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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众成清泰(潍坊)律师事务所
关于
潍坊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⒛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众成清泰(潍坊)律师事务所
中国·潍坊
寒亭区北海路 3TT7号总部基地东区⒛ 号楼 邮政编码 :2611OO电话 :“-532-Bs959⒆8 传真 :“-532-Bs9⒚698网址 :www。 iointide。com虫||tJ∴紊{{I” I|i岛 眄I《 9IN扌 I廴)r廴 埝v扛 |狨 卢、`
山东众成清泰(潍坊)律师事务所
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⒛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众成清泰(潍坊)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潍坊亚星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公
”
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月殳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文件”》)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贵公司⒛⒛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查了
贵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2、贵公司发布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⒛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4、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相关文件。
本所律师已获得贵公司对其所提供的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
承诺本所律师已证实副本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内容以及议案中所涉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魍糸蕊;;岛t戤戤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
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它需公告的信`缶一同公告。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中国律师业公认的行业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贵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核
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 ⒛24年 OT月 27日 贵公 “司董事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了《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u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以“”会的通知》下称《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贵
公司⒛⒉ 年 OT月 26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决议由董事会召集并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刂缶时月殳东大会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地、会议方式、会议召集人、审议
`点
事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⒛24年08年12日下午14
点 OO分在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 321号亚星大厦准时召开。
同时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亦按照《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确定的时间和程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了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2u4年 08年 12日 9∶ 159∶乃
⒐30ˉ 1⒈ 3013∶0O-l⒌ OO;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⒛24年 OB月 12日
9∶ 15-15∶ 00。9∴ jt∵ fi。 I∶ 奋|iI|盯 -|弦《 铋∷雪ll9豇 廴 V荟 :;弦、^∴`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实际召开的时间、地、审议的事项与贵公司公告中所告
`点
知的时间、地点以及审议事项一致。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韩海滨主持。
据此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月殳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
1、本所律师核查了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的账户登记证明、股东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等相关资料并核查了上证所信`包网络有限公司提
供的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信·包数据等截止至⒛24年08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贵公司股票并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啁人代表股份145”8145股占公司`毖股本的37.ω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人代表股份135%8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人代表股份9拼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2、经本所律师的见证贵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
据此出席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识别。
三、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l、 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议案经本所律师见证 与贵公 司临时
股东大会公告的内容相符没有进行修改。攮鬣蜇畲搬蜣飘留;∶扌廴11
2、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方式投票
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列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未以任
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现场会议投票由本所律师、两名股东代表与一名监事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3、经合并统计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一项议案:
l)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同意141∞14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刀17%;反对
46695⒛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⒛27%;弃权37201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⒆56%。
据此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票数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月殳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呆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月殳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特此致书。国勰漓黢暌骢(本页无正文为山东众成清泰(潍坊)律师事务所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字盖章页)山东众成清
负责人:陈为涛
经办律师:陈为涛
2陇4年 OB年 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