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5证券简称:国机汽车公告编号:临2024-45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智骏”)被债权人赣州市章贡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向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赣州中院”)申请进行破产审查,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发布的《关于参股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审查的提示性公告》(临2023-51号)。
国机智骏于2023年12月21日收到赣州中院出具的《决定书》(2023)赣07破申11号,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发布的《关于参股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预重整的公告》(临2023-54号)。
赣州中院于2024年4月15日下午15时召开国机智骏破产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发布的《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预重整的进展公告》(临2024-10号)。
临时管理人广东华商(赣州)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5月27日发布《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债权审核等相关事项告知函》,由于各债权人同意国机智骏预重整方案等表决事项所代表的债权额未达到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国机智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涉及的相关表决事项未通过,具体请见公司于2024年
5月28日发布的《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预重整的进展公告》(临2024-21号)。
赣州中院于2024年7月31日下午15时召开国机智骏破产预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具体请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发布的《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预重
1整的进展公告》(临2024-39号)。
公司关注到临时管理人广东华商(赣州)律师事务所于9月6日发布了国机
智骏破产预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国机智骏预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共有表决权债权人为267户,已签到出
席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221户,到会人数占债权人数的
82.77%,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98.53%,担保债权1户及国机智骏全体股东均已到会。经全体债权人、出资人、职工分组表决,《预重整方案》《临时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临时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等均表决通过。后续临时管理人将依法向法院提交《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工作报告》,由赣州中院依法裁定是否受理国机智骏重整申请。
公司将持续关注国机智骏破产预重整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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