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一、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成立于2013
年7月1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 B座 16 层
1603-1609。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71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1677369E。
注册资本:70亿元人民币,其中:中交集团出资35000万元,占比5%;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65000万元,占比95%。
财务公司目前营业执照写明的经营业务范围包括:(一)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
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
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
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三)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十四)
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因监管政策调整,公司业务范围发生变更。2023年11月15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
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
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
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
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公司章程修订事项正在履行监管审批流程,待章程审批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组织架构及运行情况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财务公司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公司贯彻国资委及集团要求,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依照相关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行使决策权、监督权、管理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形成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公司组织结构。
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战
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等,并就董事会会议提案中涉及委员会职责的内容进行预审,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持续发展,保障公司安全稳健运行;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拟定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定期评估公司的风
险管理状况、审议重大风险事项等,并就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进行研究、规划并提出建议,就董事会会议提案中涉及委员会职责的内容进行预审,防范重大风险,促进合规经营;
战略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公司战略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推动公司战略的制定与执行,并对战略的执行进行监督评估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意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及方案,组织拟订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向董事会提出考核结果建议和薪酬兑现建议方案。
财务公司高管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信贷审查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以及年度信贷工作的目标任务,认真审查审批授信业务,促进信贷业务持续、稳健、有效发展;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投资决策及重大事项决策工作等。
以上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监事、管理层、有关职能
部门负责人组成。财务公司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岗位,前台包括公司结算业务部、信贷业务部、金融发展部;
中台包括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后台包括
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审计部,部门权责明晰。(二)控制活动
1.授权管理与内部控制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及各项议事规则制定
了《授权管理办法》和《组织机构重大权限指引》,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了授权管理体系,公司依据《授权管理办法》对高级管理层实行直接授权与转授权相结合的逐级有限授权制度,报告关系清晰。总经理在董事会的授权项下,实行自上而下的授权,副总经理对总经理汇报工作。财务公司由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各分管副总经理各自分管前中后台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的部门经理向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负责,执行和汇报日常经营工作。
2.结算业务控制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收付款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开展业务,做到首先在程序和流程中明确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监管部门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业务系统网上提交指令或通过向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结算业务部所有手工业务均采用双人操作,一人经办,一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信贷业务控制情况
财务公司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团
贷款、保理、贴现、票据承兑、保函、委托贷款等。信贷业务基本流程分为申请受理、调查评价(信用评级)、审查审
批、信贷发放和贷后管理五个阶段,财务公司根据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进行信贷投放。信贷业务部以公司信贷规章制度为指导,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认真调查信贷业务贸易背景、资金需求的真实性、合法性,严格审查借款人提供的采购合同、增值税发票,贷款发放后,按季开展贷后检查,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确保信贷资金用途合法。
4.内部审计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制定了较为完整的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的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部负责财务公司内部审计业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财务公司高管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的核心系统—资金管理平台集客户管理、资金
管理、信息管理于一体,融业务处理、流程控制、风险管理为一身,有效整合了账户管理、收付核算、信贷融资、信息采集、决策分析等一体化运作功能。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形成了提升结算与业务处理能力的
“支付结算平台”、稳定连通企业与银行的“外部接口平台”、
为经营与管理提供决策分析的“统计分析平台”、保障运行
安全的“运行维护平台”。核心业务系统结算效率和质量显著提升,资金结算平台功能增强,达到了以资金流量带资金存量的效果。财务公司的信贷业务系统实现授信管理、授信支用、对公合同出账、贷后管理等全流程线上化操作,对关键节点和操作实现系统化控制,有效化解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
(三)内部控制总体评价情况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的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95.4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8.75亿元,利润总额6.05亿元,净利润
4.80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经营情况良好。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072.4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0.26亿元,利润总额3.73亿元,净利润
2.91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经营情况良好。(二)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交财务公司经营的业务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指标标准值2024年6月末实际值
1资本充足率≥10.5%12.43%
2不良贷款率——0
3不良资产率——0
4流动性比例≥25%51.22%
5贷款比例(时点)≤80%73.97%
6票据承兑/存放同业≤300%18.01%
7票据承兑/资产≤15%4.69%
8票据承兑与贴现总和/资本净额≤100%43.01%
9承兑保证金/存款≤10%0
10集团外负债比例≤100%011投资比例≤70%5.56%
12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20%0.01%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9.93亿元,在其他行存款余额约37.62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占比34.63%。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6.93亿元,年利率为2%,在其他行贷款余额约289.59亿元,当年在其他行新增的人民币贷款利率约为1.6%-4.05%,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占比2.33%。公司合理有序安排经营支出,无对外投资理财情况,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财务公司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风险评估意见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