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9证券简称:新农开发编号:2024—037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四次监事
会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4名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82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已按规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如下: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