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7证券简称:酒钢宏兴公告编号:2025-010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嘉峪关市酒钢宾馆八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09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103921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1.134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由副董事长杜昕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高欣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补充调整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57164031 80.4682 10947388 15.4103 2927800 4.1215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律师:郝春虎、李明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对议案的表决
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报备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