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3证券简称:长春燃气公告编号:2024-01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5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596775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59.057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志宇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东辉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967753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967753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9672636 99.9986 4900 0.0014 0 0.0000
4、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9672636 99.9986 4900 0.0014 0 0.0000
5、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967753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9672636 99.9986 4900 0.0014 0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8936036 99.7938 741500 0.2062 0 0.0000
7.02议案名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8936036 99.7938 741500 0.2062 0 0.0000
7.03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8936036 99.7938 741500 0.2062 0 0.0000
7.04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8936036 99.7938 741500 0.2062 0 0.0000
7.05议案名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8931136 99.7924 746400 0.2076 0 0.000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8、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是否
序号表决权的比例(%)当选
8.01关于选举李浩先生为35963333799.9877是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是否
序号表决权的比例(%)当选
9.01关于选举李忠财先生35963333799.9877是
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比例(%)数
持股5%以上普通
股股东357810876100.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普通股
股东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
股股东186176099.737449000.262600.0000
其中:市值50万
以下普通股股东14597896.752349003.247700.0000市值50万以上普
通股股东1715782100.000000.000000.0000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比例数(%)
4公司2023年171698299.715449000.284600.0000
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请171698299.715449000.284600.0000
2024年度审
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
议案7.01《公司章程》98038256.936674150043.063400.00007.05《董事、监事97548256.652074640043.348000.0000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8.01关于选举李167768397.4330
浩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关于选举李167768397.4330
忠财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0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律师:郝志新张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