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8股票简称:华泰股份编号:2024-035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80元/股(含本数)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75元/股(含本数)
●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4年6月27日
一、回购股份事项的概述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泰股份”)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
过人民币4.8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要求持续披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调整原因及调整情况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4年6月21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
71292898.27元(含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516870176股扣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4900000股,即1491970176股为基数,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78元(含税)。2024年6月27日为除权除息日。
根据回购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
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自6月27日起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8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75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总股本=
(1516870176-24900000)×0.0478÷1516870176≈0.047元。
因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故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零。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4.80-0.047+0)/(1+0)=4.75元/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