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8股票简称:华泰股份编号:2024-040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泰股份”)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变更,不影响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将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2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该变更符合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
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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