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复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
证函》已收悉,经自查,现将公司询证事项回复如下:
(一)本公司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截止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
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
事项.
(二)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
形.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盖章)房巷集团有限公司
P
2024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