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4-057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有3名监事表决,实际表决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1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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