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 *ST 信通 公告编号: 2025-069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
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出具的《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北京德皓核字[2025]00000421,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
确认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所要求的改正,且不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公司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9.4.10、9.4.12条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3月13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销上述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2025年3月2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撤销公司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通知,对公司股票不再适用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对应的终止上市程序;
*鉴于公司仍存在其他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信通”,股票代码应为“600289”,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1因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尚未最终解决、主要银行账户仍被冻结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编号:临2024-024)。
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公司6个月
内清收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因未在责令改正措施规定期限6个月内以及后续的停牌2个月内完成改正,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4.4条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月14日复牌,并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的相关情况近日,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公司已按照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完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改正,被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用的资金已全部清偿完毕,且不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公司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4.10、
9.4.12条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3月13日向上交所申请撤销上述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4日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2025年3月2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撤销公司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通知,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不再适用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对应的终止上市程序。
三、公司股票仍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仍存在因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大华
国际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尚未最终解决、主要银行账户仍被冻结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信通”,股票代码应为“600289”,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四、风险提示因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大华国际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及《股票上市规则》9.3.7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上交所决定终止上市:
1)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2)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
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敬请广大投资人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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