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8证券简称:国旅联合公告编号:2024-临
040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部分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业绩补偿情况概述
2020年12月,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
过购买股权方式取得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线中视”)28%的股权。根据公司与新线中视股东卢郁炜、樟树市毅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炜投资”)承诺2020-2022三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分别
不低于2180.00万元、3650.00万元和3650.00万元。各方同意,若新线中视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卢郁炜、毅炜投资应按照《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以现金向投资方进行补偿。新线中视2021年度未完成利润承诺事项,根据《利润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人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为1063.93万元。新线中视2022年度未完成利润承诺事项,业绩承诺人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为3344.98万元。
为了稳定激励新线中视核心团队,保障新线中视的持续盈利能力,推动解决业绩补偿款问题,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023年4月公司与毅炜投资就新线中视2023年经营业绩目标及薪酬奖惩事项签署了《业绩考核实施协议》。
根据年审会计师审定,2023年度应计提的业绩激励款为1180.84万元,其中业绩激励款的60%即708.51万元应由新线中视代毅炜投资支付给公司,用于偿还毅炜投资欠付公司的业绩承诺补偿款。
二、收到部分业绩补偿款的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新线中视代业绩承诺人毅炜投资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708.51万元。公司将继续积极督促业绩承诺方切实履行业绩承诺
补偿义务,尽最大可能回收业绩补偿款,同时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