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8证券简称:中盐化工公告编号:(临)2024-048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
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
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4年5月,氯碱公司完成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建材公司100%股权事项后,建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生变化。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系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所需。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盐内蒙古
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100%股权事项完成后,建材公司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变化。
建材公司按不高于银行利率向关联方借款,属于正常和必要的行为,进行此类借款,能够节约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保证建材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关联借款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借款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周杰、乔雪莲、屈宪章回避了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一致同意本议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2合建材公司正常业务所需,交易本身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
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4.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额度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关联方原预计金额现预计金额增加额类别内容中盐吉兰泰盐化资金利息资金往来0800800集团有限公司合计0800800主要原因:建材公司向原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盐化集团”)支付资金往来借款利息800万元,导致日常关联交易额增加。
(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减少额度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关联方原预计金额现预计金额减少额类别内容
材料、电采购商品建材公司900009000石渣浆
电、蒸汽、污水处销售商品建材公司500005000
理、及其他合计14000014000
主要原因:现建材公司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年初预计的与建材
3公司日常交易额减少。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注册资本:188765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贺兰区人民路中盐综合科技楼
经营范围:无一般经营项目:工业纯碱、食用碱的生产与销售;电力生产;电器维修;水电暖供应;餐饮住宿;物业管理;进出口贸易;建筑
材料销售;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设备租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给排水、水暖设施安装、维修;水井维护;机械设备及电仪设备安装、维修、租赁;土建工程;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检定服务(凭资质经营)。
该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定息政策和依据
公司与吉盐化集团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签署了收
购建材公司100%股权的相关协议。建材公司与吉盐化集团借款定息原则为:结合当期银行利率,按以不高于当期银行利率进行计息,经双方协定按3%的年利率计息。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本次往来借款利息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者损害关联方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建材公司按不高于银行利率向关联方借款,属于正常和必要的行为,进行此类借款,能够节约和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保证其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关联借款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建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借款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4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
上述关联借款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借款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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