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函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经本公司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除贵公司收购参股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超导应用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外,本公司确认不存在筹划其他涉及贵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
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不存在2024年11月4日、11月5日、11月6日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6日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函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2024年11月6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经本人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贵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除贵公司收购参股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超导应用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外,本人确认不存在筹划其他涉及贵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
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
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不存在2024年11月4日、11月5日、11月6日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伍锐(签字):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