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8证券简称:中盐化工公告编号:(临)2024-047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
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4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程少民主持了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到5名;其中,监事会主席程少民、监事韩长纯及许鸿坤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刘发明、王敏现场参加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对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制作及报送等相关规定,作为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出具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
1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监事会审议,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11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3586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
2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事项以及调整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同意按照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的价格,对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24432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资金总额约315.19万元(不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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