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3证券简称:联创光电公告编号:2024-09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4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22873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24.6662
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伍锐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邓惠霞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112007929 99.7511 226500 0.2017 52900 0.0472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110513278 98.4200 1705351 1.5187 68700 0.0613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110515078 98.4216 1421751 1.2661 350500 0.3123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111813029 99.5776 117500 0.1046 356800 0.3178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17009837 96.9153 184800 1.0529 356600 2.0318
6、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111834029 99.5963 114900 0.1023 338400 0.301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2862299.03322650
10.7836529000.1832
销暨减少注册93620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712893.86117053
25.9003687000.2378章程》的议案285951关于《变更会计
2842898.35835680
4师事务所》的议1175000.40651.2346
03690
案关于《公司为参1683396.8841848035660
51.06362.0523股公司提供担837100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2844998.43133840
61149000.39751.1709订<公司章程>》03660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6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4、5、6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对中
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被担保人江西联创光
电超导应用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与关联法人;关联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94736092股股票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邹津、胡剑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
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上网公告文件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