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1证券简称:华锡有色公告编号:2024-05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与相关文件已通过电子通讯和书面通知方式送达,会议通知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A 座 910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对《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1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对《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河池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企业托管协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助于充分发挥公司专业管理和运营优势,通过资源协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河池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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