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羚锐制药证券代码:600285公告编号:2024-029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19日以
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三名,实际参加三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同日公告的《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事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同日公告的《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175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