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晚间,恒丰纸业发布公告,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四川锦丰”)100%股权事项,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控人变更。公司表示,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股票将于11月18日开市起停牌,预计连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根据公告,公司本次交易对手方初定为四川锦丰的全体股东,即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锦丰董事长张华;本次交易的方式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11月14日,恒丰纸业与交易对手方共同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本次收购的最终价格以恒丰纸业完成对四川锦丰的尽职调查,并在相关资产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基础上,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恒丰纸业成立于1994年,2001年在沪市主板上市,是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实控人为黑龙江省国资委。公司是国家烟草总公司确定的卷烟辅料生产基地,也是国内首家通过科技部和中国科学院认定的造纸行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业务为特种纸、纸浆的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为烟草工业用纸,适用于传统烟草及新型烟草,包括卷烟纸、滤棒成形纸、烟用接装纸原纸和新型烟草用纸等系列产品。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锦丰成立于1990年,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和加工卷烟纸及卷烟配套用纸、工业用纸、食品包装用纸及特种纸、生活用纸等,与恒丰纸业在主营业务范围上相契合。
今年前三季度,恒丰纸业实现营收19.18亿元,同比增长4.87%;实现归母净利润1.1亿元,同比增长24.56%。其中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7.18亿元,同比增长8.47%;实现归母净利润5387.89万元,同比增长6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