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3证券简称:联创光电公告编号:2025-01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
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2月10日~2026年2月9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15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累计已回购股数570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1%
累计已回购金额3053632.0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3.44元/股~53.64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与 2025 年 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2025-005、2025-00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下列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一)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二)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三)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依据上述规则,公司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暂未回购股份,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2025年3月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57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01%,购买的最高价为53.64元/股,最低价为53.4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053632.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