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或“保荐机构”)作为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股份”或“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的保存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天通股份第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具
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36,868,686
股,发行价格为9.90元/股,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344,999,991.40元,扣除不
20,304,037.02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24,695,954.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60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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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大尺寸射频压电品圆项目146,760.86135,135.00
新型高效晶体生长及精密加工智能装备项目66,453.7553,410.9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76,954.0743,923.67
合计290,168.68232,469.60
2024年8月19日,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和九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察》,同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用途、实
施主体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大尺寸射频压电晶圆项目”、“新型高效晶体生长
及精密加工智能装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情况
(一)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情况
1、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大民寸射频压电品圆项目”原计划由天通凯三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通凯巨”)实施,实施地点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98
号”.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市场需求,现拟增加天通精关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精关”)为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天通精关所在
地“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谷水路306号-A18”为该项目的实施地
点.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募投项目名称事项新增前新增后
大尺十射频压电品圆项目实施主体天通凯天通凯巨、天通精关
实施地点 徐州经济技术开98发区杨山路号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98号、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谷水路306号-A18
2、新增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通精美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CXCP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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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谷水路306号-A18
法定代表人:金雪晓
注册资本:1亿元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7日
经营范围:一股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
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资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
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光电子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
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集成
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工业控制
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原因
天通精美系天通股份的全资孙公司,具备生产高性能5G射频滤波器用压电
异质晶圆所需的)房等配套设施,并且天通精关所在地位于海宁(中国)泛半导
体产业园,该产业园内聚集了射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更加贴近上海和浙江地区
的射频滤波器客户,具有独特的产业生态优势以及产学研合作创新优势.本次新
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有助于对公司募投项目中的大民寸射频压电品
圆产品结构进行优化升级,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增强与客户之间的联系,可进一
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实力.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是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以
及经营战略等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本次部分募
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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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市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察,同意公司新增募投项目
“大民寸射频压电晶圆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
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存机构认为:
天通股份本次新增“大民寸射频压电晶圆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事项
已经天通股份董事会、监事会市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调整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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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行代表人:张超超
张超超王斌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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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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