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问函的回函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问函)
已收悉,作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针对近日贵公司股票交易出现股价异常情况,本公司
在此作出如下说明:
1、本公司目前不存在以下安排,对贵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
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
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2、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买
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况.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价
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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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问函的回函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问函》
已收悉,作为贵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针对近日贵公司股票交易出现股价异常情况,本
人在此作出如下说明:
1、本人及本人控股的公司目前不存在以下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
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2、经核实,本人及本人控股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没有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况.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人不存在对股票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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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2024年10月B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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