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候选人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一致认为王栋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提名王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人选,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