公司等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阳光铭岛能源科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

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池150000.0024502.75技有限公司其配套零部件等及其配套零部件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杭州枫华科技有

司)向关联方采购劳保用品400.007.88主要为采购劳保用品等限公司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湖州智芯动力系主要为采购四电机动力

司)向关联方采购四电机动3000.0042.06统发展有限公司总成等力总成等向关联人采杭州醇氢绿动科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1300.0023.77主要为采购原材料等购原材料技有限公司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山西吉利新能源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6000.001584.22商用车有限公司等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天津远程新能源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40000.005011.86商用车有限公司等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浙江轩孚科技有主要为采购四电机动力

司)向关联方采购四电机动2400.00限公司总成等力总成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浙江吉速物流有主要为采购智能物流设

司)向关联方采购智能物流710.00

限公司备、辅材等

设备、辅材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28.51吉利四川商用车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4000.00有限公司等件

4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河北醇氢科技有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15000.00限公司等件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湖州远程汽车有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2000.00限公司等件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同一实控人控制

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件3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件等下的其他关联方等

31201.04

小计225610.00/浙江远程商用车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主要为委托开发新产品

1200.00研发有限公司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等接受关联人浙江吉速物流有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1560.00主要为车辆发运等提供的劳务限公司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浙江吉利商务服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568.00主要为差旅服务等务有限公司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同一实控人控制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114.99主要为信息化服务、平

500.00下的其他关联方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台开发等

114.99小计3828.00/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万物友好运力科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80000.002.58技有限公司配套零部件等其配套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浙江远程智通科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240000.0041125.72技有限公司配套零部件等其配套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天津醇氢新能源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60000.003572.39科技有限公司配套零部件等其配套零部件等浙江吉利远程新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能源商用车集团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620.0034.70配套零部件等有限公司其配套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山西吉利新能源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120000.005447.77商用车有限公司等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浙江远程商用车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810.00213.82研发有限公司等件等向关联人销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售产品、商吉利四川商用车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13000.001385.29品有限公司等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浙江醇氢科技有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103400.004327.84限公司配套零部件等其配套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海南远程新能源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20000.002.83商用车有限公司配套零部件等其配套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浙江绿色智行科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500.00创有限公司等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邯郸远程智通科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27500.00技有限公司配套零部件等其配套零部件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湖州远程汽车有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

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4000.00限公司配套零部件等其配套零部件黑龙江醇氢科技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主要为销售发动机、零

6386.00有限公司司)向关联方销售发动机、部件等

5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天津远程新能源主要为销售发动机、零

司)向关联方销售发动机、11050.00商用车有限公司部件等零部件等

56112.93

小计687266.00/浙江远程智通科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960.00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技有限公司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浙江远程商用车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

650.00研发有限公司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等浙江醇氢科技有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

5500.00限公司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等吉利四川商用车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600.00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向关联人提有限公司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供劳务山西吉利新能源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1200.00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商用车有限公司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万物友好运力科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

440.00受托提供劳务技有限公司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同一实控人控制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61.76

300.00受托提供劳务下的其他关联方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61.76

小计9650.00/

合计926354.0087490.72/

注:1、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1-2月份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方

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0.5%且在300.00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合并列示。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万物友好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赵杰

(3)成立日期:2020年11月30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6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无船承运业

6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充电桩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发电机

及发电机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

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万物友好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赵杰先生任万物友好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刘汉如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万物友好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万物友好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万物友好是专门从事商用车运力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万物友好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远程智通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20年9月17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配件批发;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

7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

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总质

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润滑油销售;机动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纪;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汽车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二手车拍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远程智通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远程智通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远程智通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智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智通是专业从事商用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远程智通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河北醇氢科技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3年2月10日

(4)住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毛遂大街36号(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

8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河北醇氢科

技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河北醇氢科技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河北醇氢科技

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河北醇氢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河北醇氢科技是专门从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河北醇氢科技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吉利四川商用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35237.6921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杨育林

(3)成立日期:2000年1月20日

(4)住所:南充市嘉陵区远程大道二段198号

(5)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汽车、改装车、发动机、汽车零配件;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项目除外);汽车维修,设备制造与维修;压力容器(车用燃气气瓶)安装;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民用建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南充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吉利四川商用车

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9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吉利四川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利四川商用车是专业从事于商用车制造、销售的企业。吉利四川商用车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五)黑龙江醇氢科技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4年6月17日

(4)住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安萨路48号、50号(高新区零部件产业园3#、4#厂房)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

(6)股东情况: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黑龙江醇氢

科技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黑龙江醇氢科技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黑龙江醇氢

科技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

(三)项的相关规定,黑龙江醇氢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黑龙江醇氢科技专业从事新能源整车销售,具有相应的销售渠道和健全的团队。黑龙江醇氢科技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六)湖州远程汽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10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彦彬

(3)成立日期:2013年12月4日

(4)住所:浙江省湖州市旄儿港路2728号2幢

(5)经营范围:新能源整车、游乐设备、电动游览车的研发、制造、销

售、租赁、售后服务及维修;客车、改装车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及维修,金属周转箱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自有动产的、不动产(房屋)的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客车、改装车零部件的制造及销售,客车、改装车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不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湖州星智汽车有限公司持有湖州远程汽车100.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湖州远程汽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湖州远程汽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湖州远程汽车是专业从事新能源整车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团队。湖州远程汽车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七)吉利商务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吴佳

(3)成立日期:2010年6月29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三层306室

(5)经营范围:服务:承办会展会务,代订机票、火车票、汽车票、景点

门票、酒店,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旅游服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除外)、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非医疗性健康信息咨询(涉及许可证的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件;销售:计算机软件。(依法

11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杭州普兆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吉利商务100.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吉利商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吉利商务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利商务是专业从事商旅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技术团队。吉利商务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八)邯郸远程智通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24年7月26日

(4)住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毛遂大街与中船路交叉口东北角办公辅房212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

经营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蓄

电池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润滑油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股东情况:远程智通持有邯郸远程智通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邯郸远程智通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邯郸远程智通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邯郸远程智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邯郸远程智通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新能源整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邯郸远程智通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九)天津远程商用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3年5月23日

(4)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150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新能源

汽车整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津远程商

用车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天津远程商用车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

13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天津远程商

用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

(三)项的相关规定,天津远程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天津远程商用车是一家专业从事于道路汽车生产、货物运输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天津远程商用车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

限公司、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

公司、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天津醇氢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

司、海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天津远程商用车、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

司、浙江轩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司、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

司、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绿色智行科创有限公司、湖州远程汽

车、河北醇氢科技、黑龙江醇氢科技、湖州远程汽车、吉利商务、邯郸远程智

通、天津远程商用车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

关联方将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情况协商定价,及时签订具体合同。公司的销售、采购行为并不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受到限制,公司仍可以选择其他客户销售、采购同类产品。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14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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