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9证券简称:万华化学公告编号:临2024-40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荣锋董事、刘勋章董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授权董事长廖增太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8月5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8月1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荣锋董事、刘勋章董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授权董事长廖增太代为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增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同意票
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3139746626.00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5.2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
1632668245.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0311228040.68元结转以后分配。
1公司将通过后续利润分配以保证2024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4-42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主责主业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烟台市国资委《关于重新拟定市管(市直)企业主责主业的通知》有关要求,万华化学结合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经集团党委会前置研究,拟定主责主业情况如下:
万华化学将主责核定为:作为一家全球化运营的化工新材料公司,聚焦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化工新材料领域,依托不断创新的核心技术、产业化装置及高效的运营模式,为客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化工和新材料产品及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国际领先的化工新材料公司。
万华化学将主业核定为:化工及化工新材料,包含化工及化工新材料上下游产业链的投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和解决方案,以及围绕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相关业务。
万华化学拟培育主业核定为:电池材料,包含电池材料上下游产业链的投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和解决方案。
三、备查文件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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