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钱江水利 股票代码:600283.SH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七月上海证券交易所: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钱江水利”)于2024年4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89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
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列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落实和认真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宋体(不加粗)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报告期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3月,报告期各期末指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 3 月末,简称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保持一致。
7-1-1目录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3
2.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40
3.关于发行方案............................................102
4.关于发行人控制权..........................................111
5.关于存货..............................................119
6.关于财务性投资...........................................140
7.关于其他..............................................157
7-1-2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
75180.75万元(含本数),主要投向7个供水和污水处理项目;2)胡村水厂
工程(一期)项目、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暂未取得土地权证;3)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属于 PPP 项目;4)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5)2022年开始,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的关联交易金额大幅增加。
本次募投项目部分由华东院总承包或进行工程初步设计。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发行人现有供水和污水处理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
市场需求、产能规划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2)募投项目未取得土地权证的具体情况,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和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及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
险;(3)募投项目涉及 PPP 项目的具体情况,是否根据实施进度及时履行现阶
段所需的政府审批程序,并请披露未来需履行的政府审批手续;(4)由控股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其他少数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借款,说明增资价格或借款的主要条款,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5)报告期内公司与华东院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及定价公允性;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结合新增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交易规模等情况说明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请发行人律师就第(2)至(5)项,申报会计师就第(5)项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7-1-3一、结合发行人现有供水和污水处理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市场需求、产
能规划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
(一)公司产能利用率处于合理水平,符合行业惯例
供水业务及污水处理业务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用水需求和污水处理需求因季节和温度等因素变化会产生较明显的波动。地方政府及供水企业为保障供水安全,在规划设计产能时需考虑用水高峰期、人口经济发展增加用水需求等因素,避免供水设施长期高负荷运行。而污水处理业务考虑到水量及进水水质的波动及城市建设规划配套,产能同样需要保留余量。
根据可比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其供水业务产能利用率情况具体如下:
产能利用率(%)可比公司业务类型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中原环保供水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兴蓉环境供水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渤海股份供水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中山公用供水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顺控发展供水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首创环保供水65.5265.3964.83武汉控股供水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国中水务供水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洪城环境供水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创业环保供水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重庆水务供水61.6964.3866.75
江南水务供水65.2066.7070.60绿城水务供水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联合水务供水未披露71.0974.10
海天股份供水70.4558.9567.14海峡环保供水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祥龙电业供水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平均值供水65.7265.3068.68
公司供水70.5571.3779.26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年报;
7-1-4注2:可比公司均未披露2023年1-3月产能利用率数据;
注3:联合水务仅披露2022年1-6月产能利用率,其2022年度产能利用率采用2022年1-6月数据代替。
对于供水业务,公司2021年至2023年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9.26%、71.37%及70.55%,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根据可比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其污水处理业务产能利用率情况具体如下:
产能利用率(%)可比公司业务类型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中原环保污水处理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兴蓉环境污水处理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渤海股份污水处理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中山公用污水处理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顺控发展污水处理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首创环保污水处理83.4983.0184.74武汉控股污水处理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国中水务污水处理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洪城环境污水处理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创业环保污水处理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重庆水务污水处理92.0686.3593.79
江南水务污水处理62.5857.5461.57绿城水务污水处理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联合水务污水处理未披露67.4473.59
海天股份污水处理76.9174.5577.12海峡环保污水处理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祥龙电业污水处理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平均值污水处理78.7673.7878.16
公司污水处理71.9076.3671.42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年报;
注2:可比公司均未披露2023年1-3月产能利用率数据;
注3:联合水务仅披露2022年1-6月产能利用率,其2022年度产能利用率采用2022年1-6月数据代替。
对于污水处理业务,公司2022年度的产能利用率为76.36%,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度及2023年度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1.42%及71.90%,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当年存在部分新投产项目,该类项目系年中或
7-1-5年末才开始实际运营,实际处理量计算未达到一整年。
整体而言,公司供水业务产能利用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污水处理业务产能利用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符合行业惯例。
(二)公司募投项目存在较为明确的市场需求,产能规划较为合理,产能
消化措施较为明确,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考虑到供水及污水处理行业具有较强的地域性,从目前城市供排水业务来看,特定水务项目只能在其供水管网或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较难做到跨区域开展业务,因此各项目的市场需求、产能规划等需要聚焦具体区域,具体如下:
1、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
(1)现有产能及产能利用率丽水市中心城区现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供排水下属天宁水厂和水阁水厂两座水厂供水。天宁水厂于2002年建成,供水水源来自黄村水库,现状供水规模10万吨/日;水阁水厂2007年建成,供水水源来自玉溪水库,现状供水规模
10万吨/日。
天宁水厂水源为黄村水库,库容较小,不具备扩容条件。随着城市用水量不断增长,天宁水厂供水量不能满足供水要求,2011年起连续10年超设计供水能力运行,属于长期超负荷运行状态。此外,黄村水库引水隧洞从建成通水以来一直没有检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水阁水厂水源为玉溪水库,随着水阁、南城等片区的大规模开发建设,玉溪引水渠道所经过的地形地貌和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南城范围引水渠道上方已开发建设为工业用地,也存在对引水水质的安全隐患。同时,黄村水库、玉溪水库两个水源不能互为备用,水阁水厂由于地势较低(场地高程
57m),在现有管网敷设条件下无法加压供水至北城,而南城部分片区高程超过
120m 甚至 140m 以上,需要加压 100m 以上,整体供水运行费用较高,通过泵站多级加压,对供水安全性也存在较大隐患。
7-1-6最近三年,丽水供排水在丽水市中心城区供水业务产能利用率数据如下:
最高日供水量
时间业务类型产能(万吨/日)供水量(万吨)产能利用率(万吨)
2023年供水20694127.3495.08%
2022年供水20672625.9792.14%
2021年供水20614923.5184.23%
供水设施作为公用事业,为保障供水安全,需要综合考虑用水量波动的时变化系数、日变化系数及城市建设规划配套,产能利用率一般不宜超过80%。丽水市中心城区现有水厂产能利用率逐年提高,2023年超过95%,且2021年-2023年最高日供水量逐年增长至接近30万吨/日,已无法满足城市用水的正常需求。
(2)市场需求情况
作为重要的民生基础设施,供水厂的建设需求通常由地方政府进行规划,建设内容和规模既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也需考虑现状供水情况、与供水厂配套的水源及管网建设、供水压力分区、水质等因素。在地方政府规划供水厂建设需求后,投资建设主体进行建设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和施工建设。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2017年批复的《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规划丽水市2020年中心城市常住人口60万人,2030年中心城市常住人口70万人;
按照城市人口规模预测,单位人口用水量指标采用0.6万吨/万人*日,预测用水量为42万吨/日。
在此基础上,丽水市政府主管部门编制《丽水市中心城市给水专项规划》,规划丽水市中心城区2025年需水量32.5万吨/日,2030年需水量40万吨/日;2025年城市供水由胡村水厂(20万吨/日)、天宁水厂(10万吨/日)、水阁水厂(10万吨/日)联合供水,2030年城市供水由胡村水厂(30万吨/日)、天宁水厂(10万吨/日)联合供水(水阁水厂调整为备用)。具体如下:
7-1-7为满足丽水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用水需求,提高丽水市中心城区的供水安全,丽水市已着手建设滩坑引水工程(省重点工程、市重大民生工程),引水规模42万吨/日,包含市政原水供水及南城水系生态补水,总投资7.05亿元。丽水市城区现有水源不能满足“一源一备”要求,滩坑水库具有库容大、水质好、所处地势较高的优点,滩坑引水工程建设有利于实现多水源量质互补、优水优用。胡村水厂系滩坑引水工程配套供水厂。
综合根据丽水市城市实际供水需求的迫切性、给水专项规划的要求、以及滩
坑引水工程建设情况,丽水市发改委于2021年批复丽水供排水按20万吨/日规模投资建设胡村水厂一期项目。
丽水供排水聘请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采用城市综合用水量法、综合生活用水比例相关法、单位建设用地用水量指标法
7-1-8以及年增长率法(符合《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要求)四种方法平均值对城市需水量进行预测(城市综合用水量法、综合生活用水比例相关法、单位建设用地用水量指标法以及年增长率法测算2025年需水量分别为26万吨/日、31.72万吨/日、
28.08万吨/日和27.69万吨/日,测算2030年需水量分别为31.5万吨/日、35.4万吨/日、39.38万吨/日、35.40万吨/日),预计丽水中心城区2025年和2030年需水量为28.37万吨/日和35.40万吨/日,加上需要并网供水的青田腊口镇、周边农村后,预测2025年和2030年丽水城市及周边农村总需水量预测值为32.17万吨/日和40.4万吨/日,与《丽水市中心城市给水专项规划》规划需水量接近。该报告已获得丽水市发改委批复同意(丽发改投资[2021]124号)。
根据需水量预测,并以《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给水专项规划为导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2030年丽水城市供水规模40万吨/日,2025年丽水城市供水规模32.5万吨/日。已建天宁水厂和水阁水厂规模均为10万吨/日(后续不扩建,且水阁水厂因水质、高程等因素未来转入备用),因此胡村水厂一期按20万吨/日建设,远期规划规模30万吨/日。胡村水厂一期建设规模结合天宁水厂、水阁水厂现状供水规模可以满足丽水城区及周边农村2025年供水水量要求,还可满足2025-2030年间天宁水厂、黄村水库及输水管线和水阁水厂、玉溪水库及输水管线停水检修的需求。
(3)市场竞争情况
2008年7月,公司与丽水市人民政府签署《丽水市水务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丽水市人民政府同意丽水供排水为丽水市居民生活和工业提供优质的供水、污水处理服务,根据丽水市发展所需要的新的水处理设施(包括制水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扩建及新建)的投资建设由丽水供排水负责。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丽水市中心城区现有水厂和拟建水厂均由丽水供排水负责,丽水供排水在其经营区域不存在其他竞争对手。
(4)水厂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为自来水厂新建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供排水投资建设,设计产能为20万吨/日。
自来水为日常生活和生产的必需品,丽水供排水在丽水市中心城区不存在其7-1-9他竞争对手。同时,随着丽水市中心城区供水需求持续增加,根据《丽水市中心城市给水专项规划》,预计丽水市2025年城市需水量32.5万吨/日;现有水厂天宁水厂长期超负荷运行,水阁水厂因地势、选址等原因未来将转入备用,已有产能将无法满足供水需求。丽水市中心城区供水设施如不先行建设,将会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
建设规模方面,胡村水厂工程(一期)拟建设20万吨/日,远期2030年供水规模30万吨/日。一期建设20吨的合理性在于:如果仅建设10万吨/日规模,与现有天宁水厂、水阁水厂20万吨/日产能合计无法满足2025年规划预计城市
需水量32.5万吨,现状水厂、水源水库、原水管线等的大修检修需求也无法满足;建设20万吨/日规模在满足日预计需水量32.5万吨时,对应的产能利用率在
80%左右,处于合理健康的区间,有利于尽快发挥滩坑引水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有利于满足现状水厂、水源水库、原水管线等的大修检修需求。
综上,项目市场需求明确,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2、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
(1)现有产能及产能利用率
岱山县位于舟山群岛新区中部,是全国12个海岛县之一。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岱山自来水运营的小高亭水厂,设计规模为5万吨/日,是岱山本岛地区目前唯一的供水厂,设计规模为5万吨/日。最近三年,小高亭水厂产能利用率数据如下:
最高日供水量
时间业务类型产能(万吨/日)供水量(万吨)产能利用率(万吨)
2023年供水517835.5097.60%
2022年供水517626.0196.50%
2021年供水517375.7995.10%
小高亭水厂作为岱山本岛唯一的供水厂,最近三年产能利用率接近100%,日常供水已经严重超负荷运营,亟需进行产能扩张。
(2)市场需求情况
岱山本岛地区目前由小高亭水厂单一供水,水厂设计供水能力为5万吨/日,
7-1-10该水厂除了向岱山本岛区域供水外,同时承担着长涂岛和鱼山岛的输水任务。小
高亭水厂最近三年产能利用率接近100%,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同时,小高亭水厂位于岱山岛南部,岱山岛北部没有水厂导致高峰时期北部地区供水存在低压区,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此外,若小高亭水厂供水设施出现故障,在短时间无法修复的情况下,本岛将处于停水或减压供水状态,供水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
随着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岱山经济开发区等区域的高速发展,落户企业逐渐增多,为切实提高供水能力及保障供水安全,岱山县规划建设岱北水厂工程。根据《岱山县“十四五”农村保障规划》,在岱北工业区新建水厂,规模为8万吨/日。根据《岱山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在岱山本岛北部东沙镇范围内新建岱北水厂,规划总规模8万吨/日,其中“十四五”一期规模4万吨/日。该项目也列入《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作为自来水供水区域内经营主体,岱山自来水(钱江水利控股子公司舟山自来水全额出资)负责岱北水厂工程的投资建设。岱山自来水聘请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按照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法、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法、用地指标法对岱山分区需水量进行预测(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法、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法、用地指标法测算近期2025年需水量分别为8.03万吨/日、8
万吨/日和8.1万吨/日,测算远期2035年需水量分别为10.45万吨/日、9.9万吨/日和12.26万吨/日),加上衢山岛转输水量(政府配套新建舟山市大陆引水三期岱山段工程衢山岛引水子工程,将从岱山本岛引水至衢山岛,预测近期2025年转输水量0.9万吨/日,远期2035年转输水量1.73万吨/日),加权平均处理后预计岱山分区近期2025年需水量为8.94万吨/日,远期2035年需水量为12.6万吨/日。考虑小高亭水厂的供水能力为5万吨/日,因此新水厂至2025年需增加3.94万吨/日的供水规模。
(3)市场竞争情况2008年12月,舟山市自来水与岱山县人民政府签署《关于收购岱山县自来水公司供水部分经营性固定资产的协议》,岱山县人民政府同意岱山自来水(钱江水利控股子公司舟山自来水全额出资)享有在岱山县行政区域内的供水服务经营优先,在岱山自来水供水区域范围内,岱山县人民政府不再建设新的经营性供水设施。
7-1-11岱山本岛在2015年小高亭深度水处理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建成通水后,由
岱山自来水运营的小高亭水厂单一供水,水厂除了向本岛区域供水外,同时承担着长涂岛和鱼山岛的输水任务。岱山自来水在岱山本岛不存在其他竞争对手。
(4)水厂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为自来水厂新建项目,由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岱山自来水投资建设,按照4万吨/日建设,2035年远期按照10万吨/日预留扩建。
自来水为日常生活和生产的必需品,岱山自来水在岱山区域不存在其他竞争对手。同时,岱山岛近年来用水增速较快,目前唯一的小高亭水厂已超负荷供水
(2025年岱山岛总需水量预计达8.94万吨/日,现有产能5万吨/日),且水厂位
置无法完全满足北部地区的供水需求,高峰时期供水压力和安全隐患较大。建设岱北水厂能够缓解岱山本岛供水压力,满足岱山本岛未来供水需求,并进一步提高岱山本岛地区供水安全保障水平,也能够促进岱山工业园区发展。
因此,项目市场需求明确,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3、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
(1)现有产能及产能利用率
兰溪市位于浙江省中西部,兰溪市供水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溪水务负责,现有城市供水厂2座(钱塘垅水厂、新芝堰水厂)和工业水厂1座。兰溪市现状城市供水水厂和乡镇集中式供水水厂基本都是以本地水质较好的水库水为原水,而工业水厂是以过境的兰江水为原水;随着兰溪市经济快速发展,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区域用水量不断增加,优质的水库原水资源不足问题突显。为更合理分配优质水资源,兰溪市将优质水库水优先作为居民饮用水的原水,把水质稍差的兰江水作为工业用水,最终目的是把对水质要求较低的大工业用户从城市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中分离出来。
按照“优水优用”理念,兰溪市2018年1月实施完成工业水厂一期工程(登胜水厂),现状规模3万吨/日。最近三年,登胜水厂供水业务产能利用率数据如下:
7-1-12最高日供水量
时间业务类型产能(万吨/日)供水量(万吨)产能利用率(万吨)
2023年供水310413.2495.06%
2022年供水38643.1078.87%
2021年供水35621.9451.30%
2023年度项目产能利用率已经接近100%,日常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难以
满足区域工业用水快速增长的服务需求。
(2)市场需求情况
根据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兰溪市拟将工业区部分路段进一步实施分质供水管网改造,改造后将平均增加约1万吨/日工业用水,考虑产销差及供水日变化等系数,最高日供水增量约1.2万吨/日,预计2024年8月竣工投运;同时,结合区域内主要用水企业提出的2025年底将新增约3.3万吨/日工业用水计划,考虑产销差得出最高日供水量增量约3.6万吨/日。按现状工业水厂最高日供水量3.1万吨/日计算,预计2025年工业需水量将达到7.9万吨/日。而工业水厂现状一期建设规模为3万吨/日,日常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难以满足区域工业用水快速增长的服务需求。
(3)市场竞争情况2010年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兰溪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兰溪市水务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兰溪市人民政府同意兰溪水务(由钱江水利控股)享有在现状和今后拓展的供水区域内的供水、污水处理服务经许可的经营权。
2019年2月,钱江水利与兰溪市人民政府签订《兰溪市水务深化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由兰溪水务参与工业水厂未来的改扩建,不断扩大分质供水范围,为百姓置换出优质水资源,充分保障兰溪市的供水和水环境安全。
登胜水厂为兰溪市唯一的工业供水水厂,作为兰溪市市政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排他性。
(4)水厂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为扩建工程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溪水务投资建设,设计产能为5万吨/日。
7-1-13近年来兰溪市工业发展势头强劲,新工业企业的落户、现状工业企业的扩产均促进工业用水量逐年增长。根据《兰溪市工业水厂管网延伸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兰溪市工业区预计2025年工业需水量将达到7.9万吨/日。而工业水厂现状一期建设规模为3万吨/日,日常现状平均供水量为3.1万吨/日,日常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考虑产销差及供水日变化等因素,在现有3万吨/日基础上增加5万吨/日产能,具备合理性。
综上,项目市场需求明确,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4、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1)现有产能及产能利用率目前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地区唯一的污水处理厂福州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水务运营,设计规模为4万吨/日。最近三年,福州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业务的产能利用率数据如下:
污水处理量最高日污水处
时间业务类型产能(万吨/日)产能利用率(万吨)理量(万吨)
2023年污水处理414024.4696.06%
2022年污水处理412464.1885.33%
2021年污水处理413134.5789.96%
福建水务运营的福州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作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
唯一的污水处理厂,最近三年产能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已接近满负荷运行状态,且历史期内最高日污水处理量已超出设计产能,污水处理能力亟需提升。
(2)市场需求情况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位于福清市江阴半岛南端,于2017年8月由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保税港区整合而成,是福州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该经济区总面积为168.95平方公里。根据《福州江阴港城总体规划
(2018~2035年)》,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将打造成国内重要的化工新材料专区。
预期2025年片区内总污水量将达到9.14万吨/日。
此外,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目前仅有福州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一家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4万吨/日,当前该污水处理厂已接近满负荷状态,
7-1-14若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在短时间无法修复的情况下,全区工业企业所产生污水
将处于无法处理状态,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因此,该区域亟需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能力。2022年,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授权,决定在经济区内新建一座6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其中一期工程为4万吨/日)并以市场化方式公开招标选取污水处理公司。
(3)市场竞争情况
2022年8月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钱水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新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服务范围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西部临港工业区污水、福清出口加工区污水以及周边的江阴、新厝两镇部分村庄生活污水,并短期内负责东部临港工业区污水处理(东部临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因此,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在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内不存在其他竞争对手,在该区域内存在较为明显的区域市场竞争优势。
(4)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根据《福州江阴港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将打造成国内重要的化工新材料专区。根据福建省环保设计院编制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2025年片区内总污水量将达到9.14万吨/日。
目前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4万吨/日,现状进厂水量高峰期可达到4.57万吨/日,随着新企业的入驻和现有园区企业的扩建,新建项目投产后将同步带来污水处理量的增加,现状4万吨/日处理规模无法满足污水处理需求。因此规划建设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一期),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4万吨/日,完善经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综上,项目市场需求明确,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5、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1)现有产能及产能利用率
7-1-15常山华侨城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域南部,区域面积113平方公里。辖区内之前
已建设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主要处理常山华侨城经济开发区生活污水和水产品加工企业污水。最近三年,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业务的产能利用率数据如下:
产能(万吨/污水处理量最高日污水处理量时间业务类型产能利用率日)(万吨)(万吨)
2023年污水处理1.003081.1084.00%
2022年污水处理1.002851.1978.00%
2021年污水处理1.002771.0276.00%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一期产能利用率已经趋于饱和,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最高日污水处理量经常突破设计产能且出水水质标准偏低,难以满足常山华侨城经济开发区日益增长的污水处理需求,亟需进行产能扩张。
(2)市场需求情况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进水主要为华侨城经济开发区生活污水及工业区海
产品加工企业生产废水,其生产具有季节性,3-8月为生产淡季,9-次年2月为生产旺季。该项目急需进行扩建和提标改造,原因如下:(1)园区内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一起混同由一期存量项目(1万吨/日)处理,进水水质超标导致深度处理设备损坏严重,较难发挥其效用,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B 标准。根据《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漳政综〔2015〕183号),污水处理厂需提升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根据《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工业园区的污废水应优先考虑单独收集、处理”。(2)在生活污水量需求方面,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片区实际情况结合《福建省城市用水量标准》,预测2030年生活污水量为0.77万吨/日,考虑其他污水量和接管率等因素,预计进厂生活污水量为0.7万吨/日。(3)工业污水量需求方面,根据开发区区位条件和现有企业情况,预计排污企业仍以海鲜加工企业为主。现状企业污水排放量接近1万吨/日,考虑新增企业入驻及现状企业计划排放量增加,远期2030年企业排放量预测可达2万吨/日。综上,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计划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将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分开处理,一期工程用来处理生活污水部分(在已建成的1万吨/日产能基础上7-1-16进行提标改造,专门处理生活污水),新建二期工程(产能2万吨/日)用来处
理工业污水部分,同步改造厂外管网。
(3)市场竞争情况
2023年5月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常华钱水水处理有限公司与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签订《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合作期限及合作范围内,针对项目设施的经营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
漳州常山华侨城经济开发区仅有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一个污水处理厂,由漳州常华钱水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根据特许经营权相关条款具有独家性及排他性。
(4)水厂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包括受让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1期(1万吨/日)存量资
产并实施技改工程,使其污水处理能力恢复,同时新建2期项目(2万吨/日),以应对园区内企业发展及迁入带来的污水量排放的增加,实现工业废水的单独处理,提升常山华侨城园区的污水处理能力。
综上,项目市场需求明确,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6、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
(1)现有产能及产能利用率
目前永康市中心城区(除芝英外)规划有1座污水处理厂,为永康城市污水厂,由公司子公司永康水务运营。永康市污水处理厂历经一、二、三、四期建成,
每期规模均为4万吨/日,合计污水处理规模16万吨/日。最近三年,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业务的产能利用率数据如下:
污水处理量最高日污水处理量
时间业务类型产能(万吨/日)产能利用率(万吨)(万吨)
2023年污水处理16566018.7096.92%
2022年污水处理16526416.4690.14%
2021年污水处理12444215.62101.42%
注:永康市污水处理厂2021年度仅建成1-3期,因此产能为12万吨/日。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产能利用率已经趋于饱和,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且
7-1-17历史期最高日污水处理量经常突破设计产能,难以满足永康市中心城区日益增长
的污水处理需求,亟需进行产能扩张。
(2)市场需求情况
根据《永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永康市城区污水专项规划》(2022年),预计永康市中心城区(除芝英外)2025年近期日均污水量为17.48万吨/日,远期2035年日均污水量为26.07万吨/日。考虑一定的污水处理余量,以及流域上下游污水韧性系统建设需要,确定中心城区(除芝英外)污水处理能力2025年近期需求为20万吨/日,2035年远期需求为30万吨/日。
此外,随着永康市主城区的城市开发边界的不断外扩延伸(包括新规划江南山水新城、林草装备园的开发建设等),区域内污水收集范围亦将扩大。与此同时,永康市正在做主城区周边乡镇污水输送管道,将污水输送到城市污水厂进行处置,当前正在进行主管道安装对接,改造完毕后也会带来污水处理量的进一步增加。
(3)市场竞争情况2006年7月31日,永康市国资委与公司签署《浙江省永康市水务项目合作协议》,同意双方由各自指定的所属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新的水务公司即永康水务,永康水务将拥有和经营永康市水务项目资产,享有在现状和今后拓展的供水区域内的供水、污水处理服务经许可的专营权。目前,永康市中心城区仅有永康水务运营的永康城市污水厂一家污水处理厂,不存在其他竞争对手。
(4)水厂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为扩建工程项目,扩建前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至四期合计污水处理规模为16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设计规模4万吨/日,项目建成后永康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20万吨/日,能够满足永康中心城区(除芝英外)污水处理能力2025年近期需求(20万吨/日)。
综上,项目市场需求明确,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7-1-187、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
(1)现有产能及产能利用率
平湖市独山港区位于浙江省平湖市东南沿海,总规划面积6986.65公顷,是平湖市的主要工业集中区。平湖市属于水质型缺水城市,优质饮用水资源有限,为实现优水优用,平湖市于2010年启动了独山港区工业水厂项目建设,由其供应辖区内的工业生产、市政绿化及消防用水。至2020年独山港区工业水厂已完成一、二期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设计供水规模9.9万吨/日。最近三年,平湖市
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供水业务的产能利用率数据如下:
最高日供水量
时间业务类型产能(万吨/日)供水量(万吨)产能利用率(万吨)
2023年供水9.928499.7078.84%
2022年供水9.9277010.5076.66%
2021年供水9.927739.1976.74%供水设施设计产能需考虑用水量日变化系数(用水量日变化系数是最高日用水量与平均日用水量的比值)以满足最高日用水量。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一期及二期项目日变化系数要求不低于1.30,稳定运行后平均日用水量为设计规模
的76.92%。项目产能利用率已超过水厂设计时考虑的用水量日变化系数,且历史期最高日供水量存在突破设计产能的情况,整体保持较高负荷状态运行。
(2)市场需求情况
近年来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发展势头强劲,工业用水量逐年增长。近期浙江独山能源、浙江卫星石化等主要用水企业分别提出了未来工业用水计划,预计
2025年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供水规模将达到14.9万吨/日。
公司聘请中国市政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和掌握的规划资料(如《平湖市独山港区城镇总体
规划(2015-2030)》)、统计数据和调研资料,考虑独山港区是以工业用地性质为主,主要采用“不同类别用地用水指标法”和“单位面积用水指标法”预测区域最高日用水量,再与现状实际用水及近两年新增工业用水需求量进行对比分析后得出区域需水量。通过不同类别用地用水指标法、单位面积用水指标法,预测区域2030年工业需水量分别为23万吨/日、24.1万吨/日;在现状用水量基础上,结合浙江
7-1-19独山能源、浙江卫星石化拟建项目需水量,确定区域2025年工业规划需水量为18.9万吨/日。扣除区域内已建平湖东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系统(2025年供水规模可达
4万吨/日),预测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供水规模2025年为14.9万吨/日,2030年为
19.9万吨/日(现有设计供水规模9.9万吨/日)。
(3)市场竞争情况2015年7月3日,平湖市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平湖市水务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同意共同出资组建新的水务公司即平湖水务。平湖市人民政府同意平湖水务在独山港区现有和今后允许拓展的供水区域内享有经许可的工业
供水专营权,并且保证原水供应。目前,平湖市独山港区仅有平湖水务运营的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一家工业水厂,不存在其他竞争对手。
(4)水厂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近年来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发展势头强劲,工业用水量逐年增长。预计2025年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供水规模将达到14.9万吨/日,现有设计供水规模9.9万吨/日无法满足需求,因此规划建设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项目设计规模为5万吨/日。
综上,项目市场需求明确,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综上所述,公司产能利用率处于合理水平,符合行业惯例;公司募投项目存在较为明确的市场需求,产能规划较为合理,产能消化措施较为明确,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
二、募投项目未取得土地权证的具体情况,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和进度,
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及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暂未取得土地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根据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4月20日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
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1151202100006号):胡村水厂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7-1-202104-331100-04-01-861885)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项目位于丽水市南城山根老村西侧,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拟用地面积为79083平方米(其中一期用地面积54714平方米)。
2022年3月15日,本项目取得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3311012022A21206 号),根据上述文件,胡村水厂工程
(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为丽水市南明山街道山根沙旺村西北侧,项目拟新增用地
5471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该项目正在该土地上进行建设,待该等工程建设完毕后将一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该等权属证书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及《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取水工程、净水厂、输配水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调度中心、控制中心等供水设施属于国家重
点扶持的城市基础设施,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3月16日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1151202200012号),上述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综上,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土地政策及城市规划,项目用地落实风险较低。
(二)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位于现有永康城市污水处理厂用地红线内。该污水处理厂系钱江水利收购取得,收购时污水处理厂用地已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未办理权属证书系政府原因,不影响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的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2006年7月31日,永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永康市人民政府与
公司签署《永康市水务项目合作协议》,永康市人民政府承诺确保永康水务以协议出让的形式取得污水厂厂区土地的使用权。
2013年12月17日,永康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确认函》,确认永康市人民政府将协调各有关部门尽快办理永康水务污水处理厂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手续;在办理上述手续的同时,协助永康水务办理
7-1-21地上建筑物的权属证书;确认在《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范围期限内,如因上述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事宜发生任何纠纷、争议,由永康市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处理,确保永康水务正常运营。
2015年12月14日,永康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等有关问题的确认函》,基于污水处理厂土地使用权证无法办理过户到永康水务名下的现实情况,确认永康水务可以在《永康市水务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的水务合作经营范围内继续使用现有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如因上述土地使
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发生任何纠纷、争议,由永康市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处理;如因该原因造成永康水务无法正常使用有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或导致其他问题产生,永康人民政府将负责予以协调,确保永康水务正常运营;因城市规划调整,导致《永康市水务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范围内相应水厂和污水厂搬迁,永康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相关用地和政策处理,并给与适当补偿,确保永康水务正常运营。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已开工建设。根据2024年1月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访谈纪要,“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自设立并承接承继南山水厂及永康城市污水处理厂相关
水务项目资产至今,南山水厂、永康城市污水处理厂未因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发生过纠纷或争议。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合作协议》继续占有、使用、建设该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未因该等事项受过政府部门的处罚。
南山水厂、永康城市污水处理厂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城市污水处理厂已多次扩建。”综上,因政府方面原因,永康水务尚未取得污水处理厂土地使用权的权属证书;但根据永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钱江水利签署的协议、永康市人民
政府出具的确认函、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访谈纪要,上述土地不影响永康水务正常生产经营及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的实施。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及《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取水工程、净水厂、输配水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调度中心、控制中心等供水设施属于国家重
点扶持的城市基础设施,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7-1-22根据永康市国土资源局2002年9月13日出具的《建设用地许可证》(永土国建地证字[2002]068 号)及《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浙土字(2002)B2016
号金土字(2002)供 153 号永土字(2002)B1-511 号),项目土地位于西城街道办事处章店村,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批准面积12034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用于建设污水处理项目。
根据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2月9日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784202360035号),上述建设工程占地面积4062.40平方米,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综上,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土地政策及城市规划,上述土地不影响永康水务正常生产经营及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五期)工程项目的实施。
三、募投项目涉及 PPP 项目的具体情况,是否根据实施进度及时履行现阶
段所需的政府审批程序,并请披露未来需履行的政府审批手续;
本次募投项目中,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一期)及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不适用 PPP模式,但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的特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 号)要求,需参考 PPP 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原因分析详见本回复问题 7.1 之“五、报告期内公司开展 PPP 项目的具体情况、相关账务核算及会计处理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之“(二)关于上述项目是否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判断”。
对于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政府方在其招标文件或特许经营权协议中会对该项目采取何种运行模式做出明确约定,一般包括 PPP、BOT、TOT、ROT等模式,公司以政府方在招标文件或特许经营协议中相关规定作为依据选择对应的运行模式。
根据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特许经
营权协议,该项目采用 BOT 模式,未适用 PPP 模式,未纳入财政部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进行管理。2024年5月27日,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出具证明,确认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属于原《基7-1-23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2015年第25号令)界定的特许经营项目,不属于《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 号)界定的 PPP 项目。
根据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该项目采用 TOT+ROT 模式,未适用 PPP 模式,未纳入财政部全国 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进行管理。2024年5月30日,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出具证明,确认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不属于 PPP 项目。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项目已取得的政府审批程序如下: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名称
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关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发改委理厂中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革局关于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批复研究报告的批复》(融发改审批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21]625号)(常发改审[2022]9号)《关于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关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环评会建设局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
理厂中期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政府审的批复意见》(榕融环评[2023]50号)(漳常环审书[2023]1号)
批/备案
《不动产权证书》(闽(2020)福清程序市不动产权第0006879号)、《不动《不动产权证书》(漳常国用(2013)产权证书》(闽(2023)福清市不动第00049号)土地规
产权第0038996号)划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建设
350181202300193号(建筑类))350622202300063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50181202307070202)(350694202308310202)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项目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项目备案、环评等审批手续,后续尚需在项目建成后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手续。
四、由控股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其他少数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借款,
说明增资价格或借款的主要条款,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一)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
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供排水,公司持股比例为70.00%。公司已履行对丽水供排水的资本金出资义务,后续拟通过向丽水供排水提供借款方式实施项目,其他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借款,借款利率将参考中国
7-1-24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
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岱山自来水,公司控股比例为78.01%。公司已履行对岱山自来水的资本金出资义务,后续拟通过向岱山自来水提供借款方式实施项目,其他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借款,借款利率将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
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兰溪水务,公司控股比例为85.00%。公司已履行对兰溪水务的资本金出资义务,后续拟通过向兰溪水务提供借款方式实施项目,其他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借款,借款利率将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实施主体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钱水,公司控股比例为95.90%。公司已履行对福州钱水的资本金出资义务,后续拟通过向福州钱水提供借款方式实施项目,其他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借款,借款利率将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漳州钱水,公司控股比例为99.96%。公司已履行对漳州钱水的资本金出资义务,后续拟通过向漳州钱水提供借款方式实施项目,其他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借款,借款利率将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永康水务,公司控股比例为51.00%。公司已履行对永康水务的资本金出资义务,后续拟通过向永康水务提供借款方式实施项目,其他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借款,借款利
7-1-25率将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平湖水务,公司控股比例为70.00%。公司已履行对平湖水务的资本金出资义务,后续拟通过向平湖水务提供借款方式实施项目,其他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借款,借款利率将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均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其他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借款,借款利率将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报告期内公司与华东院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及定价公允性;募投项目
新增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结合新增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交易规模等情况说明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华东院的基本情况及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的基本
情况如下:
名称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22号法定代表人时雷鸣
注册资本257463.2376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3-07-17
工程项目总承包,国内外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咨询、监理、检验检测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海洋工程勘察,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工程施工,境外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出经营范围口,对外派遣本部门勘测、设计、咨询、监理劳务人员,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大中型水电水利项目规划勘测设计及施工业务
华东院系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集团”)旗下中国最
7-1-26早成立的勘测设计院之一,为国家大型综合性甲级勘测设计研究单位,业务范围
包括水利、水电、城乡建设、生态与环境等领域,在自来水厂、污水厂等项目建设上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及技术优势,且与上市公司所在地均在浙江,双方拥有较强的业务协同优势及地域协同优势。双方在自来水厂及污水厂的项目建设上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行业惯例,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求,为交易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当经营行为,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报告期内公司与华东院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及定价公允性
1、报告期内公司向华东院关联采购的具体情况及定价公允性
(1)报告期内向华东院关联采购的交易内容及采购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向华东院采购的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采购金额公司名称交易内容
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华东院工程安装2143.7529535.619869.7812181.64
注:2023年3月因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的股东结构发生变化,由此电建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判定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上述事实发生的过去
12个月内,华东院需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在2022年度将华东院认定为关联方,但
在2021年度不认定其为关联方,故2021年度公司向华东院的采购不认定为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华东院采购的主要内容为水务项目的 EPC 工程总承包及设计、咨询服务,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设计规单位产能序合同签采购合同金额建设项目采购内容模(万造价(元/号署日期方式(万元)吨/日)吨/日)
宁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四 2020 年 EPC 工程 公开
118443.893.006147.96
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4月总承包招标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
2022 年 EPC 工程 公开
2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26503.084.006625.77
9月总承包招标
项目(一期)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初步2022年公开
3工程设计170.20//
设计11月招标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2022年公开
4工程设计113.50//
三期工程初步设计11月招标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
2023 年 EPC 工程 公开
5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15700.373.005233.46
4月总承包招标
营项目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设计
2023 年 EPC 工程 公开
6 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14363.73 5.00 2872.75
7月总承包招标
项目
7-1-27设计规单位产能
序合同签采购合同金额建设项目采购内容模(万造价(元/号署日期方式(万元)吨/日)吨/日)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 2023 年 EPC 工程 公开
726323.634.006580.91
建(五期)工程项目9月总承包招标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2023年询价
8工程咨询28.00//
设工程咨询项目11月采购
注:单位产能造价=合同金额/设计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向华东院采购的交易方式包括公开招标、询价采购,其中,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的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以下,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必须履行招标程序的项目,因此公司采用了询价采购的方式确认供应商;
其余七项公司均采用了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公司与华东院关联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开招标
公司向华东院采购的所有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及合同单价在 100 万元以上
的工程设计服务均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其中,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及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
许经营项目系公司牵头与华东院在内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公开投标,并在中标后按照投标前各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向华东院等单位采购EPC工程总承包服务。
上述项目的招标、投标、中标过程均由政府单位组织,整体过程透明、公开,且均在公司公告中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4)、《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二次招标)投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等。
除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及常山华
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外,由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的参与单位及报价情况如下:
7-1-28华东院中标
序最终报价价格与其他建设项目参标单位号(万元)单位平均报价差异率
华东院18443.89
宁海县城北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8647.47
污水处理厂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8628.00
1四期扩建及0.30%
提标改造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18681.17
工程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7785.84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8201.81
华东院170.20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169.66兰溪市登胜
2水厂工程初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169.700.31%
步设计
中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169.68
华瀚设计顾问(苏州)有限公司169.65
华东院113.50
中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114.50
平湖市独山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5.80港区工业水
3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114.720.45%
厂三期工程
初步设计浙江利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113.00
杭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4.98
华翰设计顾问(苏州)有限公司114.95
兰溪市登胜华东院14363.73水厂工程设
4计采购施工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14299.610.34%
(EPC)总承
中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14331.90包项目
华东院26323.63永康市城市
污水处理厂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6200.00
50.31%
扩建(五期)中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6346.41工程项目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6177.52注:华东院中标价格与其他单位报价差异率=(华东院最终报价-其他投标单位平均最终报价)/华东院最终报价
上述公开招标项目中,华东院中标价格与其他单位平均最终报价差异率在
0.30%-0.45%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采购价格公允。在工程类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报价方案并非唯一决定因素,公司会综合考虑施工建设单位的报价方案、项目经验、资信条件、技术方案、施工组织管理、付款方式等方面,最终确定中标
7-1-29单位。在参与单位报价差异较小的情况下,考虑到华东院在水厂工程建设方面丰
富的施工经验及深耕浙江区域的经营优势,华东院在上述项目中未以最低价报价中标具有合理性。
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向华东院采购的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包括供水厂及污水
处理厂两种类型,其具体设计规模、工程费用及单位产能造价与近年来同行业相似项目的比较情况如下:
*供水厂对比
EPC 合同金额序同行业可比设计规模单位产能造价
项目名称/工程费用
号上市公司(万吨/日)(元/吨/日)(万元)
1重庆水务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26218.7020.001310.94
2绿城水务南宁市陈村水厂三期工程26002.0020.001300.10
航空港实验区第二水厂一期
3城发环境51123.5220.002556.18
工程建设项目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
4深水海纳17350.548.002168.82
工程项目
平均值1834.01
1钱江水利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14363.735.002872.75
注:由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披露对应项目的工程施工形式及签署的 EPC 工程总承
包合同金额(如有),此处采用各公司公开披露的项目工程费用进行替代。
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单位产能造价高于同行业相似项目平均值,主要
系:(1)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除新建水厂外,还包括一期工程的局部升级改造;(2)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新建水厂部分除常规水厂设施建设外还包
括了水务运营调度中心及安装公司仓储用房的建设,此部分估算造价合计为
4400.40万元,在扣除此部分工程建设费用后,预计兰溪市登胜水厂的单位产能
造价为1992.67万元/吨/日。因此,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的单位产能造价较高具有合理性。
*污水厂对比
同行业可 EPC 合同金额序设计规模单位产能造价
比上市项目名称/工程费用号(万吨/日)(元/吨/日)公司(万元)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
1创业环保15764.852.506305.94
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
2洪城环境35389.596.005898.27
扩建工程
7-1-30同行业可 EPC 合同金额
序设计规模单位产能造价
比上市项目名称/工程费用号(万吨/日)(元/吨/日)公司(万元)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
8070.711.505380.47
造及扩容工程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
3联合水务16836.362.207652.89
处理厂二期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平均值6309.39宁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四期扩
18443.893.006147.96
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
26323.634.006580.91
(五期)工程项目
1钱江水利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
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26503.084.006625.77
(一期)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
15700.373.005233.46
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注:由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披露对应项目的工程施工形式及签署的 EPC 工程总承
包合同金额(如有),此处采用各公司公开披露的项目工程费用进行替代。
如上表所示,向华东院采购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涉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与同行业相似项目单位产能造价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公允性。
2)询价采购
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的合同估算
价在100万元以下,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必须履行招标程序的项目,公司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确认供应商,并向包括华东院在内的三家供应商发送了邀请询价函。本次询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最终报价建设项目参标单位(万元)
华东院28.00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可
中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8.60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
中科瑞成设计有限公司28.80
在供应商均满足准入要求的前提下,询价采购通常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单位作为最终中标单位,因此,华东院以28.00万元的最低报价成功中标,具有合理性且采购价格公允。
综上所述,公司向华东院进行关联采购具有合理性,且关联采购的价格具有公允性。
7-1-312、报告期内公司向华东院关联销售的具体情况及定价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华东院销售的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销售金额公司名称交易内容
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材料销售及工
华东院-4780.613935.41-程安装
报告期内,公司向华东院销售的内容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及技术服务及工程安装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签署合同金额(含销售序号合同名称销售内容日期税,万元)毛利率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
中期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非标类(高密度沉淀池)、磁悬浮鼓风机、污水处理设备
12023年3月3350.0020.90%
芬顿系统、脱水系统、生物除臭、及技术服务化验室及机修间成套设备供货与技术服务合同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
标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水泵类、
潜水搅拌器、潜水推流器、高效浅污水处理设备
2层气浮、转盘式微过滤器、磁悬浮2023年8月3050.0032.40%
及技术服务
鼓风机、加药系统、脱水机房成套
系统、化验室机修及称重成套设备供货与技术服务合同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二期扩
3建工程设计一采购一施工总承包2020年1月工程安装服务4795.654.37%
项目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报告期内,华东院为执行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及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向公司采购成套的污水处理设备及技术服务。报告期各期,公司材料和设备销售的毛利率分别为34.30%、40.12%、20.70%和56.30%,毛利率区间为20.70%-56.30%。
公司在报告期各期的材料和设备销售产品差异较大,导致报告期内材料和设备销售业务的毛利率区间较大,且不存在向非关联方销售类似产品的可比项目。总体上,公司向华东院销售污水处理设备及技术服务的销售毛利率处于报告期内公司材料和设备销售毛利率区间内,销售价格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钱水建设作为分包商在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中为华东院提供工程安装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配水井、反应沉淀清水池(含7-1-32三期桩基)、滤池(含三期桩基)等土建类的基础工作,因此项目毛利率偏低(项目毛利率为4.37%)。钱水建设同期向其他非关联方提供以土建工作为主的可比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合同签合同金额(含销售毛序号工程名称合同对手方销售内容署日期税,万元)利率都市区西部联网供水工兰溪市丰源原水2019年工程安装
12177.039.92%
程兰溪段有限责任公司12月服务
婺城区水务局、婺金华婺城区2020年农饮2020年工程安装
2城区沙畈乡人民2428.684.28%
水达标提标Ⅸ标段工程8月服务政府檀香新村燃气管道路面舟山市蓝焰燃气2021年工程安装
338.752.52%
修复等零星附属工程有限公司12月服务上述钱水建设向其他非关联方提供的以土建工作为主的工程安装服务的可
比项目毛利率区间为2.52%-9.92%。因此,钱水建设向华东院提供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的工程安装服务毛利率处于正常区间,销售价格具有公允性。
(三)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结合新增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交易规模等情况说明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可分为工程建设与项目建成后投产运营两个阶段,其中工程建设阶段存在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况,投产后运营阶段不存在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况,具体如下:
(1)工程建设阶段存在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募投项目建设向华东院采购了工程总承包、工程初步设计等建筑服务。华东院系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中国最早成立的勘测设计院之一,为国家大型综合性甲级勘测设计研究单位,业务范围包括水电与新能源、城乡建设、生态与环境等领域。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
目、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
营项目(一期)、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永
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及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除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及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以外,其他5个募投项目均因项目建设与华东院产生了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7-1-33单位:万元
因募投项目建设与华东院产生的关联序关联交是否履行招合同签采购金额募投项目名称号易内容投标程序署时间2024年20222021
2023年度
1-3月年度年度
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总2023年
1公开招标-835.36--
工程项目承包8月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总2022年
2公开招标-14942.058118.90-
中期工程特许经承包9月营项目(一期)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工程总2023年
3公开招标697.3713422.90--
标改造工程特许承包4月经营项目永康市城市污水工程总2023年
4处理厂(五期)工公开招标1446.38313.88--
承包9月程项目平湖市独山港区工程初2022年
5工业水厂三期工公开招标-21.42--
步设计11月程项目
合计---2143.7529535.618118.90-
注: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及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系公司牵头与华东院在内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
公开投标,并在中标后按照投标前各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向华东院等单位采购的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
上述交易均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且签署了正式合同,交易价格公允,不属于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截至报告期末,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尚未开工建设,预计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认工程的总承包商。公司在后续相关工程服务采购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履行招投标程序确定交易对象及交易价格,若华东院或其他关联方在后续招投标过程中中标,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
(2)投产后运营阶段预计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本次募集资金均投向供水厂或污水厂建设,在建设完成后,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复合碳源等净水材料,相关原材料计划自行供应或从无关联第三方进行采购,预计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7-1-34(3)相关交易金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占报告期各期营业成本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222021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度年度年度
募投项目关联采购金额2143.7529535.618118.90-
营业成本27926.48151586.31113252.7792332.96
占比7.68%19.48%7.17%-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0万元、8118.90万元、
29535.61万元和2143.75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7.17%、19.48%和7.68%。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金额占2023年度营业成本的比例相对较高,主要原因系各募投项目主要于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度陆续开工,在同期其他在建工程陆续完工的情况下,2023年度确认的工程总承包服务采购金额较大,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此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为公司构建长期资产而采购的工程服务,非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司构建的长期资产入账后,将通过资产折旧或摊销的形式影响公司营业成本,影响较小,占后续年度的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华东院采购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
及工程设计服务。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及工程设计服务为充分竞争市场,市场上能够提供该服务的企业数量较多。公司通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认工程类服务的供应商,若除华东院以外的其他参标单位在价格、资质、方案等方面的综合评价较高,公司亦将选择与其他参标单位合作。因此公司向华东院采购工程类服务不构成业务依赖。
公司就募投项目建设与华东院签署的合同含税总金额为83004.31万元,不含税总金额为75349.46万元,扣除2021-2023年已执行部分后剩余的不含税总金额为37694.95万元,其中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及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系华东院与钱水建设作为联合体投标,扣除联合体钱水建设执行的不含税合同额后,公司与华东院就募投项目建设的待执行不含税合同额为14489.83万元。基于上述待执行不含税合同额,公司预测2024-2026年度募投项目新增关联采购的金额及占营业成本的比例情况,具体如下:
7-1-351)未来三年的营业成本预测
基于2023年度的营业成本,公司假设未来三年营业成本增长率与2021-2023年度调整后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2.68%一致,则未来三年公司的营业成本分别为170807.45万元、192465.84万元和216870.51万元(2021-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分析详见本回复问题2之“二、结合目前资金缺口测算情况,分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之“(二)未来期间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之“2、未来三年营业收入预测”)。
2)未来三年募投项目新增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的比例预测
基于已与华东院签署的募投项目关联采购合同及募投项目的整体实施计划,公司合理预测2024-2026年度各募投项目新增关联采购的金额及占营业成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E 2025E 2026E
募投项目新增关联采购预测值10089.834094.02305.98
营业成本预测值170807.45192465.84216870.51募投项目新增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预测值的比
5.91%2.13%0.14%
例
注:上述关联采购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2024-2026年度,募投项目新增关联采购金额预测值分别为10089.83万元、
4094.02万元和305.99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预测值的比例分别5.91%、2.13%
和0.14%,占比较低,不会对未来三年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访谈发行人管理人员,实
地走访募投项目现场,了解各项目背景、产能及产能利用率、市场需求、产能规划及产能消化措施情况;
7-1-362、查阅《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等政府文件资料,了解行
业产能利用率、各项目的市场需求、产能消化措施情况,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城市规划情况;
3、查阅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公开资料,了解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将其与发行人的产能利用率进行对比分析;
4、获取了本次募投项目已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针对部分尚未办理不动产
权证书的募投项目进行实地走访,访谈了相关人员,了解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原因及进度;
5、查询了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永
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等政府文件,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了解项目用地的具体安排、进展;
6、获取了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及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协议
和已履行的政府审批文件,确认了上述特许经营权项目的具体运营模式。
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报告期内与华东院的关联交易明细表及相关合同,了解公司与
华东院主要关联交易的背景,核查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2、查阅向华东院进行关联采购项目的全套招投标文件或询价文件,对比华
东院最终中标价格与其他参标单位投标价格的差异;
3、获取公司与华东院关联交易产品销售或采购价格、市场价格、公司向其
他非关联方销售或采购相似产品价格等,对比分析公司与华东院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4、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可
能新增关联交易、可能新增关联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处于合理水平,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募投项目存在
7-1-37较为明确的市场需求,产能规划较为合理,产能消化措施较为明确,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
2、本次募投项目中,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的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及城市规划,项目用地落实风险较低;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的用地符合国家土地政策及城市规划,项目用地落实不影响永康水务正常生产经营及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的实施。
3、本次募投项目中,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
目(一期)及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不适用
PPP 模式,上述项目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项目备案、环评等审批手续,后续尚需在项目建成后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手续。
4、本次募投项目均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实施,其他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借款,
借款利率将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东院关联交易出于发行人实际业务需要进行,商
业背景合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主要系发行人向华东院采购工程类服务,非持续性关联交易。本次募投新增的关联采购均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关联采购定价公允。本次募投新增关联采购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增加主要系募投项目陆续开工所致,在构建的长期资产入账后,将通过资产折旧或摊销的形式影响公司营业成本,影响较小。发行人向华东院采购工程服务不构成业务依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中,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的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及城市规划,项目用地落实风险较低;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的用地符合国家土地政策及城市规划,项目用地落实不影响永康水务正常生产经营及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的实施。
2、本次募投项目中,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
目(一期)及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不适用
PPP 模式,上述项目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项目备案、环评等审批手续,后续尚需
7-1-38在项目建成后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手续。
3、本次募投项目均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实施,其他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借款,
借款利率将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东院关联交易出于发行人实际业务需要进行,商
业背景合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主要系发行人向华东院采购工程类服务,非持续性关联交易。本次募投新增的关联采购均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关联采购定价公允。本次募投新增关联采购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增加主要系募投项目陆续开工所致,在构建的长期资产入账后,将通过资产折旧或摊销的形式影响公司营业成本,影响较小。发行人向华东院采购工程服务不构成业务依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东院关联交易出于发行人实际业务需要进行,商业背景合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主要系发行人向华东院采购工程类服务,非持续性关联交易。本次募投新增的关联采购均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关联采购定价公允。本次募投新增关联采购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增加主要系募投项目陆续开工所致,在构建的长期资产入账后,将通过资产折旧或摊销的形式影响公司营业成本,影响较小。发行人向华东院采购工程服务不构成业务依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相关规定。
7-1-392.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75180.75万元(含本数),主要投资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
许经营项目(一期)、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
目、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及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各个项目的具体用途、金额;(2)
结合目前资金缺口测算情况,分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3)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收入测算的水量、单价的确定依据,是否符合当地情况;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毛利率情况,与公司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效益对比情况,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各个项目的具体用途、金额
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 58102.09 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规模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44269.2415000.00
2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18999.968500.00
3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17788.9310100.00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
431544.678700.00
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
524820.764100.00
程特许经营项目
6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31972.218902.09
7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9454.022800.00
7-1-40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规模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178849.7958102.09
各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预计投产时间计划如下:
序项目预计竣工项目预计正式项目名称项目开工日期号日期投产日期
1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2022年3月30日2024年9月前2024年内
2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2023年7月20日2025年6月前2025年7月
3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2023年9月15日2025年3月前2025年内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
42023年4月8日2024年9月前2024年内
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
52022年9月25日2024年9月前2024年内
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
62023年11月17日2025年10月前2025年内
工程项目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2024年9月15日
72025年12月前2025年内
程项目(预计)
(一)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44269.2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5000.00万元,均用于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是否属于资本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金金额性支出
1工程费用30229.8615000.00是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67.23-是
3工程预备费1939.85-否
4建设期贷款利息2498.41-否
5铺底流动资金1033.89-否
合计44269.2415000.00
具体用途及金额情况如下:
概算金额(万元)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其他费用合计
Ⅰ工程费用
1总图5629.8432.101505.28-7167.22
2稳压配水井及仪表间138.7628.7728.77-196.31
3混凝沉淀池及清水池5347.70933.40280.02-6561.12
4 V 型滤池 1954.94 1297.37 134.84 - 3387.14
7-1-41概算金额(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其他费用合计
5反洗、送水泵房及变配电间829.97802.97197.59-1830.53
6综合加药间420.00781.20--1201.20
7回用水及排泥水调节池314.02197.6320.61-532.26
8污泥浓缩及平衡池464.52165.4016.54-646.46
9污泥脱水机房310.20378.0637.81-726.07
10机修间及仓库100.00-2.13-102.13
11管理用房630.00-63.00-693.00
12食堂380.00-42.75-422.75
13门卫2座49.5020.000.77-70.27
14车库150.00---150.00
15地基处理1000.00---1000.00
16化验设备-260.00--260.00
17机修设备-50.00--50.00
18运输车辆-100.00--100.00
19仪表-775.50186.12-961.62
20自控-634.2676.11-710.38
21周界安防及监控-72.7421.82-94.57
22电气设备-1417.27652.38-2069.66
23厂外排水渠恢复279.72-75.73-355.45
24厂外进场道路325.92---325.92
25通村道路350.00---350.00
26 进厂管线钢管 DN2000 49.82 - 66.00 - 115.82
27供电外线费150.00---150.00
工程费用合计18874.907946.683408.27-30229.86
Ⅱ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建设单位管理费---371.46371.46
2建设管理其他费---220.96220.96
3工程监理费---408.06408.06
4征地费(不含拆迁)---4677.994677.99
5电杆等管线迁移费---650.00650.00
6古樟树保护费---80.0080.00
7工程设计费---798.06798.06
7-1-42概算金额(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其他费用合计工程勘测费(工程费用
8---241.84241.84*0.8%)
9环境影响评价费---13.1113.11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
10---151.15151.15费用*0.5%)工程保险费(工程费用
11---151.15151.15*0.5%)联合试运转费(工程费用
12---151.15151.15*0.5%)
13市政公用设施费---50.0050.00生产准备及开办费(工程费
14---302.30302.30用*1.0%)
15水土保持费---200.00200.00
16安全评估费---50.0050.00
17节能评估、审查费---50.0050.00
其他费用合计---8567.238567.23
Ⅲ工程预备费---1939.851939.85
静态投资18874.907946.683408.2710507.0840736.94
Ⅳ建设期贷款利息---2498.412498.41
Ⅴ铺底流动资金---1033.891033.89总计(Ⅰ-Ⅴ)18874.907946.683408.2714039.3844269.24
(二)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18999.9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8500.00万元,均用于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是否属于资本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金金额性支出
1工程费用14221.348500.00是
2其他工程及费用3614.74-是
3工程预备费802.06-否
4建设期贷款利息303.34-否
5铺底流动资金58.48-否
合计18999.968500.00
具体用途及金额情况如下:
7-1-43概算金额(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其它合计
Ⅰ工程费用一净水厂工程
1预臭氧池接触池及配水井-----
土建220.58---220.58
管配件及安装-12.46--12.46
2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叠清水池
土建915.69---915.69
管配件及安装-156.05--156.05
工艺设备及安装-4.8148.08-52.89
3 V 型滤池(含反冲洗)
滤池池体221.97---221.97
管廊下部92.17---92.17
管廊上部建筑39.05---39.05
鼓风机房及反冲洗水泵房下部75.88---75.88
泵房上部建筑67.75---67.75
管配件及安装-138.33--138.33
工艺设备及安装-25.09250.88-275.96
4二级泵房及吸水井
吸水井280.71---280.71
泵房下部319.44---319.44
泵房上部165.00---165.00
配电间270.00---270.00
管配件及安装-30.04--30.04
工艺设备及安装-12.35123.51-135.86
5后置滤池
土建360.00---360.00
管配件及安装-139.41--139.41
工艺设备及安装-11.86118.62-130.49
6加氯间
土建99.00---99.00
管配件及安装-3.68--3.68
工艺设备及安装-21.10175.82-196.92
7-1-44概算金额(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其它合计
7加药间
土建117.00---117.00
管配件及安装-3.32--3.32
工艺设备及安装-40.33336.12-376.45
8排泥水综合池
排泥水调节池102.00---102.00
浓缩池308.26---308.26
平衡池及污泥泵房112.38---112.38
回用水池109.44---109.44
脱水机房73.57---73.57
管配件及安装-559.12--559.12
工艺设备及安装-41.32413.17-454.49
污泥低温干化系统--262.69-262.69
提升泵房、臭氧接触池与
9
活性炭滤池
臭氧接触池55.44---55.44
活性炭滤池227.88---227.88
反冲洗水泵房下部结构46.08---46.08
反冲洗水泵房上部建筑43.20---43.20
中间提升泵房下部结构43.20---43.20
中间提升泵房上部建筑27.00---27.00
配电间21.00---21.00
管配件及安装-475.07--475.07
工艺设备及安装-27.98279.79-307.77
10臭氧制备车间
土建67.50---67.50
管配件及安装-2.16--2.16
工艺设备及安装-6.82208.24-215.06
11电气设备及安装-661.65843.57-1505.22
12自控仪表设备-163.911172.74-1336.65
13智慧水务--250.00-250.00
14化验机修运输设备--80.00-80.00
7-1-45概算金额(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其它合计
15地基处理及基坑围护500.00---500.00
16氧气站15.00---15.00
17平面布置
土建700.00---700.00
管配件及安装-170.45--170.45
工艺设备及安装-16.54165.41-181.95
18机修仓库96.00---96.00
19门卫10.50---10.50
20大门2.00---2.00
21道路277.52---277.52
22围墙69.60---69.60
23绿化100.00---100.00
24厂区重力式挡土墙60.00---60.00
小计6311.812723.854728.64-13764.30二出厂清水管线
1 钢管 DN800 大开挖埋管 176.00 - - - 176.00
2 钢管 DN800 支护埋管 63.00 - - - 63.00
3道路开挖及修复175.05---175.05
4穿越零星障碍11.95---11.95
5管配件及阀门14.0017.04--31.04
小计440.0017.04--457.04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小计6751.812740.894728.64-14221.34
Ⅱ其它工程及费用
1征地费---1760.001760.00
2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75.9475.94
3建设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211.66211.66
*建设管理其他费---144.13144.13
*工程监理费---234.51234.51
4联合试运转费---42.6642.66
5生产准备及开办费---142.21142.21
6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
7-1-46概算金额(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其它合计
编制项目建议书---10.5910.59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21.2521.25
7勘察费---113.77113.77
8设计费---407.17407.17
9环境影响评价费---13.7213.72
1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33.8733.87
14水土保持监测费---87.0087.00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
15---16.9316.93
报告编制费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
16---1.951.95
咨询服务费
17工程保险费---42.6642.66
18供电外线---240.00240.00
19高可靠性供电费---10.0010.00
20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3.803.80
22节能评估费---0.910.91
第二部分工程费用合计---3614.743614.74
第一、二部分工程费用合计6751.812740.894728.643614.7417836.08
Ⅲ工程预备费---802.06802.06
Ⅳ建设期贷款利息---303.34303.34
Ⅴ铺底流动资金---58.4858.48
工程总投资6751.812740.894728.644778.6118999.96
(三)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17788.9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0100.00万元,均用于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是否属于资本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金金额性支出
1建设工程费用15179.2610100.00是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62.37-是
3预备费822.08-否
4建设期贷款利息525.22-否
合计17788.9310100.00
7-1-47具体用途及金额情况如下:
概算金额(万元)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筑工程设备工程安装工程其他费用合计
Ⅰ建安工程费用
1稳压配水井106.0717.054.26-127.38
2混合絮凝沉淀池及清水池1530.72386.5396.63-2013.88
3 2#V 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 882.32 493.19 123.30 - 1498.81
42#送水泵房及变配电间359.11571.77142.94-1073.82
进水水质仪表间、机修间及
5162.5220.005.00-187.52
仓库
6水厂物料堆场228.00---228.00
7水务公司办公营业用房3566.40---3566.40
8水务公司仓储用房834.00---834.00
9地下建筑334.90---334.90
10水务公司室外物资堆场318.90---318.90
11加药间(设备改造)-59.4014.85-74.25
12回用水调节池(设备改造)-26.406.60-33.00
13污泥浓缩池(设备改造)--6.35-6.35
14污泥脱水机房(设备改造)-162.2540.56-202.81
15水厂管理用房(建筑改造)46.80---46.80
16电气、仪表及自控-2605.82239.52-2845.35
17厂区总平面1269.36314.2913.43-1597.08
18化验设备、运输车辆等-90.00--90.00
19供电外线费---100.00100.00
建安工程费用合计9639.104746.71693.45100.0015179.26
Ⅱ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建设管理费---340.89340.89
(1)项目建设管理费---111.58111.58
(2)建设管理其他费---56.2056.20
(3)工程监理费---173.11173.11
2编制项目建议书---7.827.82
3编制可行性研究费---15.7015.70
4工程设计费---486.31486.31
5工程勘察费---36.4736.47
7-1-48概算金额(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筑工程设备工程安装工程其他费用合计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书
6---7.447.44(含大纲)
7节能评估费审查---12.5612.56
8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48.2048.20工程保险费(工程费用
9---75.9075.90*0.5%)联合试运转费(工程费用
10---75.9075.90*0.5%)
11市政公用设施费---84.0084.00
(1)高可靠性供电费---64.0064.00
(2)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0.0020.00生产准备及开办费(工程费
12---45.5445.54用*0.3%)
13管线迁移及保护费---20.0020.00
14水土保持费---5.665.66
合计---1262.371262.37
Ⅲ预备费---822.08822.08
静态投资9639.104746.71693.452184.4517263.71
Ⅳ建设期贷款利息---525.22525.22
项目总投资9639.104746.71693.452709.6717788.93
(四)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31544.6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8700.00万元,均用于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是否属于资本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金金额性支出
1建筑工程17585.77是
8700.00
2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9284.70是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72.07-是
4工程预备费1502.13-否
合计31544.678700.00
具体用途及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工程和费用名称概算金额(万元)
7-1-49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其它费用小计
一污水处理厂工程费用
1粗格栅池324.11119.5816.09-459.77
2细格栅池32.24126.5217.74-176.49
3配水井41.6010.581.48-53.66
4调节+水解酸化池+初沉池2220.00392.8155.07-2667.88
6 两级 AO 池 3150.00 1006.88 165.15 - 4322.03
8配水井47.7510.581.48-59.81
9二沉池633.00184.7326.58-844.31
10污泥泵房及提升泵房277.26148.7816.69-442.72
11芬顿高级氧化池池体572.251226.46145.49-1944.20
12絮凝池158.1472.0815.73-245.95
13沉淀池652.80189.9127.90-870.61
14精密过滤池85.72350.7332.78-469.23
15接触消毒池246.02---246.02
16外排泵房58.24102.7217.28-178.24
17事故应急池528.9541.555.14-575.64
18加药间470.93138.8625.70-635.49
19罐区31.72216.8930.41-279.01
20乙酸钠加药间148.5082.7111.59-242.80
21污泥浓缩池272.0081.0711.37-364.44
22污泥调理池64.7826.123.66-94.56
23污泥脱水车间280.00626.9690.17-997.13
24变配电房及鼓风机房239.40708.8799.37-1047.65
25污泥堆棚120.00---120.00
26除臭系统28.80633.18139.26-801.24
27变配电间141.41---141.41
28综合楼450.00---450.00
29门卫14.66---14.66
30挖方179.36---179.36
31填方53.30---53.30
32渣土收纳费341.80---341.80
33基坑支护费200.00---200.00
34基础处理(预应力管桩)3132.90---3132.90
7-1-50概算金额(万元)
序号工程和费用名称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其它费用小计
35基础处理(水泥土搅拌桩)220.00---220.00
36挡墙639.00---639.00
37围墙264.00---264.00
38厂区道路及广场356.80---356.80厂区绿化(含海绵城市设计
39208.36---208.36具体措施工程费用)
40厂区综合管线布置(含管廊)700.00-380.00-1080.00
41电气工程-700.00250.00-950.00
42自控工程--300.00-300.00
43监控系统及其他配套--50.00-50.00
44电源外线--150.00-150.00
工程费用合计17585.777198.582086.12-26870.47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建设用地费---1145.701145.70
2工程设计费---440.50440.50
3工程勘察费---177.35177.35
4工程监理费---501.54501.54
5设计前期工作费用---44.7544.75
6勘察及施工图审查费---17.7217.72
7招标代理服务费---26.7726.77
8建设单位管理费---308.70308.70
9联合试车运转费---71.9971.99
10环境影响评价费---40.1240.12
11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40.3140.31
12水土保持评价费---4.244.24
13消防检测费---5.005.00
14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1.001.00
15建设造价咨询费---72.5572.55
16工程保险费---107.48107.48
17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134.35134.35
18生活及办公家具购置费---5.005.00
19生产准备费---27.0027.00
7-1-51概算金额(万元)
序号工程和费用名称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其它费用小计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小计---3172.073172.07
(一+二)合计17585.777198.582086.123172.0730042.54
三基本预备费---1502.131502.13
四静态投资合计:(一+二+三)17585.777198.582086.124674.2031544.67
(五)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24820.7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4100.00万元,均用于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是否属于资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资金金额本性支出
1收购一期存量资产费用7342.52
1.1一期提标改造工程费用(已实施)1880.00-是
1.2存量资产转让费3670.03-是
1.3一期利息112.49-是
1.4园区事故应急池(已实施)1680.00-是
2二期工程建设投资费用17478.24
2.1建安工程费8609.61是
4100.00
2.2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6571.14是
2.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21.78-是
2.4预备费631.46-否
2.5建设期利息244.25-否
合计24820.764100.00
具体用途及金额情况如下:
概算金额(万元)序号工程费用名称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其他费用合计
Ⅰ工程费用10174.241995.376571.143782.5222523.27
一一期工程3560.00--3782.527342.52
1一期提标改造工程1880.00---1880.00
2存量资产转让---3670.033670.03
3一期利息---112.49112.49
4园区事故应急池1680.00---1680.00
7-1-52概算金额(万元)
序号工程费用名称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其他费用合计
二二期工程6614.241995.376571.14-15180.75
1粗格栅及提升泵房187.0933.84176.40-397.33
2改造泵房24.8043.18230.30-298.28
3组合池3876.54356.352798.49-7031.38
4二沉池321.0823.6379.68-424.39
5粉碳吸附池177.7335.0395.52-308.28
6滤布滤池23.4213.41254.80-291.62
7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66.078.4214.88-89.37
8污泥浓缩池189.4839.73107.76-336.97
9污泥调理池79.9625.61145.39-250.96
10污泥脱水机房512.2690.93902.68-1505.87
11应急池(改造)83.0875.8751.60-210.55
12废水收集池-12.4030.80-43.20
13进水在线监控房22.540.99--23.54
14机修间/仓库38.970.15--39.11
15 PAM 加药间 19.49 2.94 60.20 - 82.63
16拆除工程50.00---50.00
17除臭系统234.67161.26376.92-572.85
18电气设备-563.84293.37-857.21
19自控设备-27.92278.14-306.07
20仪表设备-1.78250.78-252.56
21自控改造--406.56-406.56
22中控室改造18.00---18.00
23厂区总图872.22457.06--1329.28
24其他工程10.00---10.00
25原高低压配电系统检测-19.03--19.03
26地磅6.851.9816.80-25.63
Ⅱ工程建设其他费---1421.781421.78
1工程设计费---418.76418.76
2工程勘察费---30.0030.00
3工程监理费---101.18101.18
4造价咨询服务费---67.4867.48
7-1-53概算金额(万元)
序号工程费用名称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其他费用合计
5建设单位管理费---251.98251.98
6生产职工培训费及提前进厂费---14.4014.40
7生活及办公家具购置费---3.003.00
8联合试运转费---65.8165.81
9招标代理服务费---70.0070.00
10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费---21.9821.98
11施工图审查费---10.0010.00
12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2.502.50
13勘察文件审查费---1.121.12
14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19.0919.09
15工程保险费---57.2757.27
16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63.1963.19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防雷
17---30.0030.00
装置施工跟踪检测
18水土保持补偿费---4.194.19
19水土保持编制费、监测费---60.2160.21
20高可靠性供电费---52.5052.50
21节能报告编制费---10.0010.00
22节能报告评审费---2.002.00
2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17.8017.80
24实施方案费---17.8017.80
25基坑检测费---1.201.20
26工程款支付担保费---14.3214.32
27排污口论证费---14.0014.00
Ⅲ基本预备费---631.46631.46
Ⅳ静态投资10174.241995.376571.145835.7624576.51
V 建设期利息 - - - 244.25 244.25
VI 动态投资合计 10174.24 1995.37 6571.14 6080.01 24820.76
VII 铺底流动资金 - - - - -
VIII 工程总投资 10174.24 1995.37 6571.14 6080.01 24820.76
(六)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31972.2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8902.09万元,均
7-1-54用于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是否属于资本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金金额性支出
1建安工程费27156.108902.09是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72.27-是
3预备费903.85-否
4建设期利息939.98-否
合计31972.218902.09
具体用途及金额情况如下:
序概算金额(万元)工程或费用名称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其他费用合计
I 工程费用 15641.18 2300.36 9214.56 - 27156.10污水厂工程
1粗格栅及进水泵房294.60---294.60
管配件-97.15--97.15
工艺设备及安装-18.14181.36-199.50
2固液秒分离设备间87.36---87.36
管配件-61.38--61.38
工艺设备及安装-46.56465.56-512.12
粗细格栅控制室、进水仪
322.80---22.80
表间
4生物反应池3977.08---3977.08
管配件-151.54--151.54
工艺设备及安装-54.87548.76-603.63
5二沉池2156.49---2156.49
管配件-23.99--23.99
工艺设备及安装-67.79677.90-745.69中间提升泵房及高效
6936.06---936.06
沉淀池
管配件-21.58--21.58
工艺设备及安装-42.24422.37-464.61
7 V 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 845.77 - - - 845.77
管配件-38.81--38.81
工艺设备及安装-46.31463.10-509.41
7-1-55序概算金额(万元)
工程或费用名称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其他费用合计
8加氯消毒池及综合泵房385.02---385.02
管配件-20.48--20.48
工艺设备及安装-10.90109.05-119.95
9放空泵房
管配件-9.60--9.60
工艺设备及安装-9.7697.60-107.36
10鼓风机房
管配件-31.05--31.05
工艺设备及安装-37.19371.89-409.08
11除臭设施50.2675.97713.79-840.02
12综合车间947.76---947.76
13加药间改造10.60---10.60
管配件-21.75--21.75
工艺设备及安装-54.78547.85-602.63
14污泥脱水机房改造40.95---40.95
管配件-47.55--47.55
工艺设备及安装-44.50444.96-489.46
15储泥池45.43---45.43
管配件-9.55--9.55
工艺设备及安装-2.5825.75-28.33
16土石方工程1547.26---1547.26
17基坑围护1718.53---1718.53
18地基处理326.32---326.32
19电气工程50.00797.671278.70-2126.37
20自控仪表-376.352572.70-2949.05
21暖通工程-55.6046.02-101.62
22平面布置1425.3124.72247.20-1697.23
23道路及道路翻新233.60---233.60
24绿化景观240.00---240.00
25供电外线300.00---300.00
II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 2972.27 2972.27
1项目建设管理费---256.81256.81
7-1-56序概算金额(万元)
工程或费用名称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其他费用合计
2建设管理其他费---221.74221.74
3工程监理费---372.44372.44
4可行性研究费---46.3946.39
5工程勘察费---217.25217.25
6环境影响评价费---12.5312.53
7工程设计费---1014.651014.65
8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244.40244.40
9生产准备及开办费---271.56271.56
10工程保险费---81.4781.47
11联合试运转费---135.78135.78
12节能评估费---2.452.45
13防雷评估费---5.005.00
14基坑评审及监测费---30.0030.00
15高可靠性供电费---59.8059.80
III 预备费 - - - 903.85 903.85
IV 建设期贷款利息 - - - 939.98 939.98
建设项目总投资15641.182300.369214.564816.1031972.21
(七)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9454.0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800.00万元,均用于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是否属于资本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金金额性支出
1建安工程费7882.912800.00是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9.95-是
3预备费432.14-否
4建设期贷款利息379.02-否
合计9454.022800.00
具体用途及金额情况如下:
概算金额(万元)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其他费用合计
7-1-57概算金额(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其他费用合计
Ⅰ工程费用
一改造工程8.00784.58196.15-988.73
1取水泵房增加设备-80.3220.08-100.40
工艺设备及安装-80.328.03-88.36
管配件--12.05-12.05送水泵房增加设备及中控室
28.00151.0837.77-196.85
改造
土建改造8.00---8.00
工艺设备及安装-151.0815.11-166.19
管配件--22.66-22.66
3加药间增加设备-60.1715.04-75.22
工艺设备及改造-60.176.02-66.19
管配件--9.03-9.03
4脱水机房增加设备-371.1092.77-463.87
工艺设备及安装-371.1037.11-408.21
管配件--55.66-55.66
51#,2#浓缩池增加设备-60.4815.12-75.60
工艺设备及安装-60.486.05-66.53
管配件--9.07-9.07污泥平衡池(由现状1#浓缩池
6-61.4215.36-76.78
1格改建)
工艺设备及安装-61.426.14-67.57
管配件--9.21-9.21
二新建工程2301.412960.70334.00-5596.10
1总图497.02573.30--1070.32
2反应沉淀池及清水池1262.44438.95109.74-1811.13
构筑物1262.44---1262.44
工艺设备及安装-438.9543.89-482.84
管配件--65.84-65.84
3 V 型滤池 327.80 323.36 80.84 - 732.00
地下构筑物327.80---327.80
工艺设备及安装-323.3632.34-355.70
管配件--48.50-48.50
7-1-58概算金额(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其他费用合计
4污泥料仓34.15112.3028.07-174.52
桩基工程31.65---31.65
设备基础2.50---2.50
工艺设备及安装-112.3011.23-123.53
管配件--16.84-16.84
5基坑围护180.00---180.00
6化验设备-20.00--20.00
7机修设备-10.00--10.00
8运输车辆-20.00--20.00
9电气设备-256.1020.49-276.58
10自控仪表-1206.6994.86-1301.55
三厂外管线工程1298.08---1298.08
1 DN800 球铁管 1298.08 - - - 1298.08
工程费用合计3607.493745.28530.14-7882.91
Ⅱ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建设单位管理费---26.2726.27
2建设管理其他费---14.7714.77
3工程监理费---100.04100.04
4可行性研究编制费---8.508.50
5工程设计费---353.99353.99
6工程勘测费(工程设计费*5%)---8.858.85
7环境影响评价费---5.145.14
8节能评估、审查费---8.508.50
9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10.8210.82
10工程保险费(工程费用*0.5%)---39.4139.41联合试运转费(工程费用
11---15.7715.77*0.2%)
12市政公用设施费---80.0080.00生产准备及开办费(工程费用
13---7.887.88*0.1%)
1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10.0010.00
15安全评估费---30.0030.00
16水资源评估费---20.0020.00
7-1-59概算金额(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其他费用合计
17管线迁移及保护费---20.0020.00
其他费用合计---759.95759.95
Ⅲ工程预备费---432.14432.14
静态投资3607.493745.28530.141192.109075.00
Ⅳ建设期贷款利息---379.02379.02
Ⅴ铺底流动资金-----总计(Ⅰ--Ⅴ)3607.493745.28530.141571.119454.02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各个项目的具体用途及金额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目前资金缺口测算情况,分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综合考虑公司的日常营运需要、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日常经营积
累等因素,以2023年末为基准,基于谨慎性预测,预计未来三年,公司资金缺口为77901.08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公式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及交易性金融
*53320.80资产余额
其中:票据保证金、质押存款等使用受限货币资金*568.09
可自由支配资金*=*-*52752.71
未来期间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208343.17
未来期间预计现金分红*25145.94
最低现金保有量*36989.03
未来期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15930.19
本次募集募投项目资金需求*110253.25
重大项目资金支出*131181.29
未来期间偿还有息债务利息*19497.26
*=*+*+*+*+*+
总体资金需求合计338996.97
*
未来三年资金缺口*=*-*-*77901.08
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未来三年预计自身经营利润积累、总体资金需求各项
目的测算过程如下:
7-1-60(一)可自由支配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3320.80万元,无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中,使用受限货币资金568.09万元,主要系保证金及其利息。除受限资金外,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为52752.71万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53320.80
受限资金568.09
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余额52752.71
(二)未来期间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的比例预测
公司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的比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53851.93182736.65222219.52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5895.3996541.9439826.33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6.33%52.83%17.92%
2021-2023 年度的营业收入中,来自 PPP 项目建设的收入分别为 1020.68
万元、8381.18 万元和 28182.51 万元。公司的 PPP 项目建设收入系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的 PPP 项目及特许经营权项目的建设收入,该收入确认时计入合同资产,项目建设完成后合同资产结转为无形资产。因此,PPP 项目建设收入在收入确认环节不产生实际的现金流入,在预测未来年度的经营性现金流入时需要剔除 PPP 项目建设收入的影响。
除 PPP 项目建设收入影响外,还需要剔除丽水市市政给水管网工程项目政府拨款的影响,具体如下:2022年度,因城市扩张速度较快,丽水市政府拟大规模新建市政给水管网。由于新建管网时需要根据现有管道的线路和技术参数设计最优化的管道新建线路及安装方法,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8月将40000.00万元市政给水管网建设的专项债券资金委托给现有管网的运营
使用方丽水供排水(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其在政府的监督下统筹丽水市水阁工业区至碧湖等周边区块管网延伸工程、丽水市胡村水厂出水管网工程、丽水
7-1-61市330国道-腊口供水干管工程(塔下至湾岙段)的招标及款项支付工作。该笔
拨款对于丽水供排水而言仅为代收代付性质,不确认收入且不属于投资及筹资活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第八条:“……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上述40000.00万元拨款及其产生的利息均计入丽水供排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丽水供排水通过公开招标确认了三个管网项目的承建方,其中,钱水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联合体中标了丽水市胡村水厂出水管网工程、丽水市
330国道-腊口供水干管工程(塔下至湾岙段)两个项目。2022年度及2023年度,丽水供排水因项目建设从专项债券资金中代付了5775.17万元和5101.75万元,计入丽水供排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其中,向钱水建设支付的工程款项分别为5460.44万元和4410.82万元,计入钱水建设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023年10月,为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丽水市财政局出具《关于调剂专项债券结余资金的函》,要求丽水供排水将上述管网工程项目的10000.00万元结余资金退还,相应金额计入了丽水供排水2023年度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综上,丽水市市政给水管网工程项目政府拨款事项相关资金往来对丽水供排水及钱水建设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丽水供排水钱水建设
2022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40174.485460.44
2022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5775.17-
2022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4399.315460.44
2023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489.884410.82
2023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15101.75-
2023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4611.874410.82
注1:2022年度及2023年度,专项债券资金产生的利息分别为174.48万元和489.88万元,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计入丽水供排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注2:截至2023年末,丽水供排水管理的专项债券资金余额为19787.45万元;
注3:上述统计仅考虑专项债券资金拨付的影响,未考虑钱水建设因中标项目建设导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由于丽水供排水代收代付的专项债券资金不确认收入且为偶发事项但影响
丽水供排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因此在预测公司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时应当剔除;而钱水建设中标项目的服务对象实际为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过程
7-1-62中取得的经营活动现金流系钱水建设的正常经营活动,待项目完工后将正常确
认收入(且不会在合并层面抵消),在预测公司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时不需要进行调整。因此在合并层面,公司预测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时调减2022年度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4399.31万元,调增2023年度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4611.87万元(也即,调整偶发性的丽水供排水代收代付事项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影响)。
在剔除 PPP 项目建设收入及丽水市市政给水管网工程项目政府拨款事项导
致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变化后,公司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的比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调整后)152831.25174355.47194037.0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55895.3962142.6354438.20(调整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调36.57%35.64%28.06%整后)
2021-2023年度,公司调整后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36.57%、35.64%、28.06%,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污水业务收入占比提高和管道安装业务增速放缓等因素导致。具体如下:
(1)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增速较快,但回款速度较慢且毛利率较低
报告期各期,公司按业务分类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主营业
42226.1792.64215510.1096.98176944.7196.83146577.4195.27
务收入自来水
22663.1449.7296424.2043.3994682.5751.8192104.4759.87
供应污水处
10873.9823.8631545.8614.2029273.1516.0221457.3913.95
理管道安
6298.4313.8252019.6423.4141601.1422.7730032.0619.52
装业务材料和
设备销1537.923.377337.883.303006.661.651962.811.28售
7-1-63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PPP 项
852.691.8728182.5112.688381.184.591020.680.66
目合同其他业
3352.727.366709.423.025791.943.177274.524.73
务收入营业收
45578.89100.00222219.52100.00182736.65100.00153851.93100.00
入合计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性质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39.7131.8937.8039.88
自来水供应43.7541.9142.1942.28
污水处理32.3828.8938.4740.22
管道安装业务39.1834.0034.7934.02
材料和设备销售56.3020.7040.1234.30
PPP 项目合同 0.00 0.00 0.00 0.00
其他业务收入毛利率26.3328.4144.9042.03
综合毛利率38.7331.7938.0239.99近年来,公司加强了通过市场化方式拓展水务项目的力度,但新增项目以污水处理项目为主。2023年12月末,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收购获取了东阳钱水、福建水务、东阳污水控股权。2024年度,公司将完成对浙江浙能玉环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的收购。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一期)、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将陆续投入使用。上述项目将累计新增污水处理产能41.5万吨/日,相比2023年末公司58万吨/日的污水处理产能增加71.55%,增幅显著高于自来水供应业务。
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毛利率明显低于自来水供应业务。同时,自来水供应业务的付款方主要为居民或大型用水单位,由公司直接向用户收取,回款周期较短;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的付款方主要为各地政府单位,结算回款周期普遍较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值分别为17318.89万元、14248.01万元、30153.10万元和35680.12万元,增速较快,主要系污水处理业务导致。
(2)管道安装业务增速放缓
7-1-64公司管道安装业务主要包括房产片区自来水管道铺设、农村自来水及管网
铺设和配合市政道路自来水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业务等,是水务业务的延伸,与城市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开发密切相关。这类业务的特点是合同签订后会有较高比例的预收款(通常为30%-50%),工程完工和决算审计后分阶段付款。
随着公司经营区域城镇化增速放缓,对应新建供水管网和房地产项目的需求增速也有所放缓。报告期各期,管道安装业务收入分别为30032.06万元、
41601.14万元、52019.64万元、6298.43万元,增速已有所放缓。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主要来自管道安装业务)分别为83830.48万元、
128514.51万元、108107.86万元和114322.13万元,增速放缓趋势也比较明显。
公司管道安装业务在承接业务时会有较高比例的预付款,而收入需要待项目完工验收后才能确认,导致该等业务营业收入确认具有滞后性。因此,公司管道安装业务新增项目增速放缓及已有业务结转收入将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产生负面影响。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的比例预测结果
综上所述,2021-2023年度,公司调整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57%、35.64%、28.06%,已呈现逐年下滑的趋势。考虑到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和管道安装业务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未来年度仍可能进一步下滑,为使预计的未来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更加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4-2026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按28.06%计算。
2、未来三年营业收入预测
公司拟采用2021-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预测未来三年的营业收入,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预测算未来三年的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因 PPP 项目建设收入不产生实际的现金流入,在预测用于计算未来经营性现金流净额的营业收入时同样需要进行剔除,具体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7-1-65营业收入153851.93182736.65222219.52
营业收入(调整后)152831.25174355.47194037.01
调整后2021-2023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2.68%
2024年营业收入预测值218640.90
2025年营业收入预测值246364.57
2026年营业收入预测值277603.60
由上表可知,在剔除 PPP 项目建设收入的影响后,公司按照过去三年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12.68%预计2024-2026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8640.90万
元、246364.57万元和277603.60万元。
3、未来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测算结果
综合上述假设,公司2024-2026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测算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E 2025E 2026E
预测营业收入*218640.90246364.57277603.60
预测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61340.9469118.9777883.26
*28.06%
未来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合计208343.17
(三)未来期间预计现金分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的相关要求,因公司将 PPP 项目及特许经营权项目的建设发包给其他建筑商,公司并未从 PPP 项目建设活动中直接获益,故公司按照项目建设进度确认 PPP 项目建设成本,并基于零毛利的成本加成法等额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因此,公司的 PPP 项目建设收入既不产生实际的现金流入,又不影响当期净利润,在计算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数占营业收入合计数的比例时同样需要扣除,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调整后)152831.25174355.47194037.01
最近三年调整后营业收入合计521223.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075.7617242.4620556.18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52874.40
利润合计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0.14%
利润合计数占调整后营业收入合计
7-1-66项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数的比例
2021-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数占调整后营业收
入合计数的比例为10.14%,公司以此作为公司未来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占各年度调整后营业收入的比例预测值。
2021-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5294.94万元、5294.94万元
和7059.92万元,累计分红17649.80万元,累计分红占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合计数的比例为33.38%。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假设公司在未来三年继续按照各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38%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则公司未来三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分红金额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E 2025E 2026E
预测营业收入*218640.90246364.57277603.60预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179.5524991.9128160.89
*=**10.14%
预测现金分红金额*=**33.38%7403.538342.309400.10
预测未来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合计25145.94
根据上表的测算结果,公司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为25145.94万元。
(四)最低现金保有量
为应对客户应收账款资金占用,支付供应商货款、员工薪酬、税费等短期付现成本,公司通常需维持一定的现金储备。公司管理层结合以往客户及供应商合作情况、经营管理经验、现金收支等情况按照三个月的月均经营活动现金
流出计算最低现金保有量的资金储备,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132485.99149007.92162374.41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1211040.5012417.3313531.20
报告期内的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12329.68
最低现金保有量*=**336989.03
7-1-67注1: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12;
注2:报告期内的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平均值;
经测算,公司最低现金保有量为36989.03万元。由于公司最低现金保有量为公司在极端谨慎假设下测算的理论数据,考虑到现金流入及流出在不同时点存在一定波动,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在满足资金周转底线金额的基础上,公司通常会持有高于最低现金保有量的资金储备。为验证测算结果的合理性,将最低现金保有量的测算结果与报告期内的公司月均可支配货币资金情况进行对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交易性金融其他受限货币时间货币资金可支配资金资产资金
2023年3月31日79196.87-126.2479070.63
2023年4月30日79182.49-2052.4577130.04
2023年5月31日75938.27-1997.5073940.77
2023年6月30日80283.29-2006.9678276.33
2023年7月31日74960.52-2100.6172859.91
2023年8月31日83348.92-1621.9281727.00
2023年9月30日84868.99-1753.0183115.98
2023年10月31日79729.19-1626.4278102.77
2023年11月30日75527.20-1748.9873778.22
2023年12月31日53320.80-568.0952752.71
2024年1月31日79351.06-1958.4877392.58
2024年2月29日78514.14-1744.3476769.80
2024年3月31日83360.11-1235.4982124.62
由上表可得,公司最近12个月月均可支配资金为75926.26万元,高于最低现金保有量的测算结果36989.03万元,表明公司最低现金保有量的测算结果符合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五)未来期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
公司未来的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与公司未来经营规模高度相关,且不应考虑非日常经营相关的 PPP 项目建设收入对最低现金保有量的影响,因此测算假设最低现金保有量的增速与前述调整后的营业收入增速一致(即按照前文的假设12.68%计算),则2026年末公司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为52919.22万元,相
7-1-68较2023年末的最低现金保有量新增需求为15930.19万元。
(六)本次募投项目资金需求
本次募集资金总投资额为178849.7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投入金额为68596.5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需投资金额为
110253.25万元。
(七)其他重大项目资金需求
公司拟投资的其他重大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31181.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2024年-2026项目类型预计投资金额已投入金额号年拟投入金额
1水厂建设项目37506.73-37506.73
2永康市芝英镇水务合作项目625.00-625.00
3对外拓展并购项目64459.08-64459.08
4水厂及污水厂光伏发电项目20887.00296.5220590.48
5大修及技改项目8000.00-8000.00
总计131477.81296.52131181.29
注:已投入金额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投入金额。
1、水厂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序预计投资金已投入是否已履行内项目名称待投入金额推进情况号额金额部审议程序已取得发改舟山市虾峙镇
总经理办公会委批复、环
1湖泥岛海水淡10900.00-10900.00
投资审议评等,开展化建设工程前期工作浦城县城区污已取得发改总经理办公会
2水处理厂提标11806.73-11806.73委批复,开
立项审议扩容工程项目展前期工作已列入公司永康市南山水2024年度投资已取得发改
3厂水质提升工14800.00-14800.00计划并通过总委批复,开
程经理办公会审展前期工作议
合计37506.73-37506.73--
注:已投入金额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投入金额。
公司投资项目的内部审议程序包括立项审批及投资审批,两个阶段均由公7-1-69司党委会前置研究,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在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审议通过后,
公司将根据金额大小确认或是否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确认是否需要提交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通常来说,在公司相关部门充分论证后,只有具有充分必要性且经济效益较好的项目才会进入立项或投资等内部审议程序。因此若公司项目通过了任意环节的内部审议程序,则项目实施的确定性较强。
公司上述拟投资的水厂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1)舟山市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金额为10900.00万元,已通过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审议。
该项目已列入2023年度舟山市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能改善金钵盂岛水资源紧缺现状、保障金钵盂岛不锈钢冷轧项目生产生活供水的需要,且不但可以保障湖泥岛当地居民的用水需求,而且也为周边西白莲等岛屿的后续开发提供用水保障,该项目的建设具有必要性。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该项目已取得发改委项目备案(普发改审〔2024〕7号)、环评批复(舟环普建审〔2024〕2号)等手续,预计2025年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实施的确定性较强。
(2)浦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福建钱江水务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金额为11806.73万元,已通过总经理办公会立项审议。
根据《中共浦城县第十四届委员会会议纪要》:“近年来,随着城区建设规模扩张,我县主城区排污量持续上升,高峰时期日污水量逐渐达到了现有污水日处理量上限,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已无法满足城市需求。启动实施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既是我县提升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现实需要,也是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该项目的建设具有必要性。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该项目已完成发改委备案(浦发改[2023]基字22号),预计2025年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实施的确定性较强。
(3)永康市南山水厂水质提升工程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金额为14800.00
7-1-70万元,已列入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并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根据浙江省永康市水务局《<关于建设永康市南山水厂水质提升工程项目的请示>的回复意见》:“南山水厂供水区包括城区和部分农村,其供水水质直接关系到约50万常住人口的供水安全。2023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水质新国标已将土臭素、2-甲基异莰醇等两项感官指标由参考指标调整为正式指标。南山水厂的主要水源地杨溪水库在春夏、秋冬交替和水库低水位运行时,水库原水存在上述两项感官指标季节性超标问题。目前,南山水厂采用的常规水处理工艺,不能完全解决上述两项感官指标超标问题,需采用深度处理工艺,因此建设永康市南山水厂水质提升工程项目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居民的饮水安全”,该项目的建设具有必要性。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该项目已完成发改委备案(永发改审批〔2024〕4号),预计2026年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实施的确定性较强。
2、永康市芝英镇水务合作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金额已投入金额待投入金额
1永康市芝英镇水务合作项目625.00-625.00
注:已投入金额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投入金额。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金额为625.00万元,已通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审议。该项目实施内容为:由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及永康市芝英自来水厂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芝英水厂的日常生产运营工作。芝英水厂位于永康市芝英镇,现状设计水处理规模4万吨/日,承担芝英镇人民的生活、工业供水任务。2024年5月6日,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及永康市芝英自来水厂共同出资成立即永康市钱江芝水水务有限公司(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后续将由该项目公司负责芝英自来水厂运营管理,项目实施的确定性较强。
3、对外拓展并购项目
单位:万元序项目名称预计投资金额已投入金额待投入金额号
1浙能资产包项目39459.08-39459.08
2 玉环污水处理厂二期 TOT项目 25000.00 - 25000.00
合计64459.08-64459.08
7-1-71注:已投入金额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投入金额。
1)浙能资产包项目
为巩固公司浙江省水务市场地位,抢占台州、衢州市场,公司参与投标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兴源”)于2024年5月21日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浙江浙能玉环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环水务”)和开化天汇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化天汇”)两家项目
公司100%股权,并成功中标。双方于2024年6月27日签署了股权交易合同,约定玉环水务100%股权及开化天汇100%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32215.00万元,且玉环水务的应付股利债权合计7244.08万元需由公司支付。公司本次交易共需支付39459.08万元。
2)玉环污水处理厂二期 TOT 项目
在收购玉环水务后,根据玉环市住建局等政府单位的文件要求,玉环市住建局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形式将干江及大麦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后续运
营维护有偿转让至玉环水务,公司预计届时需支付25000.00万元的转让价款。
4、水厂及污水厂光伏发电项目
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水厂+光伏成为主流,在水厂及污水厂设置光伏组件,可以有效利用空间资源,并减少水厂及污水厂的运行成本。自2023年起,公司积极开展生产绿色低碳转型,采用多种能源形式,降低能耗。作为“水厂+光伏发电”试点项目,公司下属子公司钱水建设实施的永康桥下水厂 44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于2023年8月正式并网发电,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2023 年光伏年发电量 20.6 万 KWh,实现减排 117.2 吨。
在试点基础上,公司拟在位于浙江、福建等地区共计27个水厂、污水厂内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钱江建设,预计项目投资额
20887.00 万元,其中,永康污水处理厂 3003K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取得了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为“2305-330784-04-01-817779”,项目预计总投资1844.38万元,截至2023年末已累计投入296.52万元。上述2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均已通过总经理办公会投资或专题审议,且单个项目投资额均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在通
7-1-72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即可实施。公司后续将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及水厂、污水
厂的现场条件等因素逐项目进行建设。
5、大修及技改项目
为保证公司供水厂、污水厂、管道等生产设施维持正常运作状态,公司各年度均准备了一定金额的大修及技改项目预算。大修及技改项目系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固定支出项目,其内容包括:(1)水厂技改项目:以供水厂或污水厂运营生产流程优化为主;(2)管网维护项目:以老旧病危管道更新改造为主;
(3)设备添置项目:以供水厂或污水厂生产设备的购置为主。公司每年度支出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水厂技改项目2294.262119.751895.76
管网维护项目3838.193059.754273.95
设备添置项目1852.511705.843061.18
其他支出1366.741450.611074.85
总计9351.708342.8910165.63
出于谨慎性考虑,假设公司未来三年共需要投入8000.00万元用于大修及技改项目。
(八)未来期间偿还有息债务利息公司最近三年末有息债务(包括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应付债券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中的有息负债部分)余额分别
为154379.72万元、149500.00万元和198748.87万元,最近三年的有息债务平均融资成本(费用化和资本化利息支出除以当年月均有息负债余额)为
4.83%、3.56%、3.27%。考虑公司资信良好,预计可以持续获得银行借款,因此
在考虑未来资金缺口时暂不考虑偿还银行借款本金,仅考虑偿还利息部分。公司以最近一年末的有息负债198748.87万元基础,以2023年度有息债务的平均融资成本3.27%计算未来三年需偿还有息债务利息为19497.26万元。
综上,综合考虑公司的日常营运需要、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日常经营积累等因素,预计公司未来三年资金缺口为77901.08万元,为了给公司未
7-1-73来发展提供充足资金保障,本次募集资金具备必要性,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备合理性。
三、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收入测算的水量、单价的确定依据,是否符
合当地情况;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毛利率情况,与公司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效益对比情况,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自主投资项目参考公司聘请具备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写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等报告已履行必要的评审及审批程序;特许经营权项目参考公司在政府方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调整优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等报告也已履行了必要的评审程序。
(一)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收入测算的水量、单价的确定依据,是否符合当地情况
1、供水厂
募投项目供水厂效益测算中,收入测算的水量及单价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设计水量(万吨/日)单价(元/吨)
1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20.002.20
2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4.004.04
3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5.002.45
4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5.001.83
其中设计水量的确定主要依据项目所在地整体城市规划、人口规模、工业规
模、供水规模、需水量预测以及水厂设计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确定依据详见本回复问题1之“一、结合发行人现有供水和污水处理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市场需求、产能规划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之“(二)公司募投项目存在较为明确的市场需求,产能规划较为合理,产能消化措施较为明确,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考虑项目建成后,供水量不会立即达到设计水量,因此水量预测根据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了投产运营期,预测水量将在投产运营期内从设计水量的一定比例逐渐提升至设计水量,具体详见本回复问题之“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毛利率情况”。
7-1-74单价的确定依据主要为综合工业、居民及公建三类的用水比例,参考周边地
区进行调整所最终确定。
根据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
具的《关于丽水市区污水处理费改革的通知》(丽发改价管[2016]470号),丽水市区城市供水到户价格表中供水价格区间为1.80元/吨至3.60元/吨。
根据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调整岱山本岛供水价格的通知》(岱发改价格[2017]9号),岱山本岛区域供水价格区间为3.35元/吨至11.00元/吨。
根据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建立兰溪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调整水资源费的通知》(兰发改[2015]80号),兰溪市区供水价格区间为
1.72元/吨至4.92元/吨。
根据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平湖市物价局出具的《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批复》,平湖市供水价格区间为1.20元/吨至2.60元/吨。
综上,上述募投效益测算中水量及单价的确定具备合理性,符合当地情况。
2、污水处理厂
募投项目污水处理厂效益测算中,收入测算的水量及单价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设计水量(万吨/日)单价(元/吨)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
14.004.30
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一期:1.00一期:1.92
2
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二期:2.00二期:5.68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1万吨/日以内:2.14
34.00
程项目1万吨/日及以上:2.10
其中设计水量的确定依据主要是依据项目所在地整体城市规划、污水处理设
施的设计处理规模、预估的处理量、业主方承诺的保底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确定依据详见本回复问题1之“一、结合发行人现有供水和污水处理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市场需求、产能规划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之“(二)公司募投项目存在较为明确的市场需求,产能规划较为合理,产能消化措施较为明确,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考虑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量不会立即达到设计水量,因此水量预测根据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了投产运营期,预测水量将在投产运营期内从设计水量
7-1-75的一定比例逐渐提升至设计水量,具体详见本回复问题之“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毛利率情况”。
单价的确定主要系项目公司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价格磋商等方式与甲方确定,具体会根据招标指导价或基础价结合项目竞争程度、水量的结算方式、出水水质要求、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等具体项目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由于项目运营服务项目的处理工艺、业务类型等不同,不同项目之间结算单价会存在差异。
最终价格的确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综上,上述募投效益测算中水量及单价的确定具备合理性,符合当地情况。
(二)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毛利率情况,与公
司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效益对比情况,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
1、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毛利率情况
(1)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
1)计算原则和评价参数
*项目计算期
供水项目具有初期投资较大,财务收入较低,工程使用年限较长等特点,因此项目计算期通常较长。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中“供水篇”所述,供水项目计算期应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应参照项目建设的合理工期或项目的建设进度计划合理确定;运营期一般可采用20年。
公司根据本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按照建设期为3年进行假设;运营期为22年,其中投产运营期5年,达产运营期为17年。
*物价水平的变动因素
财务评价均采用现行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为简化计算,建设期内各年均采用时价(即考虑建设期内相对价格变化,又考虑物价总体水平上涨因素),生产经营期内各年均以建设期末(生产期初)物价总体水平为基础。
*税金及附加
7-1-76根据国家现行会计制度,本项目应计收增值税,税率暂按3%计入,城市建
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的7%和3%计取;企业所得税前三年免征,其余年份从利润中扣除所得税,税率为基本税率的50%,即12.5%。
*评价参数
国家级评价参数,如社会折算率、影子价格等,均遵照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组织测定、发布的参数执行;行业的评价参数原则上采用“评价细则”测算
确定如下:
A.固定资产折旧率等
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年大修理基金提存率和日常检修维护费率根据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投资构成比例和给水行业分析统计资料参照“评价细则”测算的数据,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取定。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为:给水工程不低于5%。
B.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年限
按照“评价细则”,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从投资之年起,平均按12.5年的期限分期摊销,即年摊销率为8%。
C.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
根据近年来行业统计资料分析,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为90天。
D.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
盈余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按税后利润(扣除弥补亏损)的10%提取。
E.财务基准收益率和基准投资回收期财务基准收益率和基准投资回收期是建设项目财务评价中财务内部收益率
和投资回收期指标的基准判据。按照“评价细则”,根据近几年给排水行业的统计数据,并考虑到国家资金的有效利用、行业技术进步、价格结构以及项目更能够稳定运行等因素,取定税后财务基准收益率(不含通货膨胀率)为6%;基准投资回收期(自投产年开始算起)不小于15年。
7-1-772)收入测算
*水量及项目计算期
本项目的设计制水量为20万吨/日。项目的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22年,其中投产运营期5年,达产运营期为17年。投产运营期项目产能负荷率采用逐年爬坡上升进行预测(分别为60%、69%、78%、87%、96%,对应供水量分别为
12万吨/日、13.8万吨/日、15.6万吨/日、17.4万吨/日、19.2万吨/日),当
产能负荷率上升至100%后进入达产运营期。
预计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投产运营期各年产能负荷率主要依据如下:
*现有供水区域内的新增供水需求。随着丽水市区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需水量也相应增长,经丽水市发改委批复同意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丽水中心城区2025年需水量为28.37万吨/日,较现状供水能力增加8万吨/日以上。*延伸供水范围的影响。在现有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基础上,丽水市正大规模投资新建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拟将碧湖、老竹、丽新、青田腊口等地纳入一体化城乡供水网(替代原有零散供水设施),预计新增供水量超过5万吨/日;*对现有水阁水厂、天宁水厂的供水替代。水阁水厂存在地势低需加压供水、引水渠道上方已开发建设为工业用地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根据规划未来要逐步转入备用;天宁水厂水源地黄村水库库容小,天宁水厂供水量大长期超负荷运营。
胡村水厂工程(一期)具有地势高、水源库容大水质好的特点,可以有效替代水阁水厂及减轻天宁水厂供水压力,预计替代供水量超过6万吨/日。考虑投产运营期第1年前述需水量不会立即全部转化为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的供水量,因此投产运营期第1年按60%负荷率测算(对应12万吨/日)后续4年随着需水量增加按每年9个百分点提高直至达产运营期。
综上,由于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体量相对较大,出于谨慎角度考虑,将投产运营期设定为5年,预测各年度供水负荷率分别为60%、69%、78%、87%、
96%,具备合理性。
*本工程相应综合水价的测定
供水收费价是综合工业、居民及公建用水量计算的综合价,具体细则由经营企业根据以上三类的用水比例、参照周边地区等进行调整,用于整个供水系统进
7-1-78行经济评价。本工程综合各种因素测算收费为2.20元/吨。
3)成本测算
*成本计算参数
A.定员工资及福利(包括多项基金):本项目水厂定员为 25 人,工资及福利以120000元/年/人计算;
B.综合电价:0.8 元/度;
C.原水费单价:1.0 元/吨;
D.折旧率:平均折旧率 5.0%;其他摊销:12.5 年;
E.大修理提存按固定资产原值-征地费的 1.95%计提;
F.日常维检费按固定资产原值-征地费的 0.5%计提;
G.其他成本费按 8%计提;
H.人民币借款利率按 5.88%计算,等额本金偿还。
*成本计算结论
本项目经成本计算得出年平均经营成本为10096.81万元,年平均总成本为
12517.92万元。本项目单位水量平均经营成本为1.38元/吨,单位水量平均总成
本为1.71元/吨。
4)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在效益测算期内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如
下:
投产期(第1至5年)达产后(第6年及以后)项目项目全程年平均年平均年平均收入(万元)12526.8016060.0015257.00成本(万元)12333.2212572.2512517.92
利润总额(万元)-219.802957.772235.60
净利润(万元)-219.802596.131956.15
毛利率1.55%21.72%17.95%
7-1-79(2)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
1)计算原则和评价参数
*项目计算期
供水项目具有初期投资较大,财务收入较低,工程使用年限较长等特点,因此项目计算期通常较长。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中“供水篇”所述,供水项目计算期应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应参照项目建设的合理工期或项目的建设进度计划合理确定;运营期一般可采用20年。
公司根据本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按照建设期为1年进行假设;运营期为21年,其中投产运营期为3年,达产运营期为18年。
*借款利息的计算
在财务分析中,对国内借款均简化按年计息,并假定借款发生当年均在年中支用,按半年计息;其后年份按全年计息,还款当年按年末偿还,按全年计息。
*物价水平的变动因素
财务评价均采用现行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为简化计算,建设期内各年均采用时价(即考虑建设期内相对价格变化又考虑物价总水平上涨因素),生产经营期内各年均以建设期末物价总水平为基础。
*税金及附加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从营运收入中直接扣除税金及附加的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从利润中扣除的有所得税。
*评价参数
行业的评价参数的确定如下:
A.固定资产基本折旧费率
根据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投资构成比例和本行业分析统计资
料参照“评价细则”测算的数据,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取定:固定资产基本折旧费为4.8%。
7-1-80B.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和自有流动资金率
根据近年来行业统计分析资料,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取定为90天,自有流动资金按流动资金的30%计算。
C.盈余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扣除弥补亏损)的10%计取。
D.财务基准收益率和基准投资回收期
财务内部收益率和基准投资回收期指标的基准判据。按照“分析细则”,根据近几年给排水行业的统计数据,并考虑到国家资金的有效利用、行业技术进步和价格结构等因素,取定税前财务基准收益率为(不含通货膨胀率):6%,基准投资回收期(自建设开始年算起):15年。
2)收入测算
*水量及项目计算期
本项目的设计产能为4万吨/日。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为21年,其中投产运营期3年,达产运营期为18年。投产运营期预测负荷率按70%、80%、90%计算,之后按负荷率100%进入达产运营期。
预计本项目投产运营期产能负荷率主要依据如下:(1)舟山绿色石化基地、
岱山经济开发区等区域的高速发展,落户企业逐渐增多,需水量增加,预计2025年岱山分区需水量在8万吨/日左右;而现有岱山本岛仅由设计生产能力5万吨的
小高亭水厂供水,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且高峰时期北部地区供水存在低压区影响居民生活,需增加供水能力3万吨/日以上。(2)衢山岛引水工程需由岱山本岛引水,预计需增加0.9万吨/日供水量。考虑投产运营期第1年前述需水量不会立即全部转化为本项目的供水量,因此投产运营期前3年按70%、80%、90%负荷率测算,第4年进入达产运营期,具有合理性。
*综合水价的测定
岱山岛区域淡水资源缺乏,供水成本显著高于非海岛区域,因此供水价格相对较高。本项目根据不同类型用水比例、参照周边地区等进行调整,测算水价为4.04元/吨。
7-1-813)成本测算
*成本计算参数
A.定员工资及福利(包括多项基金):本项目水厂定员为 15 人,工资及福利以100000元/年/人计算;
B.综合电价:0.67 元/度;
C.原水费单价:0.93 元/吨;
D.折旧率:平均折旧率 4.8%;无形资产及其他摊销:5 年;
E.大修理费率:1.50%计提。
F.人民币借款利率按 4.65%计算,等额本金偿还。
*成本计算结论
本项目经成本计算得出年平均总成本为3047.86万元。
4)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在效益测算期内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如
下:
投产期(第1至3年)达产后(第4年及以后)项目项目全程年平均年平均年平均收入(万元)3357.574196.904077.00成本(万元)3263.703011.893047.86
利润总额(万元)-18.931044.01892.16
净利润(万元)-18.93795.90679.50
毛利率2.80%28.24%25.24%
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银行贷款占总投入比重相对较高,且公司进行效益预测时采用了等额本金的贷款偿还方式,因此各年度所支付的财务费用逐年递减,进而导致达产后整体成本低于投产期成本。
(3)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
1)计算原则和评价参数
*项目计算期
7-1-82供水项目具有初期投资较大,财务收入较低,工程使用年限较长等特点,因此项目计算期通常较长。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中“供水篇”所述,供水项目计算期应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应参照项目建设的合理工期或项目的建设进度计划合理确定;运营期一般可采用20年。
公司根据本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按照建设期为2年进行假设;运营期为20年,其中投产运营期为3年,达产运营期为17年。
*物价水平的变动因素
财务评价均采用现行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为简化计算,建设期内各年均采用时价(即考虑建设期内相对价格变化,又考虑物价总体水平上涨因素),生产经营期内各年均以建设期末(生产期初)物价总体水平为基础。
*税金
本项目为公用事业项目,根据财税【2018】32号文规定,本项目按简并增值税计税3%计入,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的7%和3%计取;
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5%计入。
*评价参数
国家级评价参数,如社会折算率、影子价格等,均遵照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组织测定、发布的参数执行;行业的评价参数原则上采用“评价细则”测算
确定如下:
A.固定资产折旧率等
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年大修理基金提存率和日常检修维护费率根据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投资构成比例和给水行业分析统计资料参照“评价细则”测算的数据,结合本工程及当前国家金融等有关实际情况取定。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为:给水工程不低于4.8%。
B.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年限
按照“评价细则”,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从投资之年起,平均按12.5年的期限分期摊销,即年摊销率为8%。
7-1-83C.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
盈余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按税后利润(扣除弥补亏损)的10%提取。
D.财务基准收益率和基准投资回收期财务基准收益率和基准投资回收期是建设项目财务评价中财务内部收益率
和投资回收期指标的基准判据。按照“评价细则”,根据近年给水行业的统计数据,并考虑到国家资金的有效利用、行业技术进步、价格结构及国家金融的有关政策、项目更能够稳定运行等因素,取定税前财务基准收益率(不含通货膨胀率)为6%;基准投资回收期(自投产年开始算起)为15年。
2)收入测算
*水量及项目计划各期的约定
本项目设计产能为5万吨/日。项目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0年,其中投产运营期3年,达产运营期为17年。投产运营期3年项目产能负荷率按70%、
80%、90%负荷率测算,第4年起产能负荷率上升至100%进入达产运营期阶段。
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历史项目经验并结合项目当地实际运营情况在基于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确定投产运营期各年度的预计产能负荷率。根据《兰溪市工业水厂管网延伸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将工业区部分路段进一步实施分质供水管网改造,改造后将平均增加约1万吨/日工业用水,考虑产销差及供水日变化等系数,最高日供水增量约1.2万吨/日,预计2024年8月竣工投运;同时,结合区域内主要用水企业提出的2025年底将新增约3.3万吨/日工业用水计划,考虑产销差得出最高日供水量增量约3.6万吨/日。现状工业水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3万吨/日,2021-2023年产能利用率为51.30%、
78.87%、95.06%,高峰期用水量已超过设计规模,因此新增需求约5万吨/日需由本项目供应。考虑投产运营期第1年前述需水量不会立即全部转化为本项目的供水量,因此投产运营期前3年按70%、80%、90%负荷率测算,第4年进入达产运营期,具有合理性。
*水价
7-1-84本经济评价的给水收费价是综合工业、居民及公建用水量计算的综合价;具
体细则由经营企业根据以上三类的用水比例、参照周边地区等进行调整,经过平衡计算本工程综合水价为2.45元/吨。
3)成本测算
*成本计算参数
A.定员工资及福利(包括多项基金):本项目定员为 29 人;工资及福利以
10万元/年/人计算;
B.折旧率:平均折旧率 4.8%;其他摊销:12.5 年;
C.原水水资源费:0.2 元/吨;
D.修理费提取率按 2%计提;
E.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率按 10%计提;
F.人民币借款利率按 4.30%计算,等额本金偿还。
*成本计算结论
本次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经成本计算得出年平均经营成本为1663.10万元;
年平均总成本为2691.69万元。单位水量平均经营成本为1.11元/吨,单位水量平均总成本为1.80元/吨。
4)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在效益测算期内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如
下:
投产期(第1至3年)达产后(第4年及以后)项目项目全程年平均年平均年平均收入(万元)2926.643658.303548.55成本(万元)2861.092661.792691.69
利润总额(万元)-32.78873.59737.63
净利润(万元)-32.78655.19552.00
毛利率2.24%27.24%24.15%
7-1-85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银行贷款占总投入比重相对较高,且公司进行效益
预测时采用了等额本金的贷款偿还方式,因此各年度所支付的财务费用逐年递减,进而导致达产后整体成本低于投产期成本。
(4)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1)计算原则和评价参数
*项目计算期
根据公司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5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4年。因此财务分析计算期按25年计,其中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24年。
*评价依据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国家颁布的新的财税制度和市场价格体系以及闽政[2001]31号文及相关补充政策,估算项目的成本和效益,分析项目整体财务状况和抗风险能力。
在建设期内各年均采用时价,在生产经营期内各年均采用以建设期末物价总水平为基础,假定每年价格上涨指数和折现系数均按6.00%计算。在考虑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确定基准投资收益率为6.00%,并对项目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价。
2)收入测算
*项目计算期及预测水量
本项目设计产能为4万吨/日。本项目合作期限25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4年。本项目污水处理量按照政府承诺运营期内各年度污水处理厂的基本水量进行测算,第1、2、3-24年的基本水量分别为2万吨/日、3万吨/日、4万吨/日进行假设。
如前文所述,随着新企业的入驻、现有园区企业的扩建和新建项目投产,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的污水处理量将进一步增加。根据《福州江阴港城总体规
划(2018~2035年)》,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将打造成国内重要的化工新材料专区。预期2025年片区内总污水量将达到9.14万吨/日,超过现状已建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因此,本项目市场需求明确,本次测算污水处理量
7-1-86的假设具有合理性。
*本工程相应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测定
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为政府付费,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本工程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4.30元/立方米。
试运行期间,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污水处理服务费=该期间实际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80%
正常运营期间,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A.月有效污水处理量<月基本处理量
污水处理服务费=(月基本处理量-月无效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
价*绩效考核系数
B.月有效污水处理量=月基本处理量
污水处理服务费=月有效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绩效考核系数
C.月有效污水处理量>月基本处理量污水处理服务费=月基本处理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绩效考核系数+(月有效污水处理量-月基本处理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60%*绩效考核系数
3)成本测算
*工资及福利费:32人,8.5万元/人/年。
*大修及维护费:取项目总投资31544万元的1%,即315万元/年,其中,运营期前5年减半计提。
*药剂费:综合工程可研及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数据,取1.490元/吨。
*电费:综合工程可研及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数据,取0.290元/吨。
*水费:综合工程可研及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数据,取0.022元/吨。
*污泥处置费:综合工程可研及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数据,取
0.296元/吨。
7-1-87*管理费及其他:取50万元/年。
*无形资产摊销:按项目按投资额分24年进行摊销。
*利率:3.2%,贷款期限25年。
*税费
增值税及附加:增值税按6%,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所得税率:25%,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政策。
4)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在效益测算
期内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投产期(第1至2年)达产后(第3年及以后)项目项目全程年平均年平均年平均收入(万元)3923.756278.006081.81成本(万元)4252.575158.575083.07
利润总额(万元)-550.92764.07654.49
净利润(万元)-550.92589.39494.37
毛利率-8.38%17.83%16.42%
(5)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1)计算原则和评价参数
*项目计算期根据公司与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所签订的《特许经营项目合同》约定,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30年。
因此本项目财务分析计算期按31年计,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30年。
*评价依据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国家颁布的新的财税制度和市场价格体系以及闽政[2001]31号文及相关补充政策,估算项目的成本和效益,分析项目整体财务状况和抗风险能力。
7-1-88在建设期内各年均采用时价,在生产经营期内各年均采用以建设期末物价总
水平为基础,假定每年价格上涨指数和折现系数均按6.00%计算。在考虑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确定基准投资收益率为6.00%,并对项目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价。
2)收入测算
本项目合作期限3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30年,期满无偿移交。项目现状已建一期规模1万吨/日,拟新建二期规模为2万吨/日。项目一期项目污水处理费单价按最低限价1.92元/吨测算,二期项目污水处理费单价按最低限价
5.68元/吨测算。本项目污水处理量按照政府承诺运营期内各年度污水处理厂的
基本水量进行测算,自开始运营日起,政府承诺运营期内各年度污水处理厂的基本水量如下:
单位:吨/日序号污水厂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至合作期结束
1一期600070008000900010000
2二期1200014000160001800020000
*当月日均实测水量低于基本水量时,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
污水处理服务费=当月日均实测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基本水量-当月日均实测水量)×少进水量单价
少进水量单价=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按保证水量计算的污水处理单位固定成本/(按保证水量计算的污水处理单位固定成本+按保证水量计算的污水处理单位可变成本)
*当月日均实测水量大于基本水量,小于等于设计水量时,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
污水处理服务费=当月日均实测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
*当月日均实测水量大于设计水量时且出水达标,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
污水处理服务费=设计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当月日均实测水量-设计水量)×超进水量单价
超进水量单价=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按设计水量计算的污水处理单7-1-89位可变成本/(按设计水量计算的污水处理单位固定成本+按设计水量计算的污水处理单位可变成本)
3)成本测算
*特许经营摊销费
项目投资形成特许经营无形资产,按运营年限30年摊销。
*运营成本
运营成本包括检测费、水费、燃料动力费、药剂费、工资福利、大修理费、
日常检修维护费、污泥外运费及管理费用。
*检测费
检测费按30万元/年计算,包括第三方在线仪器维护费20万元/年,第三方水质检测费5万元/年,危废处置检测费5万元/年。
*水费
水费按2.7元/吨计算,运营期年水费为10万元/年。
*燃料动力费
燃料动力费主要为电费,电费按 0.58 元/kwh 计算,运营期年电费 138 万元。
*药剂费
运营期年药剂费按420.48万元计算,其中:聚合硫单价800元/吨;次氯酸钠(盐酸+氯酸钠制备消毒剂)单价1700元/吨;碳源(乙酸钠)单价3200元/吨;PAM 阴离子单价 14000 元/吨;PAM 阳离子单价 25000 元/吨;硫酸亚铁单
价700元/吨;双氧水(27.5%)单价1300元/吨;液碱(30%)单价1500元/吨。
*工资福利
工资福利按25人考虑,年工资福利费总额280万元。
*大修理费
大修理费按固定资产总值的1%计,年大修理费248万元。
*日常检修维护费
7-1-90日常检修维护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0.5%计算,年日常检修维护费124万元。
*污泥外运费
污泥外运按 50km 考虑(按照招标文件,超出范围为业主承担)单价按 60元/吨估算,年污泥外运费17万元。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按120万元/年计算。
*税费
增值税及附加:增值税按6%,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所得税率:25%;
?人民币借款利率按4.30%计算,等额本金偿还。
4)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在效益测算期内
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投产期(第1至4年)达产后(第5年及以后)项目项目全程年平均年平均年平均收入(万元)2590.773266.023175.99成本(万元)3009.512569.712628.35
利润总额(万元)-418.74664.39519.98
净利润(万元)-419.69501.61378.77
毛利率-16.16%21.32%17.24%
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银行贷款占总投入比重相对较高,且公司进行效益预测时采用了等额本金的贷款偿还方式,因此各年度所支付的财务费用逐年递减,进而导致达产后整体成本低于投产期成本。
(6)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
1)计算原则和评价参数
*项目计算期
污水处理项目具有初期投资较大,财务收入较低,工程使用年限较长等特
7-1-91点,因此项目计算期通常较长。公司根据以往污水处理项目经验,项目计算期
按27年进行假设计算,其中建设期2年,生产经营期25年。
*物价水平的变动因素
财务评价均采用现行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为简化计算,建设期内各年均采用时价(既考虑建设期内相对价格变化,又考虑物价总水平上涨因素),生产经营期内各年均以建设期末物价总水平为基础。
*税金及附加
增值税销项税率为6%。根据财税[2015]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污水处理项目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额为应纳增值税的70%。
增值税附加税按应缴纳增值税额的12%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评价参数
国家级评价参数,如社会折现率,影子价格等均遵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建设部组织测定、发布的参数执行。
主要评价参数确定如下:
A.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固定资产残值率及年修理费率。
根据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投资构成比例和本行业分析统计资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取定:
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为3.8%
固定资产残值率为5%
年修理费率为2.0%
B.其他资产摊销期限
其他资产从投产之年起,平均按5年的期限分期摊销,即年摊销率为20%。
C.流动资金及铺底流动资金
7-1-92流动资金根据流动资金估算表(见附表)计算。铺底流动资金按流动资金的
30%计算。
D.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
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按税后利润(扣除弥补亏损)的10%提取。
E.财务基准收益率和基准投资回收期
根据近几年给排水行业的统计资料,并考虑到国家资金的有效利用,行业技术进步和价格结构等因素,取定财务基准收益率(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为5%,基准投资回收期(自建设开始年算起)为18年。
2)收入测算
*项目计算期及预测污水处理量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扩建前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16万吨/日,本项目设计污水处理量为4万吨/日。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25年,其中投产运营期2年,达产运营期23年。投产运营期各年产能负荷率按80%、90%测算,第3年起产能负荷率上升至100%进入达产运营期阶段。
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历史项目经验并结合项目当地实际运营情况在基于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确定投产期各年度的预计产能负荷率。当前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至四期项目产能利用率已经饱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四期项目于2022年投产,2021-2023年城市污水处理厂整体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1.42%、
90.14%和96.92%,表明四期项目的产能利用率在投产后快速提升)。随着永康
市主城区的城市开发边界的不断外扩延伸(包括新规划江南山水新城、林草装备
园的开发建设等),区域内污水收集范围亦将扩大。与此同时,永康市正在做主城区周边乡镇污水输送管道,将污水输送到城市污水厂进行处置,当前正在进行主管道安装对接,改造完毕后也会带来污水处理量的进一步增加。综合考虑,预计永康市中心城区(除芝英外)污水处理能力2025年近期需求为20万吨/日。
考虑投产运营期第1年前述需求量不会立即全部转化为本项目的污水处理量,因此投产运营期前2年按80%、90%负荷率测算,第3年进入达产运营期,具有合理性。
7-1-93*本工程相应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测定
永康市人民政府已通过污水处理费定价方案,污水价方案由原来的1.62元/吨(不含污泥处置费),调整为:当永康城市污水处理厂整体(含本项目在内总设计规模20万吨/日)实际处理量低于保底污水量17万吨/日(按负荷率为85%)时,污水处理单价为2.14元/吨,若实际处理量超出保底污水量,则整体污水处理单价为2.10元/吨(此费用包含污泥处置费)。
3)成本测算
*药剂费:处理每吨污水消耗药剂0.36元;
*电费:处理每吨污水消耗电费0.23元;
*自来水费:处理每吨污水消耗自来水费0.01元;
*工资福利费:需新增职工11人,其中巡检人员4人,除臭设备操作人员
2人,自动化操作人员1人,高配室操作人员1人,机修人员1人,仪表操作人员1人,化验工1人。职工薪酬18万元/人/年,共198万元/年;
*污泥处置费:处理每吨污水需要污泥处置费0.19元;
*维修费:前5年,按固定资产原值的0.5%计提;6-10年,按固定资产原值的1%计提;11年后,按固定资产原值的1.5%计提;
*固定资产折旧费:使用平均年限法按25年计提折旧;
*其他费用:依据生产经营经验预估50万元/年;
* 财务费用:贷款利率按 5 年期以上 LPR 计算,年利率 4.2%。
*税费
本项目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附加税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也相应减免。所得税:本项目所得税税率按25%计取。
4)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在效益测算期内收入、成本、利润
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7-1-94投产期(第1至2年)达产后(第3年及以后)
项目项目全程年平均年平均年平均收入(万元)4342.504964.004914.28成本(万元)4303.003615.263670.28
利润总额(万元)39.501172.651082.00
净利润(万元)39.00894.57826.12
毛利率0.91%27.17%25.31%
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银行贷款占总投入比重相对较高,且公司进行效益预测时采用了等额本金的贷款偿还方式,因此各年度所支付的财务费用逐年递减,进而导致达产后整体成本低于投产期成本。
(7)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
1)计算原则和评价参数
*项目计算期
供水项目具有初期投资较大,财务收入较低,工程使用年限较长等特点,因此项目计算期通常较长。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中“供水篇”所述,供水项目计算期应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应参照项目建设的合理工期或项目的建设进度计划合理确定;运营期一般可采用20年。
公司根据本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按照建设期为2年进行假设;运营期为20年,其中投产运营期为4年,达产运营期为16年。
*物价水平的变动因素
财务评价均采用现行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为简化计算,建设期内各年均采用时价(即考虑建设期内相对价格变化,又考虑物价总体水平上涨因素),生产经营期内各年均以建设期末(生产期初)物价总体水平为基础。
*税金
本项目为公用事业项目,根据财税【2018】32号文规定,本项目按简并增值税计税3%计入,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的7%和3%计取;
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5%计入。
7-1-95*评价参数
国家级评价参数,如社会折算率、影子价格等,均遵照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组织测定、发布的参数执行;行业的评价参数原则上采用“评价细则”测算
确定如下:
A.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年大修理基金提存率和日常检修维护费率根据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投资构成比例和给水行业分析统计资料参照“评价细则”测算的数据,结合本工程及当前国家金融等有关实际情况取定:
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为:给水工程不低于4.8%;
B.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年限
按照“评价细则”,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从投资之年起,平均按12.5年的期限分期摊销,即年摊销率为8%。
C.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
盈余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按税后利润(扣除弥补亏损)的10%提取。
D.财务基准收益率和基准投资回收期财务基准收益率和基准投资回收期是建设项目财务评价中财务内部收益率
和投资回收期指标的基准判据。按照“评价细则”,根据近年给水行业的统计数据,并考虑到国家资金的有效利用、行业技术进步、价格结构及国家金融的有关政策、项目更能够稳定运行等因素,取定税后财务基准收益率(不含通货膨胀率)为6%;基准投资回收期(自投产年开始算起)为18年。
2)收入测算
*水量及项目计算期
本项目设计产能为5万吨/日。本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为20年,其中投产运营期4年,达产运营期为16年。投产运营期供水负荷率前4年分别为50%、
65%、80%及90%负荷率测算,第5年起产能负荷率上升至100%进入达产运营期。
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历史项目经验并结合项目当地实际运营情况
7-1-96在基于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确定投产期各年度的预计产能负荷率。近年来平湖
市独山港区工业发展势头强劲,工业用水量逐年增长,浙江独山能源、浙江卫星石化等主要用水企业分别提出了未来工业用水计划预计2025年独山港区工
业水厂供水规模将达到14.9万吨/日,现有设计供水规模(10万吨/日)已无法满足独山港区日益增长的工业用水需求。考虑投产运营期第1年前述需水量不会立即全部转化为本项目的供水量,且现有供水能力尚未完全发挥,因此投产运营期前4年按50%、65%、80%及90%负荷率测算,第5年进入达产运营期,具有合理性。
*水价
本经济评价的给水收费价是综合工业、居民及公建用水量计算的综合价;具
体细则由经营企业根据以上三类的用水比例、参照周边地区等进行调整,经过平衡计算本工程综合水价为1.83元/吨。
3)成本测算
*成本计算参数
A.定员工资及福利(包括多项基金):本项目定员为 17 人;工资及福利以
16.5万元/年人计算;
B.折旧率:平均折旧率 4.8%;其他摊销:12.5 年;
C.原水水资源费:0.2 元/吨;
D.修理费提取率按 2%计提;
E.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率按 8%计提;
F.银行借款利率按 5.88%计算,等额本金偿还。
*成本计算结论
本次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经成本计算得出年平均运行成本为1457.38万元;年平均总成本为2074.01万元。单位水量平均运行成本为1.02元/吨,单位水量平均总成本为1.44元/吨。
4)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7-1-97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在效益测算期内收入、成本、利润及
毛利率情况如下:
投产期(第1至4年)达产后(第5年及以后)项目项目全程年平均年平均年平均收入(万元)1882.002641.402489.52成本(万元)2068.762075.322074.01
利润总额(万元)-250.00477.33331.86
净利润(万元)-250.00370.96246.77
毛利率-9.92%21.43%16.69%
2、与公司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效益对比情况,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
(1)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的效益测算对比
1)供水厂
序同业可比内部收投资回收项目时期项目名称
号上市公司益率期(年)
2023年可转债募
1重庆水务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6.45%12.16
投项目
2018年非公开发
2绿城水务南宁市陈村水厂三期工程6.86%未披露
行股票募投项目
2017年非公开发航空港实验区第二水厂一期工
3城发环境6.12%未披露
行股票募投项目程建设项目
平均值6.48%12.16
最大值6.86%12.16
最小值6.12%12.16
1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6.18%13.46
2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6.45%12.60
本次募投项目
3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6.03%13.34
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
46.06%13.38
工程项目
平均值6.18%13.20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项目选取了可比公司再融资项目的募投项目情况;
2、南宁市陈村水厂三期工程内部收益率为在绿城水务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期当下水价测算下的数据。
2)污水处理厂
序同业可比内部收投资回收项目时期项目名称
号上市公司益率期(年)
1城发环境2023年可转债募鄢陵县第三污水处理工程4.80%未披露
7-1-98序同业可比内部收投资回收
项目时期项目名称
号上市公司益率期(年)投项目郑州市上街区第三污水处理
26.09%未披露
厂工程
2021年非公开发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污水
3创业环保7.07%14.00
行股票募投项目处理厂建设项目
2022年非公开发江陵县滨江污水处理厂扩建
4东江环保7.06%12.00
行股票募投项目(二期)项目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三期
56.00%13.71
2021年非公开发工程项目
行股票募投项目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
66.13%未披露
厂 PPP 项目海峡环保福州市祥坂污水处理厂提标
76.12%12.35
2019年可转债募改造项目
投项目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
86.83%11.86
工程项目
平均值6.26%12.78
最大值7.07%14.00
最小值4.80%11.86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
1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4.80%16.10
(一期)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本次募投项目
2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6.07%16.80
项目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
36.43%16.47
期)工程项目
平均值5.77%16.46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项目选取了可比公司再融资项目的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上表对比情况,本次募投项目中供水厂项目及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项目测算合理谨慎。
(2)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内可比项目的效益测算对比
1)供水厂
序公司可比投资回收期项目名称内部收益率
号项目时期(年)
12019年平湖工业水厂二期扩建工程8.75%13.50
22019年永康市桥下水厂迁扩建工程项目8.12%未披露
32017年兰溪市溪西水厂迁建工程6.20%未披露
平均值7.69%13.50
最大值8.75%13.50
7-1-99序公司可比投资回收期
项目名称内部收益率
号项目时期(年)
最小值6.20%13.50
1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6.18%13.46
2本次募投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6.45%12.60
3项目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6.03%13.34
4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6.06%13.38
平均值6.18%13.20
2)污水处理厂
序公司可比项投资回收期项目名称内部收益率
号目时期(年)
12020年永康城市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8.39%未披露
丽水市水阁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一期
22020年8.34%未披露
提标工程建宁海城北污水厂四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
32019年8.17%13.85
程建设
42018年丽水腊口污水处理厂工程8.00%11.50
平均值8.23%12.68
最大值8.39%13.85
最小值8.00%11.50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
14.80%16.10
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本次募投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
26.07%16.80
项目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
36.43%16.47
项目
平均值5.77%16.46
根据上表对比情况,本次募投项目中供水厂项目与公司内可比项目不存在重大差异,项目测算合理谨慎;本次募投项目中污水处理厂项目内部收益率相较公司内可比项目偏低,主要系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
目(一期)及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为在浙江
区域外新获取项目,公司内部测算整体更为谨慎,具有合理性,项目测算合理谨慎。
综上,通过与公司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效益对比,本次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较为合理谨慎。
7-1-100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测算依据、测算参数、测算过程进行了核查;
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年度报告,获取发行人重点项目投资明细,结合公
司日常营运需要、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日常经营积累等情况进行资金缺口测算,分析本次融资的必要性;
3、查阅了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公开资料,了解同行业公司可比项
目效益情况,将其与发行人募投项目效益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4、查阅了发行人过往公告文件,了解发行人过往可比项目的效益情况,将
其与发行人募投项目效益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各个项目的具体用途及金额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未来三年资金缺口较大,本次融资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因此
本次融资具备必要性。
3、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收入测算的水量及单价的确定具备合理性,符
合当地情况;通过与公司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效益对比,本次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较为合理谨慎。
7-1-1013.关于发行方案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中国水务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25%。2)2023年12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根据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75180.75万元(含本数)。
该募集资金规模在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4300.00万元基础上,扣减
19119.25万元。3)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设置了自动延期条款。
请发行人说明:(1)控股股东参与本次认购的背景及主要考虑;本次认购
的资金来源情况,包括资金来源的具体构成,是否为自有资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票计划,请出具承诺并披露。(2)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相关股份锁定期限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
(3)调减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具体情况,履行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4)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设置自动延期情形是否《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10条的相关规定。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并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9条、第10条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控股股东参与本次认购的背景及主要考虑;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情况,
包括资金来源的具体构成,是否为自有资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票计划,请出具承诺并披露
(一)控股股东参与本次认购的背景及主要考虑
中国水务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同时为提振市场信心,因此作为发行对象参与本次认购,具体如下:
7-1-1021、助力公司实施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公司浙江区域、福建区域等重点项目陆续建设,公司发展过程中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需要充足的运营资金来增强资本实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开展各项经营活动。中国水务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认购确定性更高,有利于助力扩大经营规模、实施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增强公司持续稳定增长动力。
2、看好公司未来发展,提振市场信心
中国水务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参与本次认购,不仅彰显了其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而且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实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中国水务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及具体构成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30%,即不超过105898727股(含本数)。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25.00%,即不超过26474681股(含本数)。
中国水务是水利部联合央企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的国家级专业
水务环保投资和运营管理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运营区域最广的水务公司之一。
中国水务定位于中国水务市场,专注于水务产业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要业务涵盖了原水、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水务产业链的各个领域,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与水务资产管理能力。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国水务已于2024年1月23日就本次发行认购的资金来源等事项承诺如下:“中国水务的认购资金来源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
的情形;不存在认购资金来源于股权质押,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高比例质押风险的情况。”根据上述中国水务出具的承诺,中国水务本次认购所需资金全部来自中国水务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上述认购资金具体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可变现资产以及银
7-1-103行贷款等。
1、自有资金及可变现资产
根据中国水务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国水务资产总额284.95亿元,货币资金余额25.51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约0.50亿元,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可变现能力。
2、银行贷款
根据中国水务征信报告,中国水务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中国水务已与多家银行开展银行贷款合作,相关银行贷款业务均在正常推进中,后续将综合衡量各机构银行贷款方案以确定最惠条件。
综上所述,中国水务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其自有资金、可变现资产及银行贷款能够覆盖本次认购资金规模。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
月内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票计划,请出具承诺并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
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公司股票,同时也不存在任何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已于2024年1月23日,已就减持发行人股票计划事项出具承诺,承诺如下:“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本公司直接及间接股东中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通过本次发行不当入股的情况;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
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的情形;本次认购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
本公司不存在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且承诺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特此说明与承诺。”上述承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之“三、中国水务关于资金来源等事项的承诺”中进行补充披露。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相关事项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7-1-104行类第6号》第9条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相关股份锁定期限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水务对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直接持有公司118436629股,占比33.55%,通过全资子公司钱江硅谷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2729832股,占比6.44%,合计控制公司141166461股,占比39.99%。
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30%,即不超过105898727股(含本数)。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25.00%。如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105898727股计算,中国水务参与本次认购股票数量上限为26474681股。发
行完成后,钱江水利总股本为458894485股,中国水务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167641142股,权益占比稀释至36.53%。
(二)本次发行对象股份锁定期限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市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三)
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第五十九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本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2023年12月22日,中国水务与钱江水利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对股份锁定期进行了约定,具体如下:“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乙方(中国水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
7-1-105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限售期安排。”2024年1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就减持发行人股票计划事项出具承诺,承诺如下:“本公司不存在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且承诺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特此说明与承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
2024年6月,中国水务出具《关于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钱江水利股份,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该部分股份。”综上所述,中国水务参与本次认购相关股份锁定期限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
三、调减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具体情况,履行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 75180.75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规模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44269.2418000.00
2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18999.9611500.00
3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17788.9313100.00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
431544.6710700.00
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7-1-106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
524820.766100.00
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6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31972.2110980.75
7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9454.024800.00
合计178849.7975180.75
2024年1月23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存在财务性投资比例较高情形的,须相应调减本次再融资募集资金金额”要求,公司拟在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180.75万元基础上,扣减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财务性投资在合并报表的归母净资产金额占比超过
10%的部分(即17078.66万元)。2024年6月7日和2024年6月26日,公司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
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 58102.09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规模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44269.2415000.00
2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18999.968500.00
3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17788.9310100.00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
431544.678700.00
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
524820.764100.00
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6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31972.218902.09
7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9454.022800.00
合计178849.7958102.09综上,公司董事会已根据监管要求在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180.75万元基础上,调减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财务性投资在合并报表的归母净资产金额占比超过10%的部分(即17078.66万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4年1月23日
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6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7-1-107四、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设置自动延期情形是否《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6号》第10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10条,审议再融资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设置自动延期条款的,应当予以规范。
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取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设置的自动延期条款。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调整后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二个月内。
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对中国水务进行访谈,了解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主要背景及考虑;
2、查阅中国水务《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及相关事项的承诺》核实中国水务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减持计划等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号》第9条的相关规定;
3、查阅中国水务2022年度和2023年度审计报告,查阅中国水务征信报告等材料,了解中国水务资信情况及财务状况;
4、查阅中国水务与钱江水利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中国
水务出具的《关于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本次发行相关公告文件,核实中国水务本次认购相关股份的锁定期限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
7-1-1085、查阅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决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
明书等文件,核实调减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具体情况,履行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6、查阅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核实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调整规范情况。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中国水务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基于助力公司实施未来发展战略、看好公
司未来发展前景,拟作为发行对象参与本次认购;中国水务参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自身资金实力充足,具备足额参与本次认购的能力;
本次发行对象中国水务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
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或减持计划,且已做出相关承诺并进行披露;
2、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的30%,即不超过105898727股(含本数)。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25.00%。如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105898727股计算,中国水务参与本次认购股票数量上限为26474681股,发
行完成后,中国水务直接及间接所控制权益占比由发行前39.99%稀释至36.53%。
本次发行对象中国水务本次认购股份股份锁定期限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
3、发行人已按监管要求调减募集资金金额。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4、发行人已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10条的要求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有效期予以调整规范,调整后,本次发行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10条的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9条的规定
7-1-109(1)本次发行对象中国水务认购资金来源为合法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并
已出具承诺,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
排的情形;不存在认购资金来源于股权质押,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高比例质押风险的情况。
(2)中国水务已出具承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不存在
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的情形;
本次认购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
(3)本次认购对象中,中国水务不涉及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况,不存在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
7-1-1104.关于发行人控制权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中国水务,无实际控制人。1)2021年
12月,电建集团拟通过股权转让及接受股东权利委托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中国水
务控制权;2023年3月,电建集团调整交易方案,改为增持购买部分中国水务股权。增持完成后,电建集团为中国水务第一大股东;2)2023年3月27日,发行人发布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电建集团终止对发行人的要约收购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电建集团不得再次对发行人进行收购;4)2023年3月28日,发行人公告与电建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请发行人说明:(1)电建集团拟取得公司控制权的背景及原因,相关收购过程以及未来收购规划;(2)认定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理由;控制权变更相关
的信息披露情况及合规性,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3)结合公司及中国水务实际控制权变动前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变化情况,实际控制权变更以来的公司运作情况等,说明公司控制权是否稳定;(4)发行人控制权变更后,原实际控制人公开承诺的履行情况及相关安排,是否满足公开承诺相关规定。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电建集团拟取得公司控制权的背景及原因,相关收购过程以及未来收购规划
(一)电建集团拟取得公司控制权的背景及原因
电建集团的经营范围中包括水利、水务工程总承包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
安装、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咨询、监理、设备检修及相关设备的制造、修理、租赁等。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是国家级水务投资和运营管理公司,主营业务为水务行业投资运营管理及相关增值服务。
2021年12月,基于自身业务规划及未来发展方向考虑,为进一步做大做强
水务业务,电建集团拟通过系列股权转让及接受股东权利委托相结合的方式取得
7-1-111中国水务控制权,从而实现电建集团水务业务战略发展目标。由于中国水务系公
司控股股东,电建集团对中国水务的收购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二)相关收购过程及未来收购计划2021年12月9日,电建集团与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钢管”)签署了《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6%股权协议书》,江阴钢管向电建集团转让其持有的中国水务6%股权,并将其持有的中国水务4%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以独家、无偿且不可撤销的方式委托给电建集团行使。
2021年12月23日,电建集团与北京拓世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世诺金”)签署《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拓世诺金将其持有的中国水务7.0833%股权转让给电建集团。拓世诺金向电建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将其持有的中国水务2.9167%股权除股东收益权以外的所有股东权利委托给电建
集团行使,并约定《承诺函》自《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生效。
若上述交易完成,电建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中国水务44.50%股权,并通过接受股东权利委托,享有中国水务6.92%表决权,合计控制中国水务51.42%股权,成为中国水务的控股股东。同时,电建集团通过控股中国水务间接拥有钱江水利的权益将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2022年2月17日,电建集团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出的反执二审查
决定〔2022〕111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对电建集团收购中国水务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2022年6月,因电建集团与江阴钢管约定的180个自然日届满,中国水务
6%股权无法按约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电建集团与江阴钢管经协商确认,双方签署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6%股权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按照约定自动解除。
2023年3月,因预计短期内无法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且鉴于当时政
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中国水务、钱江水利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电建集团经审慎研究分析,并与中国水务其他股东沟通后决定调整交易方案。
7-1-1122023年3月24日,电建集团与拓世诺金签署了《关于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补充协议(二)》,拓世诺金拟将其所持有的中国水务7.0833%股权转让给电建集团,电建集团放弃拟受托享有其持有的中国水务2.9167%股权除股东收益权以外的所有股东权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电建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中国水务38.50%股权,仍为中国水务的第一大股东,但不享有中国水务控制权,从而无法也无法取得钱江水利控制权。
2024年5月16日,公司通过控股股东中国水务就本问询函中“电建集团未来收购规划”等问题向电建集团进行致函确认。根据电建集团复函,当前电建集团不涉及问询函中提及的关于对公司未来收购的明确计划。
二、认定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理由;控制权变更相关的信息披露情况及合规性,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一)认定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理由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电建集团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38.50%的股权,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合计持有中国水务28.17%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中国水务33.33%的股权。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中国水务股东会或对股东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任何单一股东无法控制中国水务董事会,无法决定主要经营管理团队的聘任,也无法决定重要经营决策。因此,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水务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进而致使公司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定公司为无实际控制人具体依据如下:
1、中国水务任何单一股东无法控制中国水务股东会或对股东会决议产生决
定性影响
根据中国水务公司章程,中国水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其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其他决议应由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电建集团持股比例为38.50%,水利部综合事业局通过
7-1-113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6.67%,通过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持有
1.50%,合计持股比例为28.17%,其他股东合计持有33.33%。任何单一股东无
法控制中国水务股东会或对股东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
2、中国水务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董事会
根据中国水务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中国水务董事会共11席。电建集团与新华水利提名董事人数均不超过董事会成员的半数。除1名职工董事外,中国水务的董事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虽然中国水务董事长由电建集团方委派,但任何单一股东因无法控制中国水务股东会或对股东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从而无法决定中国水务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因此,中国水务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董事会。
3、中国水务任何单一股东无法决定中国水务主要经营管理团队的聘任,也
无法决定中国水务重要经营决策
根据中国水务公司章程,董事会根据董事长提名,聘请或解聘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请或解聘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中国水务任何单一股东因无法控制董事会,因而无法决定中国水务主要经营管理团队的聘任,也无法决定中国水务重要经营决策。
4、中国水务各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方式一致同意确认中国水务为无实际控
制人状态
2023年3月,中国水务各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方式一致同意确认中国水务
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电建集团承诺后续主要通过股权管理方式履行出资人职责,不直接干预中国水务日常经营。
综上所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在当前状态下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进而致使公司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二)控制权变更相关的信息披露情况及合规性,相关风险提示充分自2021年12月公司收到其控股股东中国水务股权结构可能发生变化(可能
7-1-114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通知后,公司披露了一系列与本次控制权变更
相关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停牌公告》;2021年12月29日,披露《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钱江水利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2022年1月5日,披露《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补充说明的公告》;2022年6月24日,披露《钱江水利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2023年3月28日,披露《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3年5月18日,披露《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结构变动的进展公告》。综上所述,公司已就其控制权变更事项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披露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时,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26日、3月26日、4月23日、5月21日、
6月15日、6月24日、7月23日、8月11日、9月10日、9月30日、10月28日、11月26日、12月24日,以及2023年1月18日、2月18日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定期披露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并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终止要约收购的公告》。公司在上述历次进展公告中就公司可能涉及的实际控制人变更、相关收购存在不确定性等事项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充分。
三、结合公司及中国水务实际控制权变动前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变化情况,
实际控制权变更以来的公司运作情况等,说明公司控制权是否稳定
(一)公司及中国水务实际控制权变动前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变化情况
公司及中国水务实际控制权变动前,公司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除3名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提名外,中国水务占据3席,浙江新能占据2席,水电实业占据
7-1-1151席。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后,为稳定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增加1名董事席位并
由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提名。同时,为保证独立董事人数达到公司董事会人数1/3,独立董事增加1席。因此,变动后公司董事会由11名成员组成,除4名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提名外,中国水务占据4席,浙江新能占据2席,水电实业占据1席。
因此,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后,由于其控股股东仍为中国水务,其治理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中国水务依然占据公司董事会最多席位。
(二)实际控制权变更以来的公司运作情况
实际控制权变更以来,中国水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各项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运作,经营情况正常稳定,未因实际控制权变更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有效性,公司控制权稳定。
四、公司控制权变更后,原实际控制人公开承诺的履行情况及相关安排,是否满足公开承诺相关规定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曾于2013年9月18日在公司向中国证
监会申请再融资项目过程中作出承诺如下:
承诺类型承诺内容
1)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系水利部直属事业单位,受水利部委托,承担水利科技推
广、人才资源开发、水资源管理、水利水电建设与管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
设、利用外资、水利水电机电产品制造、水利多种经营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不具体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因此,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与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未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收购或
进行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
2)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目前不存在同业关于避免竞争。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将采取有效措施促使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控制的其他企与钱江水业不在公司开展业务的区域内,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所控制利同业竞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公司及其所控制争的承诺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收购或进行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
3)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
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将立即通知公司,并承诺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让渡于公司。
4)若违反上述承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由此给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止。
关于保持综合事业局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钱江水利公司
钱江水利章程等规定,促使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正确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独立性、减保证钱江水利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保障钱江水利
7-1-116承诺类型承诺内容
少及规范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与钱江水综合事业局将善意的履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利关联交位促使钱江水利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侵犯其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在
易的承诺与钱江水利或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时,将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钱江水利或其控制的企业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的履行与钱江水利或其控制的企业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钱江水利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综合事业局将通过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综合事业局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钱江水利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
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综合事业局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钱江水利股份之日止。
上述承诺系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作出。2023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后,原实际控制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未违反《关于避免与钱江水利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保持钱江水利独立性、减少及规范与钱江水利关联交易的承诺》,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情形。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钱江水利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了解电建集团拟取得公司控制
权的背景及原因;
2、查阅公司关于本次收购的相关公告,了解本次收购过程及电建集团未来
收购计划;
3、查阅《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及中国水务的规章制度,了解认定发行人为无实际控制人具体依据;
4、通过公开信息查阅管理层任职关系,了解公司及中国水务本次控制权变
动前后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
5、查阅公司相关公告,了解公司本次控制权转让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是否
7-1-117充分;
6、查阅承诺文件,了解原实际控制人公开承诺的履行情况及相关安排。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电建集团拟取得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控制权进而取得公司控制权,
系基于自身业务规划及未来发展方向考虑。2023年3月,因预计短期内无法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电建集团决定调整交易方案。交易完成后电建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中国水务38.50%股权,但不享有中国水务控制权,从而无法也无法取得钱江水利控制权。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根据电建集团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的复函,当前电建集团不涉及问询函中提及的关于对公司未来收购的明确计划。
2、认定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依据充分,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已按照法律
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充分。
3、公司及中国水务实际控制权变动后,中国水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各项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运作,经营情况正常稳定,未因实际控制权变更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有效性,公司控制权稳定
4、2023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后,原实际控制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未违反
《关于避免与钱江水利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保持钱江水利独立性、减少及规范与钱江水利关联交易的承诺》,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情形。
7-1-1185.关于存货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55781.52万元、
61921.36万元、64863.12万元和71517.86万元,主要包括原材料及合同履约成本。
请发行人说明:(1)各期末不同类别存货的主要内容、库龄、金额、占比,合同履约成本对应的工程施工项目的主要情况、金额、工期、期后结算情况;
(2)各期存货跌价测试的具体情况,结合库龄、期后结转及与可比公司的对比等说明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各期末不同类别存货的主要内容、库龄、金额、占比,合同履约成本
对应的工程施工项目的主要情况、金额、工期、期后结算情况
(一)各期末不同类别存货的主要内容、库龄、金额、占比
公司存货主要分四个大类核算:原材料、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和低值易耗品。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的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12118.69-12118.6916.53%
其中:药剂658.00-658.000.90%
管道配件11448.21-11448.2115.61%
其他12.48-12.480.02%
2024年3月31日
库存商品218.24-218.240.30%
合同履约成本60957.74-60957.7483.13%
低值易耗品35.06-35.060.05%
合计73329.73-73329.73100.00%
原材料7638.86-7638.8612.58%
其中:药剂562.24-562.240.93%
2023年12月31日
管道配件7063.20-7063.2011.63%
其他13.42-13.420.02%
7-1-119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库存商品225.88-225.880.37%
合同履约成本52808.98-52808.9886.98%
低值易耗品36.78-36.780.06%
合计60710.49-60710.49100.00%
原材料7152.90-7152.9011.03%
其中:药剂451.70-451.700.70%
管道配件6683.21-6683.2110.30%
其他17.99-17.990.03%
2022年12月31日
库存商品283.79-283.790.44%
合同履约成本57386.25-57386.2588.47%
低值易耗品40.18-40.180.06%
合计64863.12-64863.12100.00%
原材料6036.64-6036.649.75%
其中:药剂506.89-506.890.82%
管道配件5509.71-5509.718.90%
其他20.04-20.040.03%
2021年12月31日
库存商品845.92-845.921.37%
合同履约成本54992.70-54992.7088.81%
低值易耗品46.11-46.110.07%
合计61921.36-61921.3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61921.36万元、64863.12万元、60710.49万元及73329.73万元。公司存货主要由合同履约成本及原材料构成,
其中合同履约成本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末的占比分别为88.81%、88.47%、
86.98%和83.1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按库龄分类项目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11866.3360.4573.92117.9912118.69
2024年3月其中:药剂643.4214.58--658.00
31日管道配件11210.4345.8773.92117.9911448.21
其他12.48---12.48
7-1-120按库龄分类
项目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计
库存商品218.24---218.24
合同履约成本21358.2026926.348021.564651.6460957.74
低值易耗品35.06---35.06
合计33477.8326986.798095.484769.6273329.73
原材料7400.9853.7792.8091.317638.86
其中:药剂562.24---562.24
管道配件6825.3353.7792.8091.317063.20
2023年12其他13.42---13.42月31日库存商品225.88---225.88
合同履约成本26988.9413710.337425.144684.5752808.98
低值易耗品36.78---36.78
合计34652.5813764.107517.944775.8860710.49
原材料6858.73154.7637.55101.867152.90
其中:药剂451.70---451.70
管道配件6389.04154.7637.55101.866683.21
2022年12其他17.99---17.99月31日库存商品283.79---283.79
合同履约成本27815.4516995.438366.924208.4657386.25
低值易耗品40.18---40.18
合计34998.1517150.188404.464310.3264863.12
原材料5860.2148.3227.53100.586036.64
其中:药剂506.89---506.89
管道配件5333.2848.3227.53100.585509.71
2021年12其他20.04---20.04月31日库存商品845.92---845.92
合同履约成本29741.6015840.507042.442368.1754992.70
低值易耗品46.11---46.11
合计36493.8315888.817069.972468.7561921.3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库龄在1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97.08%、95.89%、
96.89%和97.92%,整体库龄时间较短。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履约成本库龄
在2年以上的金额分别为9538.72万元、12714.78万元、12293.82万元及
7-1-12112865.10万元,主要原因系合同履约成本涉及的工程项目有一定的施工周期,
且部分工程项目因暂未安排验收、审计或附属工程未完成等原因未完成结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履约成本库龄在2年以上的金额相对维持稳定。
(二)合同履约成本对应的工程施工项目的主要情况、金额、工期、期后结算情况
1、报告期前十大工程施工项目
公司合同履约成本主要为公司承包的市政工程,包括管道安装工程、户表安装工程、农饮水达标提标工程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十大合同履约成本对应的工程施工项目构成明细及尚未结算的原因如下:
7-1-122单位:万元
期后结算金序合同履约成项目预定工截至2024年3月31日尚报告期项目名称工程内容额(截至2024号本期末余额期(月)未结算原因年3月31日)丽水市胡村水厂出水管网工程设计采
1丽水市胡村水厂出水管网工程9795.5522-未完成施工购施工(EPC)总承包
因政策变更,附属道路施鱼山石化大道两侧 PE100 级 PE630 管 与道路施工 工工程存在搁置,截至报
2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市政供水工程1986.00-
及消防配套 PE100 级 PE200 管工程等 工期配套 告期末项目已完成竣工图签证阶段
造价审计环节尚未完成,
3方岩镇农村供水管道一期永康市农饮水达标提标工程1970.2916-
现与政府积极协商推进中项目已于2024年4月完成
金华婺城区农饮水达标提标Ⅻ标段工婺城区2020年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
41284.305-完工验收,结算资料已提
程程建设及附属工程交待财政局安排结算审计因为主体工程尚未审核完
丽水市桐岭路道路工程 PPP 项目给水
5桐岭路道路给水配套工程1086.6115-成,预计2024年7月完成
2024工程
竣工决算年3月
2024年3月工程在建设
31日
普陀夏新未来社区配套道路安装球墨铸铁管、钢制桥管、阀门、配与道路施工中,5月工程已完工,目
6825.76-
DN400-1000 球墨管改造工程 件、接点等及其附属项目 工期配套 前正在办理对外工程签证流程项目已于2024年4月完成
金华婺城区农饮水达标提标Ⅺ标段工婺城区2020年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
7772.645-完工验收,结算资料已提
程程建设及附属工程交待财政局安排结算审计项目已于2024年4月完成婺城区2020年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
8金华婺城区农饮水达标提标Ⅹ标段工程702.435-完工验收,结算资料已提
程建设及附属工程交待财政局安排结算审计
江南山水新城 B13-16BC 地块给水安装 永康市江南山水新城 B13-16BC 安置
9642.416-未完成施工
工程地块建设项目工程婺城区2023年农村饮用水提升改造工婺城区2023年农村饮用水提升改造工
10551.549-未完成施工
程Ⅲ标段程Ⅲ标段建设及附属工程
7-1-123期后结算金
序合同履约成项目预定工截至2024年3月31日尚报告期项目名称工程内容额(截至2024号本期末余额期(月)未结算原因年3月31日)丽水市胡村水厂出水管网工程设计采
1丽水市胡村水厂出水管网工程8989.5722-未完成施工购施工(EPC)总承包
因政策变更,附属道路施鱼山石化大道两侧 PE100 级 PE630 管 与道路施工 工工程存在搁置,截至报
2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市政供水工程1986.00-
及消防配套 PE100 级 PE200 管工程等 工期配套 告期末项目已完成竣工图签证阶段
造价审计环节尚未完成,
3方岩镇农村供水管道一期永康市农饮水达标提标工程1970.2916-
现与政府积极协商推进中项目已于2024年4月完成
金华婺城区农饮水达标提标Ⅻ标段工婺城区2020年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
41284.305-完工验收,结算资料已提
程程建设及附属工程交待财政局安排结算审计因为主体工程尚未审核完
丽水市桐岭路道路道路工程 PPP 项目
5桐岭路道路给水配套工程1086.6115-成,预计2024年7月完成
2023给水工程
竣工决算年12
2024年3月工程在建设
月31普陀夏新未来社区配套道路安装球墨铸铁管、钢制桥管、阀门、配与道路施工中,5月工程已完工,目日6838.62-
DN400-1000 球墨管改造工程 件、接点等及其附属项目 工期配套 前正在办理对外工程签证流程
丽水莲都灵山社区丽园项目给水工程-
7灵山社区丽园项目室外及二供工程833.216833.21/
室外及直供部分(含无负压加压供水)项目已于2024年4月完成
金华婺城区农饮水达标提标Ⅺ标段工婺城区2020年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
8772.645-完工验收,结算资料已提
程程建设及附属工程交待财政局安排结算审计项目已于2024年4月完成婺城区2020年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
9金华婺城区农饮水达标提标Ⅹ标段工程702.435-完工验收,结算资料已提
程建设及附属工程交待财政局安排结算审计由于施工区域殡仪馆拆迁
南四环线(南都路-五金大道)主管道给永康市南四环(南都路-五金大道)道
10525.572-未完成管道无法施工,项
水安装工程路工程目中断,预计2026年完工
7-1-124期后结算金
序合同履约成项目预定工截至2024年3月31日尚报告期项目名称工程内容额(截至2024号本期末余额期(月)未结算原因年3月31日)丽水市胡村水厂出水管网工程设计采
1丽水市胡村水厂出水管网工程2704.9822-未完成施工购施工(EPC)总承包因项目未纳入政府投资预
2方岩镇农村供水管道一期永康市农饮水达标提标工程1970.2916-算,造价审计环节搁置,
现与政府积极协商中
因政策变更,附属工程存在鱼山石化大道两侧 PE100 级 PE630 管 与道路施工
3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市政供水工程1961.09-搁置,截至报告期末项目
及消防配套 PE100 级 PE200 管工程等 工期配套已完成竣工图签证阶段
金华婺城区农饮水达标提标Ⅸ标段工婺城区2020年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
41459.8651459.86/
程程建设及附属工程项目已于2024年4月完成
2022金华婺城区农饮水达标提标Ⅻ标段工婺城区2020年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51277.865-完工验收,结算资料已提
年12程程建设及附属工程交待财政局安排结算审计月31在普陀至开化舟山朱家尖段公路工程
日普陀至开化舟山朱家尖公路工程支线2-支线市政配套建设项目内,沿着朱乌公与道路施工
61182.271182.27/
市政配套建设项目给排水管道工程路、西山路给水管和原水管迁移重建及工期配套污水管道铺设因为主体工程尚未审核完
丽水市桐岭路道路道路工程 PPP 项目
7桐岭路道路给水配套工程1083.5015-成,预计2024年7月完成
给水工程竣工决算
8 兰溪 GZ2021-4-3 马涧 47 省道标 3 工程 兰溪市钱塘垅水厂供水主管改建工程 888.92 4 888.92 /
普陀夏新未来社区配套道路安装球墨铸铁管、钢制桥管、阀门、配与道路施工附属工程未完工,余下道
9878.89-
DN400-1000 球墨管改造工程 件、接点等及其附属项目 工期配套 路、桥梁甲方开始实施
丽水莲都灵山社区丽园项目给水工程-
10灵山社区丽园项目室外及二供工程833.696833.69/
室外及直供部分(含无负压加压供水)
2021因政策变更,工程存在搁
鱼山石化大道两侧 PE100 级 PE630 管 与道路施工
年121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市政供水工程2004.78-置,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及消防配套 PE100 级 PE200 管工程等 工期配套月31完成竣工图签证阶段
7-1-125期后结算金
序合同履约成项目预定工截至2024年3月31日尚报告期项目名称工程内容额(截至2024号本期末余额期(月)未结算原因年3月31日)
日造价审计环节尚未完成,
2方岩镇农村供水管道一期永康市农饮水达标提标工程1850.1616-
现与政府积极协商推进中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城街
3莲都区太平乡自来水改造项目1500.06111500.06/
道、太平乡自来水改造工程
金华婺城区农饮水达标提标Ⅸ标段工婺城区2020年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
41451.8451451.84/
程程建设及附属工程项目已于2024年4月完成
金华婺城区农饮水达标提标Ⅻ标段工婺城区2020年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
51271.705-完工验收,结算资料已提
程程建设及附属工程交待财政局安排结算审计在普陀至开化舟山朱家尖段公路工程
普陀至开化舟山朱家尖公路工程支线2-支线市政配套建设项目内,沿着朱乌公与道路施工
61182.271182.27/
市政配套建设项目给排水管道工程路、西山路给水管和原水管迁移重建及工期配套污水管道铺设因为主体工程尚未审核完
丽水市桐岭路道路道路工程 PPP 项目
7桐岭路道路给水配套工程1083.2215-成,预计2024年7月完成
给水工程竣工决算项目已于2024年4月完成
金华婺城区农饮水达标提标Ⅺ标段工婺城区2020年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
8768.505-完工验收,结算资料已提
程程建设及附属工程交待财政局安排结算审计
普陀夏新未来社区配套道路安装球墨铸铁管、钢制桥管、阀门、配与道路施工附属工程未完工,余下道
9745.82-
DN400-1000 球墨管改造工程 件、接点等及其附属项目 工期配套 路、桥梁甲方开始实施项目已于2024年4月完成婺城区2020年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
10金华婺城区农饮水达标提标Ⅹ标段工程698.315-完工验收,结算资料已提
程建设及附属工程交待财政局安排结算审计
7-1-1262、库龄两年以上的主要工程施工项目
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库龄两年以上合同履约成本对应的工程施工项目中,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共计6项,该等项目库龄两年以上的金额合计
9499.47万元,占报告期末库龄两年以上的合同履约成本金额的比例为74.96%。
该等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库龄较长的原因如下:
(1)金华婺城区农饮水达标提标工程
截至2024年3月末,该项目五大标段合同履约成本余额合计为3094.59万元。该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为满足婺城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提升农村饮水标准,婺城区政府计划实施农饮水达标提标工程。浙江钱水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分别与婺城区水务局及婺城区箬阳乡等8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签订金华婺城区2020年农饮水达标提标五大标段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前完工,本项目于2020年8月开工,于2020年11-12月间陆续完成全部工程量。
自该五大标段工程完工后,公司即向各位业主申请完工验收及结算,但相关业主均以政府积欠其他尚未验收结算工程为由,提出按项目先后次序排队处理,暂不接收公司提交的申请验收材料。历经三年多时间交涉,已于2023年12月完成Ⅸ标段的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其他四个标段项目也于2024年4月完工验收,目前仍需业主方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续将由财政局安排结算审计,结算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市政供水工程
截至2024年3月末,该项目合同履约成本余额为1986.00万元。该项目位于浙江省岱山县鱼山岛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属于舟山绿色石化基地道路建设配套的供水工程,该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实施。合同约定待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通过,按审核后的工程结算价款一次性结清工程余款。该项目无固定工程工期,以鱼山石化大道及迎宾大道主工程的施工进度为准。
该项目的管道总长约24公里,截至2021年底,公司已完成可施工部分的基础作业。其中长约5.7公里的管道因主工程停滞而暂停,造成项目周期延长
7-1-127一年多;2023年年末业主方明确答复该段道路建设不再实施,故该项目开始推进收尾工作。2024年2月,项目进入签证、决算、验收等环节,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完成竣工图签证阶段,后续将进行签证确认工作、第三方审核和财政审核,预计将于2024年年内完成结算,结算工作无实质性障碍。
(3)方岩镇农村供水管道一期
截至2024年3月末,该项目合同履约成本余额为1970.29万元。该项目位于浙江省永康市,属于永康市农饮水达标提标工程的子工程,主要包括室外供水主管道安装、加压泵站及高位水池建设等,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永康市钱江水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款最终以财政局的审计报告为准。该项目于2019年9月开工,已于2020年底完成施工,过去三年由于政府政策原因无法送审。经与政府协商,目前已正常推进该项目的审计工作,预计于2024年内完成结算,结算工作无实质性障碍。
(4)桐岭路道路给水配套工程
截至2024年3月末,该项目合同履约成本余额为1086.61万元。该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为丽水市桐岭路道路工程 PPP 项目配套的给水工程,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市华通给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合同约定项目在政府部门验收及财审结算审计后,才能完成工程款的最终支付。该项目于2020年4月开工,截至报告期末,该给水工程已完成决算并经财政单位审核,PPP 项目主体工程尚在审核过程中,预计将于2024年12月完成审核,待审核完毕财政单位将一并出具审核报告。该项目结算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5)普陀夏新未来社区配套道路 DN400-1000 球墨管改造工程
截至2024年3月末,该项目合同履约成本余额为825.76万元。该项目位于浙江省舟山市,为普陀夏新未来社区开发项目的道路建设配套的管道改造工程,由公司子公司舟山市昌通建设有限公司实施。合同约定待工程结算审定并经双方确认后一次性结清工程余款。该项目无固定工期,以道路建设主工程进度为准。该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2024年5月已完成工程施工,目前正与业主方办理对外工程签证流程,后续经过工程决算并经业主方确认即可进行项目结算,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7-1-128(6)南四环线(南都路-五金大道)主管道给水安装工程
截至2024年3月末,该项目合同履约成本余额为536.21万元。该项目位于浙江省永康市,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为永康市南四环线道路供水管道的安装,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永康市钱江水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实施。项目工期开工时间为2022年4月,合同约定决算审计后一次性付清尾款。截至报告期末,本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95%,由于施工区域殡仪馆拆迁尚未完成,该区域无法进行管道安装,故未能完工审计。根据合同约定,因其他工程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本工程出现延误,工期予以顺延。预计殡仪馆拆迁将于2026年完成,届时将完成剩余工程的施工与结算,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3、库龄一至两年的主要工程施工项目
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库龄一至两年合同履约成本对应的工程施工项目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共计45项,该等项目库龄一至两年的金额合计
18247.14万元,占报告期末库龄一至两年的合同履约成本金额的比例为
67.77%。该等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合同履约成项目预序截至2024年3月31项目名称工程内容本库龄一至定工期号日尚未结算原因
两年金额(月)
DN800-DN1800的给水管道及
丽水市胡村水厂出未完成施工,预计于
1附属设施、绿9795.5522
水管网工程预定工期内完工化恢复和智能监测系统等
未完成施工,工期受张村街-下林线供水
2新建给水工程531.9612政策影响顺延,预计
管网延伸工程于2024年底前完工
管道铺设、混未完成施工,工期受丽水市330国道-腊凝土包封、路政策影响顺延,预计
3468.8312
口供水干管工程面破除及修复于2024年12月完工等验收
与道路审核已完成,待主体桐岭路给水工程
4新建给水工程431.04施工工工程完成后一并出
K1+640 标段期配套具审核报告与道路北三路(水厂路-东
5新建给水工程410.81施工工道路工程未完工十一路)给水工程期配套
与道路审核已完成,待主体桐岭路给水工程
6新建给水工程337.45施工工工程完成后一并出
K3+260 标段期配套具审核报告
7-1-129合同履约成项目预
序截至2024年3月31项目名称工程内容本库龄一至定工期号日尚未结算原因
两年金额(月)
PE 管、无负压
设备、土建泵
虾峙镇灵和-黄石东项目已完工,待提交房及阀门、配
7晓饮用水管网建设318.975完工资料后进行三
件安装、新旧工程方验收管线接点等附属工程
与道路审核已完成,待主体桐岭路给水工程
8新建给水工程318.12施工工工程完成后一并出
K2+540 标段期配套具审核报告
朱家尖至白沙岛、柴项目已完工,待提交区域城乡供水9山岛联网供水(陆上278.1016完工资料后进行三一体化工程
段)工程方验收与道路
10寿元路给水工程新建给水工程249.70施工工未完成施工
期配套
DN300 管、与道路
章士线 DN300供水管 PE200 临时管
11233.71施工工道路工程未完工
道工程安装及附属工期配套程
不绣钢管、不项目已完工,尚处于宁兴锦江华庭二次
12绣钢阀门、泵230.393验收阶段,预计2024
供水改造工程房安装等年7月验收结算
江南山水新城 球墨管、PE管、 项目已完工,审计资
13 B13-16BC 地块给水 不锈钢管、泵 224.87 6 料待甲方签字后送
安装工程房安装等审
镀锌管、二次
项目已完工,待建设
14金报御园二供工程供水泵房安装204.554
局复核审计结果及附属工程
PE 管安装、阀
项目已完工,预计于香溪镇东升村“一户门、配件、接
15198.2342024年10月提交财一表”改造工程点等及其附属政审计项目
不锈钢管、在朱家尖保利四柱山线水质监测仪文旅综合体二期项表和安防视频项目已于2024年4
16193.235
目室内给水管安装监控系统安装月份结算工程等以及附属工程
项目已完工,待提交东极镇供水管网提供水管网提升
17190.583完工资料后进行三
升改造延伸工程改造延伸工程方验收
球墨管、PE管、项目已于2024年5
18都市外滩二期工程不锈钢管、泵189.626月结算房等
7-1-130合同履约成项目预
序截至2024年3月31项目名称工程内容本库龄一至定工期号日尚未结算原因
两年金额(月)
PE 管安装、阀
长峙岛 CZ-b-9 地块 门及配件安
项目已完工,业主审
19(晓风印月花园)室装、新旧管线168.136
核中外给水管安装工程接点等附属工程
球墨铸铁管、
婺城区2022年农村项目已完工,预计于阀门、配件、
20饮用水(总管)提升159.5422024年12月提交财
接点安装等及
改造工程Ⅰ标段政审计其附属项目
不锈钢管、在线水质监测仪朱家尖凤凰城三期表和安防视频
项目已完工,业主审
21项目室内给水管安监控系统及阀150.395
核中
装工程门、配件安装、新旧管线接点等附属工程
石牛路提升改造工项目已完工,待建设
22新建给水工程149.3814
程单位组织验收安装球墨铸铁
婺城区2022年农村项目已完工,预计于管、阀门、配
23饮用水提升改造工147.5962024年12月提交财
件、接点等及
程(二期)Ⅲ标段政审计其附属项目
安装镀锌管、
YYC-2022-0009 四季 项目已完工,待建设
24二次供水泵房146.564
澜庭二供改造工程局复核审计结果及附属工程
PE 管安装以及普陀区东投明越湾
工程相应配项目已完工,业主审
25商住小区室外给水140.583
件、阀门井等核中管安装工程附属项目安装
镀锌管安装、
YYC-2022-003151 公 项目已完工,待建设
26二次供水泵房137.874
馆二供工程局复核审计结果及附属工程
供水管网进行项目已完工,待提交东港街道葫芦岛供
27改造、提升和135.556完工资料后进行三
水管网安装工程安装方验收安装球墨铸铁
夏新未来社区配套管、钢制桥管、与道路2024年5月项目已
28道路球墨管改造工阀门、配件、133.07施工工完工,正在办理对外
程接点等及其附期配套工程签证流程属项目无固定工期,根据甲项目已完工,结算阶
29花街路给水工程新建给水工程130.30
方或工段程建设要求
7-1-131合同履约成项目预
序截至2024年3月31项目名称工程内容本库龄一至定工期号日尚未结算原因
两年金额(月)
安装镀锌管、
铂蓝湾二供改造工项目已完工,待建设
30二次供水泵房128.574
程局复核审计结果及附属工程不锈钢管安装,一户一表用户1371户、
长峙岛 CZ-b-9 地块以及二套二次项目已于2024年6
31(晓风印月花园)室126.026
增压设备、水月份结算内给水管安装工程
表、阀门、配件安装等附属工程
球墨铸铁管、
舟山嵊泗至定海公 PE 管安装,阀路小干岛环岛南路门及配件安项目已完工,结算编
32125.085
一标段给水管安装装、新旧管线制阶段工程接点等附属工程南城富岭安居工程与主体
项目已完工,内部竣
33 D-2 区块室外配套工 新建给水工程 123.63 工程工
工验收阶段程期配套
球墨管、PE管、 项目已完工,预计于云锦府给水安装工
34不锈钢管、泵121.2262024年6月验收结
程房等转
球墨管、
DN160PE 管、
陈家后村拆迁安置 DN110PE 管安
项目已完工,结算编
35房小区室外给水管装,以及工程119.9012
制阶段
安装工程相应配件、阀门井等附属项目安装
永康市农村供水管 球墨管、PE管、 项目已完工,造价审
36118.2716
道一期阀门等计阶段
安装镀锌管、红狮上品(B 区)二供 项目已完工,竣工验
37二次供水泵房115.424
工程收阶段及附属工程与道路
38东十一路给水工程新建给水工程115.20施工工道路工程未完工
期配套不锈钢管安装,一户一表陈家后村拆迁安置安装765户,项目已完工,业主审
39房小区室内给水管以及工程相应113.4212
核中
安装工程配件、阀门井等附属项目安装
山田御景城(二供)安装镀锌管、项目已完工,待建设
40112.033
工程二次供水泵房局复核审计结果
7-1-132合同履约成项目预
序截至2024年3月31项目名称工程内容本库龄一至定工期号日尚未结算原因
两年金额(月)及附属工程
PE 管、阀门水白泉都会之光项目
表、配件安装、项目已于2024年5
41室外给水管安装工111.786
新旧管线接点月份结算程等附属工程
DN400 球墨管、东港至塘头滨海道
PE 管安装,以路工程—自来水给项目已完工,业主审
42及工程相应配104.995
水管及供水设备采核中
件、阀门井等购安装附属项目安装
安装镀锌管、
城北安居苑二供工项目已完工,待建设
43二次供水泵房102.563
程局复核审计结果及附属工程
安装镀锌管、
锦绣天成二期二供项目已完工,待建设
44二次供水泵房102.304
工程局复核审计结果及附属工程室内的不锈钢舟山世茂竹山门项给水管安装以项目已于2024年6
45目室内给水管安装及相关的阀102.0810月份结算
工程门、配件安装等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库龄一至两年的工程施工项目中,5个项目已完成结算,其余项目均处于正常施工或结算阶段,施工与结算工作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各期存货跌价测试的具体情况,结合库龄、期后结转及与可比公司的对比等说明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各期存货跌价测试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
7-1-133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
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为:
1、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检查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是否高于成本;为售后服务等备库的原材料,检查期末存货是否存在毁损。
2、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其中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库存商品,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无销售合同对应的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一般以同类产品近期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3、合同履约成本按单个工程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当期末该项目的预计
总成本大于合同金额时,若无其他证据证明该项目没有出现跌价迹象,则将对这一项目的工程施工余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低值易耗品,检查期末存货是否存在毁损、残次等情况,存货质量是否
发生变化,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经测算公司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结合库龄、期后结转及与可比公司的对比等说明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存货库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明细分类的库龄结构详见本回复问题5之“一、各期末不同类别存货的主要内容、库龄、金额、占比,合同履约成本对应的工程施工项目的主要情况、金额、工期、期后结算情况”之“(一)各期末不同类别存货的主要内容、库龄、金额、占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一年以内的存货金额分别为36493.83万元、
34998.15万元、34652.58万元和33477.83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58.94%、53.96%、57.08%和45.65%。库龄一年以上的存货主要为合同履约成本,
金额分别为25251.10万元、29570.80万元、25820.04万元和39599.54万元,
7-1-134占库龄一年以上存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31%、99.02%、99.09%和99.37%。其中,药剂存在少量库龄超过1年的情况,主要为水处理所用的铝盐、碳源及絮凝剂等药剂,保质期较长;管道配件为管道安装工程所需的管材管件,不易损坏,且可使用期限较长、获取难度低、不具备特殊性,故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主要为成套水处理设备,客户为地方水务公司,价格较为稳定,且库龄均在1年以内,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主要为公司承包的市政工程,合作方大多为国有企业及地方政府,工程结算周期较长,由于市政工程业务模式的特殊性,公司合同履约成本不存在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而未计提情形。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未对合同履约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者少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详见本回复问题5之“二、各期存货跌价测试的具体情况,结合库龄、期后结转及与可比公司的对比等说明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之“(二)结合库龄、期后结转及与可比公司的对比等说明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之“3、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故公司未对合同履约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有合理性。
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前十大合同履约成本余额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合同履约成本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预计总成本期末余额
1丽水市胡村水厂出水管网工程13901.2512562.149795.55
2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市政供水工程4619.241986.001986.00
3方岩镇农村供水管道一期2960.181990.001970.29
4金华婺城区农饮水达标提标Ⅻ标段工程1865.521677.261284.30
5桐岭路道路给水配套工程2174.761086.611086.61
普陀夏新未来社区配套道路
61383.44935.78825.76
DN400-1000 球墨管改造工程
7金华婺城区农饮水达标提标Ⅺ标段工程1255.621128.91772.64
8金华婺城区农饮水达标提标Ⅹ标段工程1146.661030.94702.43
江南山水新城 B13-16BC 地块给水安装
91202.60642.41642.41
工程婺城区2023年农村饮用水提升改造工程
101143.75839.45551.54
Ⅲ标段
上述工程项目中,所有工程项目的预计总成本均小于合同金额,不存在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而未计提情况。
7-1-1352、存货期后结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各类存货的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期后结转金额(截至期后结转金额占项目账面余额
2024年3月31日)账面余额的比例
原材料7638.864379.5857.33%
其中:药剂562.24384.6068.40%
管道配件7063.203981.5656.37%
2023年12其他13.4213.42100.00%
月31日库存商品225.88225.88100.00%
合同履约成本52808.9816507.7731.26%
低值易耗品36.7836.78100.00%
合计60710.4921150.0034.84%
原材料7152.906915.1296.68%
其中:药剂451.7451.70100.00%
管道配件6683.216445.4396.44%
2022年12其他17.9917.99100.00%
月31日库存商品283.79283.79100.00%
合同履约成本57386.2541302.9271.97%
低值易耗品40.1840.18100.00%
合计64863.1248542.0174.84%
原材料6036.645844.7396.82%
其中:药剂506.89506.89100.00%
管道配件5509.715317.8096.52%
2021年12其他20.0420.04100.00%
月31日库存商品845.92845.92100.00%
合同履约成本54992.7050049.3891.01%
低值易耗品46.1146.11100.00%
合计61921.3656786.1391.71%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存货截至2024年3月31日转销比
例分别为91.71%、74.84%和34.84%,期后转销比例较低,主要系合同履约成本期后转销比例较低所致。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合同履约成本截至2024年3月31
7-1-136日转销比例分别为91.01%、71.97%和31.26%,期后转销比例较低,主要系公司
承包的管道安装工程、户表安装工程、农饮水达标提标工程结算周期较长所致。
3、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均为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公司与证监会行业分类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3年末2022年末2021年末
000544.SZ 中原环保 4.49% 3.51% -
000598.SZ 兴蓉环境 1.82% 1.87% 2.15%
000605.SZ 渤海股份 - - -
000685.SZ 中山公用 0.00% - -
003039.SZ 顺控发展 4.00% 3.81% 4.99%
600008.SH 首创环保 0.07% 0.08% 0.12%
600461.SH 洪城环境 - - -
600874.SH 创业环保 - - -
601158.SH 重庆水务 - - -
601199.SH 江南水务 - - -
601368.SH 绿城水务 - - -
603291.SH 联合水务 - - -
603759.SH 海天股份 - - -
603817.SH 海峡环保 4.30% 3.20% 10.70%
600769.SH 祥龙电业 - 4.22% 5.53%
平均值0.98%1.11%1.57%
600283.SH 钱江水利 - - -
注:武汉控股和国中水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显著超过同行业平均水平,已作为异常值剔除。
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存在部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与公司同
样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存货中合同履约成本占比最大。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开展工程建设类业务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及其合同履约成本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如下:
7-1-137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合同履约成本跌价合同履约成本跌价合同履约成本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准备计提比例准备计提比例
1中原环保3.67%4.26%-
2中山公用---
3武汉控股---
4首创环保---
5重庆水务---
6绿城水务---
7江南水务---
8海天股份---
9洪城环境---
10国中水务5.03%4.95%2.79%
11渤海股份---
12兴蓉环境---
钱江水利---
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大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由于水务施工业
务的特性,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合同履约成本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不一致。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不存在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而未计提的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的财务报表,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未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的原因,并通过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期报告,比较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2、取得了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存货明细表、库龄表,复核了存货跌价准
备的计提金额;通过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期报告,对比分析了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7-1-1383、对公司报告期末大额的存货进行了抽盘,观察存货的摆放、实物状态情况,核对存货数量等,判断是否存在账实差异及期末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和合同履约成本。原材料分为药剂和管道配件等,前者周转快、库龄短,后者不易损坏,因此公司原材料跌价风险低,未计提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主要为与国有企业及地方政府开发的市政工程,一般无亏损合同,因此发行人未对合同履约成本计提跌价准备。结合公司存货库龄、期后转销、同行业公司情况等情况,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7-1-1396.关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申报材料,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为42213.98万元,占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8.28%。
请发行人说明:(1)最近一期末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被投资标的与公司存在协同效应的具体表现,公司对相关投资未认定财务性投资的依据是否准确;(2)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
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就发行人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1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
第1条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最近一期末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被投资标的
与公司存在协同效应的具体表现,公司对相关投资未认定财务性投资的依据是否准确
(一)长期股权投资及其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52261.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持股成立最近一次主营投资背景及是否属于财被投资单位账面价值号比例时间投资时间业务目的务性投资天堂硅谷创
2000-11-股权获取投资
1业投资集团40915.5827.90%2016-06-08是
11投资收益
有限公司新疆昌源水
务集团伊犁2002-08-水力系围绕产业
26089.6649.00%2009-11-26
地方电力有07发电链上下游以限公司获取渠道为否和田县水力目的的产业
2006-01-水力
3发电有限责5256.4749.00%2009-11-20投资
09发电
任公司
合计52261.71----
7-1-1401、天堂硅谷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属于财务性投资
天堂硅谷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堂硅谷”)的主营业务为高
新技术企业和项目的创业投资,主要投资方向包括智能科技、先进制造、医疗健康等,投资领域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具有协同性,故公司对天堂硅谷的长期股权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账面价值为40915.58万元。
2、新疆昌源水务集团伊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及和田县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公司基本情况
1)新疆昌源水务集团伊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名称新疆昌源水务集团伊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县维吾尔玉其温乡法定代表人王好君注册资本894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2-08-07
水力、火力发电,设备安装、调试,企业管理服务。;电子技术研发;
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开发;计算机零配件,通用仪器仪表研发,制造,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餐饮、住宿,租赁主营业务水力发电
2)和田县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和田县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朗如乡法定代表人王好君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6-01-09
电力生产与销售水力发电设备的安装\测试水工设施施工财产租赁等经营范围国家政策容许经营的电力和非电力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投资与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水力发电
7-1-141(2)发行人与被投资单位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
1)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2009年,为了解决公司应收款历史遗留问题,公司与中国水务协商通过资
产置换的方式置出对浙江省松阳县谢村源流域水电开发公司等单位的应收款;
在选择置入资产时,考虑: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源水务”)主要在新疆区域从事供水、水力发电等业务,公司在浙江区域从事供水、水力发电等业务(公司2006-2008年水电收入分别为5920万元、589万元和612万元,至今仍有水力发电业务),为协助公司进行产业链和渠道拓展,双方协商确定置入资产为新疆昌源水务集团伊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犁电力”)及和田县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和田水电”)等公司参股股权(临2009-007)。
置换时,伊犁电力和和田水电系中国水务下属昌源水务控股子公司,昌源水务是2006年由中国水务和新疆国资委对原新疆昌源水利水电产业集团实施重组后组建的专业化水务集团公司,业务涵盖水资源、水务业投资和资产管理(供水、排水、污水)等,在新疆区域内具有重要地位。2013年,因昌源水务资本运作需要,伊犁电力及和田水电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同一控制下的新疆昌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源通达”),但在管理人员、经营战略等方面与昌源水务关系密切。
2016年,考虑到当时昌源水务和昌源通达除水务业务外还存在矿业、煤化
工等业务(并控股上市公司香梨股份),为了聚焦主业瘦身健体,中国水务将持有的昌源水务51%股权及昌源通达51%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给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建信”,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并于2017年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公司参股伊犁电力和和田水电的协同效应体现在:*深圳建信收购后,对昌源水务进行了资产重组,剥离和处置了昌源水务下属部分非水务业务子公司;由于深圳建信侧重特殊资产投资运营,与水务行业关联度较低,目前正寻求昌源水务股权出售。当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正处于“二次创业”发展的新阶段,围绕水务主业积极开拓业务,已与深圳建信就水务资产整合进行深入交流,钱江
7-1-142水利参与。钱江水利通过分别持有伊犁电力及和田水电49%的股权,与昌源水务
建立了股权纽带和较好的信任基础,在与昌源水务及相关方接洽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协调作用(中国水务因资产处置多年,已不具备类似股权纽带和交流基础)。根据中国水务出具的《关于保持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中国水务或中国水务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钱江水利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
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中国水务将立即通知钱江水利,并承诺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让渡于钱江水利。”若昌源水务拟出售资产符合公司投资标准,公司将与中国水务协商按照承诺函要求,由公司优先受让相关资产。*公司与昌源水务及其关联企业伊犁电力和和田水电均从事供水、水力发电等业务。公司对伊犁电力和和田水电的持股比例均为49%,向2家公司均派出2名董事(占董事席位的
2/5)和1名监事,深度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为发挥优势拓展业务,公司已与
昌源水务达成业务合作意向,约定双方在集中采购、市场拓展、技术合作等领域开展合作(正在履行协议签署流程)。由于公司水务业务规模较大,在水务装备和材料领域集采有一定优势,双方已就部分装备和材料达成采购意向,将于近期签署正式采购协议。
综上所述,公司参股投资伊犁电力及和田水电49%的股权有助于公司拓展业务。因此该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2)该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伊犁电力及和田水电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其同一控制下的昌源水务为新
疆区域具有重要地位的大型水务公司,其业务涵盖水资源、水务业投资和资产管理(供水、排水、污水)等,与公司供水、排水、污水处理、水力发电等业务类型一致,参股伊犁电力及和田水电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
3)该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近年来,公司持续拓展省外水务市场,业务触角已成功向福建等区域延伸。
公司通过参股伊犁电力及和田水电与昌源水务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关系,有助于公司开拓新的水务经营项目,符合公司业务拓展的战略发展方向。
7-1-143(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12940.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最近一是否属序期末账面持股成立时被投资单位次投资主营业务投资背景及目的于财务号价值比例间时间性投资浙江珊溪水利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
1996-01-2009-02-原水供应和
1水电开发股份11000.229.28%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否
1526水力发电
有限公司产业投资杭州天创环境生产净水设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
1997-10-2013-12-
2科技股份有限1750.003.82%备及零配件以获取原材料、技术为否
1630
公司等目的的产业投资水利信息化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
浙江钱江科技2000-06-2000-06-
3190.0019.00%及水利工程以获取原材料、渠道为否
发展有限公司0505咨询目的的产业投资
合计12940.22------
1、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公司基本情况名称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国贸大厦7-10楼法定代表人徐晖注册资本118561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1996-01-15
经营管理珊溪水利枢纽工程;新能源项目的开发管理;旅游景点的开发、服务;物业管理;水利水电技术咨询、培训;纯净水制作、销售;水产经营范围养殖、销售;建筑材料、水利水电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原水供应、水力发电
(2)发行人与被投资单位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
1)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珊溪水利”)负责浙江珊
溪水利枢纽工程的运行管理,主营业务为原水供应和水力发电,供水范围为温州市区、瑞安、平阳、苍南、文成等10个县(市、区),占温州水库供水人口的70%。珊溪水利的控股股东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
7-1-144市公用集团”)负责温州全市域的城镇及农村的公用事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
维管理和服务,其水务板块下辖自来水公司、瓯江引水公司、文成水务、泰顺水务等15家企业,在温州区域原水、供水、污水处理领域占据主导地位。
钱江水利是浙江省唯一一家以水务为核心产业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拥有原水、供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涉水设备和药剂等水务全产业链。近年来,公司在浙江区域不断拓展业务,并以投资珊溪水利为纽带,通过高层拜访等形式与温州公用集团及下属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在温州区域,钱江水利重点着眼于如下业务:*利用与温州市公用集团及珊溪水利良好合作关系,公司着力拓展温州地区农村饮用水市场。公司自2023年下半年开始,对接温州市公用集团下属文成水务、平阳水务、泰顺水务,争取农村饮用水项目设备采购、运维、特许经营权等业务。公司已于2024年5月28日中标文成县单村水站提升改造成套设备集成供应商采购项目,该项目采购单位为温州市公用集团下属企业,中标报价1618.06万元。公司还将积极参与后续类似项目投标。*从拓展温州区域水务项目的投资建设角度,公司于2023年与温州市公用集团下属企业探讨了温州某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目合作,正在与温州市公用集团下属企业就温州某污水处理厂在出资和运营方面协商合作。*公司药剂销售业务也在温州地区拓展业务。*《浙江水网建设规划》中要求2025年开始建设浙东水资源配置通道,新增从丽水等水源丰富地区向沿海温州、宁波、舟山等地供水的配水通道,要求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网工程建设运营。温州市公用集团在温州区域水务领域占据主导地位,钱江水利作为市场化主体在浙东水资源配置通道涉及的丽水、舟山拥有较完整的水务产业链,珊溪水利枢纽所在飞云江流域上游发源于丽水市。钱江水利拟与温州市公用集团积极合作,参与“浙江水网”建设。
7-1-145通过参股珊溪水利,公司与珊溪水利及温州市公用集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
系和股权纽带,双方建立了高层沟通机制和下属企业对接机制,帮助公司建立了在温州区域向上下游延伸发展的产业链优势,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扩展业务区域,拓展业务类型。
2)该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珊溪水利的主营业务为原水供应和水力发电。钱江水利的供水业务涵盖供水服务全产业链,包括原水、取水、制水、输水到终端客户服务,目前拥有20万吨/日的原水供应业务,与珊溪水利的原水供应业务类型一致,该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3)该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为进一步巩固公司浙江省水务投资运营龙头企业的地位,公司在近年来不断拓展省内经营城市,深耕属地纵深发展、经营城市横向发展。公司通过参股珊溪水利与温州市公用集团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关系,有助于公司开拓温州区域的水务经营项目,符合公司在浙江省内持续拓展经营城市的战略发展方向。
2、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公司基本情况
7-1-146名称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626号法定代表人丁国良注册资本655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7-10-16
生产及销售:环保处理设备及材料,水处理专用膜,水处理专用膜组件,水处理专用膜装备,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净水设备及零配件清洗消毒设备;批发、零售:第Ⅱ、Ⅲ类医疗器械;服务:环境治理工程、
给水净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净水及污水处理工程、
医用中央供水及污水系统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污水处理技术、经营范围
污水资源化技术、水资源管理技术、医用中央供水及污水处理技术、医
疗器械及其零配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水务项目的项目投资及运营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膜分离技术研发和应用、生产净水设备及零配件
(2)发行人与被投资单位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
1)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原材料、技术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环境”)是以膜分离技术为核心,致力于水资源循环利用整体解决方案研究与应用的高新技术环保型企业。为延伸水务产业链,公司于2013年12月参股投资天创环境。此后,天创环境还引进复星集团、南钢集团、中山公用等产业合作伙伴。
参股天创环境后,公司与天创环境持续挖掘合作机会:2016年10月,天创环境在公司下属鄣吴自来水厂完成了 500TPD 浸没式超滤及除藻联用工艺中试,中试效果较好。但公司考虑当时主要水厂来水水质和工艺情况,大量采用天创环境膜产品在性价比方面不具备显著优势,因此未正式采购天创环境膜产品。近年来,公司在现有城镇集中供排水业务外,大力拓展农饮水业务,如农饮水成套设备的集成供应。考虑天创环境拥有先进的供水设备制造技术,2024年5月,公司与天创环境签署《农村供水技术研发试验基地中试协议》,由天创环境将其生产的农村供水试验设备在公司实验基地进行产品中试,以验证天创环境设备在农村供水系统中的适用性、稳定性及技术参数,为设备的推广应用提供依据;合作项目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双方共同所有。后续公司将综合考虑产品性能、价格等因素,在程序合规前提下优先采购天创环境的产品。
7-1-147通过参股天创环境,公司获得了膜技术领域的科技创新成果和应用示范机会,对于公司在技术装备水平提升、不同工艺路线的理解转化、农饮水成套设备集成等方面建立了竞争优势。
2)该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天创环境的主营业务为膜分离技术研发和应用、生产净水设备及零配件,系公司供水及污水处理业务的上游,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3)该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公司参股天创环境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水务产业链,符合公司产业链延伸的战略发展方向。
3、浙江钱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公司基本情况名称浙江钱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学院路99号法定代表人徐昌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0-06-05
实业投资,科技开发,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软件的开发,电子产品及配件的销售,技术服务,仓储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系统集成,自动化控制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防雷工程、安全监控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相关产经营范围品销售,商品中介服务,水利水电工程咨询、设计,水利工程安全鉴定评价、水资源调查评价(凭资质证书经营)(上述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水利信息化及水利工程咨询
(2)发行人与被投资单位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
1)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原材料、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浙江钱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科技发展”)的主营业务包括
水利信息化及水利工程咨询,主要服务客户为浙江省内的各县市的水利政府单位,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利工程数字化方案设计、水质健康评价、水质监测方案设计等。钱江科技发展的控股股东为浙江省水利厅下属单位浙江省水利科技
7-1-148推广服务中心。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为承担浙江省水利科技
成果转化、水利科技推广等,是浙江省具有影响力的水利科技推广单位。
公司2000年6月参股钱江科技发展的协同效应体现在:*除参股钱江科技发展外,公司还与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另一下属企业浙江省灌排开发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合资设立浙江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供水”,公司持有其75%股权,浙江省灌排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借助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中心、钱江科技发展等拥有的渠道优势,钱江供水与浙江永康(2006年7月)、兰溪(2010年1月)等地达成合作协议,获得当地水务项目的控股权。该等项目对公司整体业绩贡献较大:2021-2023年,兰溪水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918.75万元、20684.48万元及21610.19万元,永康水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2586.02万元、24971.45万元及27145.74万元。*钱江科技发展作为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中心下属企业,还与公司进行水利信息化、水利技术、水利工程相关的信息交流,该等交流对于公司了解行业发展趋势、拓展行业信息知识、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参股钱江科技发展,公司与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广中心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和纽带,帮助公司在投资项目获取、水利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建立了优势。
2)该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浙江钱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水利信息化及水利工程咨询,系水务项目前期调研、勘察、设计的必要环节之一,与公司的供水及污水处理业务高度相关,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3)该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公司参股浙江钱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水务产业链,符合公司产业链延伸的战略发展方向。
7-1-149二、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一)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截至2024年3月31日,除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等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显著相关的会计科目外,公司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相关的报表科目情况如下:
财务性投资金额占序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财务性投资(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号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其他应收款2685.44--
2其他流动资产12987.87--
3长期股权投资52261.7140915.5817.16%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940.22-
5投资性房地产1483.99-
6其他非流动资产122.00--
合计82481.2340915.5817.16%
1、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2685.44万元,除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以外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2529.05万元,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账面项目说明价值主要包括舟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拟退还公司与其共建办公楼的出资款;对浙江锦天房
往来款2522.74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杭州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往来款
公司代运营的污水泵站的代付运营费、公司
应收暂付款584.15代收代付的污水处理费
押金保证金604.97押金保证金
资产转让款377.72公司进行资产置换产生
7-1-150账面余额/账面
项目说明价值
其他34.33-
小计4123.91-
减:坏账准备1594.86-
合计2529.05-
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往来款主要系公司非日常经营往来款,主要包括舟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拟退还公司与其共建办公楼的出资款及公司对浙江锦天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杭州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往来款,具体情况如下:
(1)舟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拟退还公司与其共建办公楼的出资款
根据2002年12月签署的《共建办公大楼出资协议书》,舟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在临城新区共建办公大楼一幢,其中由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该大楼于2004年12月竣工验收。2018年度,由于办公楼的用途改变,双方同意终止执行上述《共建办公大楼出资协议》,由舟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退还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1000万元的出资款。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舟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尚未支付上述款项。双方已就出资款偿还方式进行磋商,初步计划将通过管网租赁或买卖的方式偿还。上述往来款属系被动产生,相关款项不以获取短期回报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公司对浙江锦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杭州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往来款
浙江锦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天房产公司”)及杭州锦天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天物业公司”)原为公司下属水利置业的全
资子公司,在其作为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期间,公司对其提供资金用于支持其业务发展。2017年3月,因法院拍卖处置水利置业持有的锦天房产公司100%股权及债权、锦天物业公司100%股权,公司丧失了对锦天房产公司及锦天物业公司的控制权,但公司向锦天房产公司及锦天物业公司提供的资金仍有1086.09万元未偿还。公司在综合评价锦天房产公司及锦天物业公司归还欠款的履约能力后,已于2017年度对上述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与锦天房产公司及锦天物业公司的资金往来系历史上母子公司之间资金调拨所致,相关款项不以获取短期回报为目的,且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1-151综上所述,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2987.87万元,主要由待抵扣增值税等构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为52261.71万元,其中40915.58万元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原因分析详见本回复问题6之“一、最近一期末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被投资标的与公司存在协同效应的具体表现,公司对相关投资未认定财务性投资的依据是否准确”之“(一)长期股权投资及其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情况”。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金额为12940.22万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原因分析详见本回复问题6之“一、最近一期末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被投资标的与公司存在协同效应的具体表现,公司对相关投资未认定财务性投资的依据是否准确”之“(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情况”。
5、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1483.99万元,系公司闲置办公楼出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22.00万元,主要包括预付软件款及预付工程款,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财务性投资合计40915.58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7.16%,未超过30%,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
7-1-152(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实施
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2023年6月22日)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如下:
1、投资或从事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或从事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作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3、投资前后持股比例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前后持股比例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情形。
4、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增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情形。
公司将天堂硅谷的股权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具体原因分析详见本回复问题6之“一、最近一期末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被投资标的与公司存在协同效应的具体表现,公司对相关投资未认定财务性投资的依据是否准确”之“(一)长期股权投资及其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情况”。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对天堂硅谷有新增投入或拟新增投入的情形。
5、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除天堂硅谷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设立投资产业基金、并购
7-1-153基金的情形。公司投资天堂硅谷的情况如下:
是否属持股最近一次投投资背景及被投资单位成立时间主营业务于财务比例资时间目的性投资天堂硅谷创
业投资集团27.90%2000-11-112016-06-08股权投资获取投资收益是有限公司
天堂硅谷已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0794,登记时间为 2014 年
4月17日,基金管理人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公司投资天堂
硅谷并持有其27.90%的股份,属于财务性投资。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对天堂硅谷有新增投入或拟新增投入的情形。
6、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以赚取投资收益为目的的拆借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拆借资金的财务性投资。
7、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8、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9、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因此不涉及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情况。
7-1-154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证监会、交易所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相关规定;
2、取得发行人最近一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明细,结合被
投资企业工商信息检查发行人出资时点;
3、通过公开信息查询等方式,了解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分析其是否与
发行人有效协同,判断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4、查阅发行人最近一期末财务报表,逐个核查可能与财务性投资相关的报表项目,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5、查阅发行人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及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了解本次发行董事会前6个月至今的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6、了解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况,了解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并就上述情况取得公司的确认。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最近一期末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中,天堂硅谷的投资系财务性投资。伊
犁电力及和田水电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该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最近一期末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中,珊溪水利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
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天创环境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原料、技术为目的的产业投资,浙江钱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原料、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上述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最近一期末,公司财务性投资合计40915.58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
7-1-155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7.16%,未超过30%,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
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4、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
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因此不涉及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情况;
5、发行人的处理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1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1条的相关规定。
7-1-1567.关于其他
7.1请发行人说明:(1)公司主要经营地供水单价和污水处理单价的调整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调整依据和方式,并分析水价调整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
(2)报告期各期在建工程的增减变动情况、核算依据、各期末在建工程的工期,是否存在延期转固、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核算情况、
与在建工程的对应关系;(3)各期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情况,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可比;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折旧、摊销费用核算的内容及依据;
(4)结合货币资金、短期有息负债规模、流动比率等分析公司的短期债务偿付安排,是否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5)报告期内公司开展 PPP 项目的具体情况、相关账务核算及会计处理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主要经营地供水单价和污水处理单价的调整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调整依据和方式,并分析水价调整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
(一)公司供水单价和污水处理单价调整的依据及方式
1、公司供水单价调整依据及方式
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供水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定价目录确定的定价部门制定或者调整。消费者、供水企业、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方面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定调价建议。公司水务类分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水价调价申请,地方政府启动水价调整程序:根据水价成本监审等资料确定水价调整幅度,涉及居民用水的需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非居民用水不召开听证会(可能召集用水大户调研);根据听证会、调研等情况确认调价方案并报地方政府批准通过,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下发水价调整文件,企业依据文件进行水价调整。
2、公司污水处理单价调整依据及方式根据发改价格〔2015〕119号《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应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
7-1-157盈利”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调整。
(二)公司主要经营地供水单价和污水处理单价的调整情况
1、供水单价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地中仅兰溪水务涉及供水单价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4月24日兰溪市发改委下发《关于调整工业水厂供水价格的通知》,
工业水厂供水价格由1.2元/吨调整为1.95元/吨,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2、污水处理单价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地中宁海污水、丽水供排水和东阳钱水涉及污水处理单价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宁海污水宁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于2022年7月完工并进行试生产。根据2017年2月22日签订的《宁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理工程特许经营协议》及《污水及污泥处理服务协议》,宁海污水提出调价申请。根据宁海县人民政府下发《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费增量调价方案》,增量部分基准单价由过渡期0.8697元/吨调整为0.8758元/吨,保底水量为9万吨/日;处理量超过9万吨保底水量部分的结算价格为0.8758元/吨*29%,处理量不到9万吨保底水量部分的补偿结算价格为0.8758元/吨*45%。
(2)丽水供排水
根据丽水市建设局与丽水供排水签订《污水处理服务补充协议》,2021年8月起,腊口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由单价1.84元/吨调整为月固定费用
2618726.07元、单位污水处理变动服务费1.378元/吨。
根据《丽水市水阁污水厂污水处理费核定及腊口污水厂污水处理成本审计核价相关事项专题会议纪要》,2023年5月起,水阁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由月固定费用1397145.28元、单位污水处理变动服务费2.85元/吨调整为暂定单价
4.32元/吨,待补充协议签订后再进行结算,实行多还少补。
7-1-158(3)东阳钱水根据东阳市城投集团与东阳钱水签订的《东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提标改造之补充协议》,污水处理服务费在原合同约定的基础上,因提标改造调增0.29元/立方米。因此,2021年1月26日起,公司污水处理费由1.65元/立方米调整为1.94元/立方米。
(三)水价调整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
公司水务类分、子公司根据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水价调整文件或签署的
相关协议进行水价调整。报告期内,兰溪水务工业水厂供水价格上调,宁海污水、丽水供排水以及东阳钱水污水处理费上调。整体而言,水价调整增加了公司的供水收入以及污水处理收入,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未来业绩增长。
二、报告期各期在建工程的增减变动情况、核算依据、各期末在建工程的工期,是否存在延期转固、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核算情况、与在建工程的对应关系
(一)报告期各期在建工程的增减变动情况、核算依据、各期末在建工程的工期,是否存在延期转固、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情形
1、在建工程的增减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在建工程主要为水厂建设工程和管网建设工程,公司年报附注按照大类对在建工程明细进行披露,因此存在部分工程项目在各报告期末均有余额的情形。为进一步分析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在建工程下属的主要细分工程项目进行了统计。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前十大在建工程项目的对应披露名称及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7-1-159单位:万元
当期转入固定工程名称披露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期末余额占比资产
胡村水厂项目丽水水厂建设工程13339.232343.34-15682.5841.77%
污水厂五期工程永康水厂建设工程805.456963.03-7768.4720.69%
岱北4万吨新水厂舟山水厂建设工程3935.461014.23-4949.6913.18%
登胜水厂工程兰溪水厂建设工程3111.47789.82-3901.2910.39%
东极庙子湖海水淡化二期工程零星工程828.63103.26-931.892.48%
永康污水处理厂 3003KWP 分布式
2024年3永康水厂建设工程273.07545.15-818.222.18%
光伏发电项目月31日
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兰溪管网工程656.60209.54262.17603.971.61%
朱家尖至白沙岛、柴山岛联网供水
舟山管网工程370.66109.51-480.171.28%(路上段)工程
虾峙镇灵和-黄石东晓饮用水管网
零星工程291.41--291.410.78%建设工程
东极镇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延伸工程零星工程363.25--363.250.97%
合计23975.2212077.89262.1735790.9495.33%
胡村水厂项目丽水水厂建设工程9761.823577.42-13339.2352.43%
岱北4万吨新水厂舟山水厂建设工程322.223613.23-3935.4615.47%
登胜水厂工程兰溪水厂建设工程3.933107.54-3111.4712.23%
2023年12东极庙子湖海水淡化二期工程零星工程-828.63-828.633.26%
月31日
污水厂五期工程永康水厂建设工程22.64782.81-805.453.17%
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兰溪管网工程547.552544.542435.49656.602.58%
朱家尖至白沙岛、柴山岛联网供水
舟山管网工程316.7653.91-370.661.46%(陆上段)工程
7-1-160当期转入固定
工程名称披露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期末余额占比资产
东极镇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延伸工程零星工程19.45343.80-363.251.43%
虾峙镇灵和-黄石东晓饮用水管网
零星工程20.03271.38-291.411.15%建设工程
永康污水处理厂 3003KWP 分布式
永康水厂建设工程-273.07-273.071.07%光伏发电项目
合计11014.3815396.332435.4923975.2294.24%
水阁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丽水水厂建设工程18173.936563.04-24736.9858.31%
胡村水厂项目丽水水厂建设工程359.269402.56-9761.8223.01%
普陀水厂污泥系统改造工程舟山水厂建设工程76.78879.17-955.952.25%
管网、管道改造工程兰溪管网工程198.88626.97-825.851.95%宁海城北污泥厂二
城北污泥厂二期工程411.13307.79-718.921.69%期工程
2022年12朱家尖至白沙岛、柴山岛联网供水
月31日舟山管网工程50.05617.31-667.361.57%(海上段)工程
普陀住宅小区自来水管安装舟山管网工程183.51424.92-608.431.43%
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兰溪管网工程466.592215.202134.25547.551.29%
虹桥水厂后续配套建设工程舟山水厂建设工程385.42100.39-485.811.15%
南岙区域增压泵房舟山管网工程183.61267.47-451.081.06%
合计20489.1721404.822134.2539759.7493.73%
水阁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丽水水厂建设工程5780.0012393.93-18173.9341.91%
2021年12桥下迁扩建工程永康水厂建设工程6575.495927.47-12502.9628.83%
月31日污水厂四期工程永康水厂建设工程71.744827.49-4899.2311.30%
岱山县鱼山大桥自来水管线过桥工舟山管网工程19.922043.07-2062.994.76%
7-1-161当期转入固定
工程名称披露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期末余额占比资产程
展茅至东港管道(一期)舟山管网工程311.32843.75-1155.072.66%
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兰溪管网工程-466.59-466.591.08%宁海城北污泥厂二
城北污泥厂二期工程-411.13-411.130.95%期工程
虹桥水厂后续配套建设工程舟山水厂建设工程377.837.58-385.420.89%
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兰溪管网工程-380.78-380.780.88%
胡村水厂项目丽水水厂建设工程54.02305.23-359.260.83%
合计13190.3327607.03-40797.3694.07%
7-1-1622、在建工程的核算依据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如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不同的在建工程分别确定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每月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进行结算的工程项目进行汇总,再按最佳估计成本将其结转为固定资产,并于结转次月计提折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类别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机器设备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房屋及建筑物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
3、各期末在建工程的工期、转固及减值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在建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项目及时、准确地转入固定资产,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公司在建工程转固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各报告期末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预各期末各期末未满完工进是否延工程名称定工期剩余工足转固条件度(%)迟转固
(月)期(月)的原因
胡村水厂项目27391%建设中否
污水厂五期工程231924%建设中否
岱北4万吨新水厂18953%建设中否
登胜水厂工程181443%建设中否
2024/3/31东极庙子湖海水淡化二期工程4-100%试运行中否
永康污水处理厂 3003KWP 分布
4.5-100%试运行中否
式光伏发电项目
一户一表改造工程5370%建设中否
朱家尖至白沙岛、柴山岛联网供
13-100%试运行中否水(路上段)工程
7-1-163项目预各期末各期末未满
完工进是否延工程名称定工期剩余工足转固条件度(%)迟转固
(月)期(月)的原因
虾峙镇灵和-黄石东晓饮用水管
12-100%试运行中否
网建设工程东极镇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延伸
9-100%试运行中否
工程
胡村水厂项目27677%建设中否
岱北4万吨新水厂18919%建设中否
登胜水厂工程181417%建设中否
东极庙子湖海水淡化二期工程4-100%试运行中否
水厂建设工程-污水厂五期工程23226%建设中否
2023/12/31一户一表改造工程16675%建设中否
朱家尖至白沙岛、柴山岛联网供
13-100%试运行中否水(陆上段)工程东极镇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延伸
9-100%试运行中否
工程
虾峙镇灵和-黄石东晓饮用水管
12-100%试运行中否
网建设工程
永康污水处理厂 3003KWP 分布
4.5351%建设中否
式光伏发电项目
水阁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4-100%试运行中否
胡村水厂项目271821%建设中否
普陀水厂污泥系统改造工程19663%建设中否
管网、管道改造工程7-100%试运行中否
城北污泥厂二期工程241160%建设中否
2022/12/31朱家尖至白沙岛、柴山岛联网供
291730%建设中否水(海上段)工程
普陀住宅小区自来水管安装171135%建设中否
一户一表改造工程13480%建设中否
虹桥水厂后续配套建设工程31-100%试运行中否
南岙区域增压泵房10710%建设中否
水阁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4669%建设中否
桥下迁扩建工程25-100%试运行中否
污水厂四期工程231171%建设中否岱山县鱼山大桥自来水管线过
2021/12/3112-100%试运行中否
桥工程
展茅至东港管道(一期)22280%建设中否
一户一表改造工程6520%建设中否
城北污泥厂二期工程242310%建设中否
7-1-164项目预各期末各期末未满
完工进是否延工程名称定工期剩余工足转固条件度(%)迟转固
(月)期(月)的原因
虹桥水厂后续配套建设工程311080%建设中否
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6525%建设中否
胡村水厂项目2727-可研设计否
报告期内,上述在建工程按照预定计划实施建设或试运行,未发生延迟转固定资产的情形,无明显证据表明其存在减值迹象,因此公司未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核算情况、与在建工程的对应关系
1、本次募投项目的核算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会计核算情况如下:
(1)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根据丽水市城市实际供水需求的迫切性、总体规划及给水专项规划的要求、结合在建项目滩坑水库引水工程的建设,丽水市政府要求建设胡村水厂。本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44269.24万元,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全部用于董事会后的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1工程费用30229.86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67.23
3工程预备费1939.85
4建设期贷款利息2498.41
5铺底流动资金1033.89
合计44269.24
该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主要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预备费、
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组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预备费和建设期贷款利息在发生时,公司将其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工程费用主要包括项
7-1-165目施工所需的工程设备费用和土地征用款等方面的投入,工程设备费用在发生时
计入“在建工程”,土地征用款计入“无形资产”。
(2)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
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桥头村,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新建 4 万吨净水厂及铺设 DN800 清水管线以及道路、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本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实施。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8999.96万元,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8500.00万元全部用于董事会后的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1工程费用14221.34
2其他工程及费用3614.74
3工程预备费802.06
4建设期贷款利息303.34
5铺底流动资金58.48
合计18999.96
该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主要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预备费、
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组成。其中,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土建工程款、设备款、安装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上述支出在发生时,公司将其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3)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
为满足浙江省兰溪市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城市供水安全性,同时为充分利用现状及拟建供水设施,急需启动兰溪市工业水厂扩建工程建设。本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实施。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7788.93万元,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10100.00万元全部用于董事会后的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1建设工程费用15179.26
7-1-166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62.37
3预备费822.08
4建设期贷款利息525.22
合计17788.93
该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主要由建设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
建设期贷款利息组成。其中,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所需材料、人工成本和工程设备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上述支出在发生时,公司将其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4)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位于福清江阴港城经济区圣发西路南面、高
港大道以东的地块内。为完善经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亟需启动。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钱水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募投项目实施。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1544.67万元,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8700.00万元全部用于董事会后的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1建筑工程17585.77
2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9284.70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72.07
4工程预备费1502.13
合计31544.67
该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主要由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
他费用和工程预备费组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特征,但未纳入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特许经营项目协议,应当按照该解释进行会计处理和追溯调整。该募投项目符合“双特征”、“双控制”的特点,因此参照 PPP 项目进行会计处理。在相关投资支出发生时,公司将其计入“合同履约成本”科目。
(5)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7-1-167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位于福建省漳州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主要处理漳州
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水产品加工企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包括受让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存量资产并实施技改工程,以及实施二期提标扩建工程。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24820.76万元,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4100.00万元全部用于董事会后的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1收购一期存量资产费用7342.52
1.1一期提标改造工程费用(已实施)1880.00
1.2存量资产转让费3670.03
1.3一期利息112.49
1.4园区事故应急池(已实施)1680.00
2二期工程建设投资费用17478.24
2.1建安工程费8609.61
2.2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6571.14
2.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21.78
2.4预备费631.46
2.5建设期利息244.25
合计24820.76该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主要由收购一期存量资产费用以及二期工程建设投资费用组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特征,但未纳入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特许经营项目协议,应当按照该解释进行会计处理和追溯调整。该募投项目符合“双特征”、“双控制”的特点,因此参照 PPP 项目进行会计处理。在相关投资支出发生时,公司将其计入“合同履约成本”科目。
(6)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选址位于永康城市污水厂厂区内景
观塘位置,本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实施。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1972.21万元,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8902.09万元
7-1-168全部用于董事会后的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1建安工程费27156.1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72.27
3预备费903.85
4建设期利息939.98
合计31972.21
该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主要由建安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
设期贷款利息组成。其中,建安工程费包括所需材料、人工成本和工程设备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设计费、论证费、公证费、勘察费和合同费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上述支出在发生时,公司将其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7)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
独山港区工业水厂厂址位于港区中部,本次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位于原厂区一、二期工程的西侧,三期工程的出入口均按原厂区道路出入口设置。本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平湖市钱江独山水务有限公司实施。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9454.02万元,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2800.00万元全部用于董事会后的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1建安工程费7882.91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9.95
3预备费432.14
4建设期贷款利息379.02
合计9454.02
该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主要由建安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
设期贷款利息组成。其中,建安工程费包括所需材料、人工成本和工程设备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可行性研究费、环境影响评价费、招标代
理费、水资源论证费、公证费、水厂初步设计费、评审专家费和勘察设计费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上述支出在发生时,公司将其计入
7-1-169“在建工程”科目。
2、募投项目与在建工程的对应关系
本次募投项目与在建工程的项目对应情况如下:
序号募投项目在建工程对应项目
1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丽水水厂建设工程
2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舟山水厂建设工程
3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兰溪水厂建设工程
4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永康水厂建设工程
5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平湖水厂建设工程
除了上述募投项目外,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
目(一期)与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由于符合
“双特征”、“双控制”的特点,参照 PPP 项目进行会计处理,相关投资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因此无在建工程对应项目。
三、各期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情况,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可比;销
售费用、管理费用中折旧、摊销费用核算的内容及依据
(一)各期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情况及与同行业公司对比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职工薪酬1710.736955.786418.855724.63销售人员员工人数311311312336人均职工
22.0022.3720.5717.04
薪酬
职工薪酬3252.2216135.1713998.9311839.13管理人员员工人数456419421411人均职工
28.5338.5133.2528.81
薪酬
注:2024年1-3月人均职工薪酬已经年化处理。
根据上表所示,2021年至2024年1-3月,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17.04万元、20.57万元、22.37万元和22.00万元;公司管理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28.81
万元、33.25万元、38.51万元和28.53万元。
7-1-170报告期各期,可比公司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证券简称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兴蓉环境37.6432.1430.96
中山公用40.9611.4210.64
顺控发展11.3910.0010.40
武汉控股/31.4213.82
洪城环境17.3515.5315.58
创业环保6.169.278.21
重庆水务27.4236.5929.68销售人员平
江南水务22.2323.8217.87均薪酬
绿城水务24.2320.9422.31
联合水务8.03//
海天股份10.859.876.42
海峡环保8.3212.7215.49
祥龙电业///
可比公司平均19.5119.4316.49
公司22.3720.5717.04
兴蓉环境24.7324.4924.65
中山公用32.7418.9317.61
顺控发展34.8735.0134.13
武汉控股15.3812.0511.62
洪城环境39.0938.1125.40
创业环保34.0927.3730.81
重庆水务21.4621.2921.06管理人员平
江南水务52.3847.4756.73均薪酬
绿城水务37.9433.1140.67
联合水务20.02//
海天股份20.8616.7817.55
海峡环保17.7815.0215.66
祥龙电业46.8828.2223.15
可比公司平均30.6326.4926.59
公司38.5133.2528.81
注1:可比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为年度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除以销售人员人数;管理
人员人均薪酬为年度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除以管理人员人数,相关数据均来自于可比公司年
7-1-171报。由于各公司年报中管理人员披露口径存在差异,故此处各公司管理人员人数均按照其年
报中披露的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及财务人员人数之和进行匡算。
注2:武汉控股2023年度报告中销售人员人数为0,因此其2023年销售人员人均薪酬
数不可取;联合水务于2023年3月上市,公开信息中未披露其2021年及2022年销售人员及管理人员员工人数;祥龙电业各年度报告中销售人员人数及销售费用均为0,因此其各年度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均不可取。
注3:可比公司筛选范围为证监会行业分类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公司,若可比公司存在某一年度销售或管理人员人均薪酬小于五万元或大于一百万元的情况,则剔除该样本。
由于各可比公司年报中对销售、管理人员的统计口径存在差异,因此可比公司人均薪酬区间范围较大。根据上表所示,2021年-2023年,可比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的区间为6.16-40.96万元,管理人员人均薪酬区间为11.62-56.73万元;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销售人员平均薪酬区间为17.04-22.37万元,管理人员平均薪酬区间为28.81-38.51万元,均处于上述可比公司薪酬区间范围内。
从可比公司平均数角度而言,公司各年度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可比公司各年度薪酬平均数,主要原因系公司位于东南沿海地区经济较为发达的浙江省,整体收入水平较高。
综上,公司销售、管理人员薪酬具备合理性。
(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折旧、摊销费用核算的内容及依据
公司销售费用中折旧、摊销费用的核算内容为营业所管网、租赁办公场所及
营业所办公室设备及办公软件产生的折旧摊销费用;核算依据为根据管网、办公
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及残值率、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及期限、软件等无形资产预
计使用寿命等因素编制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表、使用权资产折旧明细表、无形资产摊销明细表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明细表。
公司管理费用中折旧、摊销费用的核算内容为自建办公楼、租赁办公场地、
行政管理人员办公设备、办公软件及办公场地装修等所产生的折旧摊销费用;核
算依据为按房屋建筑物用途、租赁合同、办公设备用途编制的累计折旧计算表、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计算表等分期摊销入账。
综上,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折旧、摊销费用核算内容清晰、核算依据充分。
7-1-172四、结合货币资金、短期有息负债规模、流动比率等分析公司的短期债务
偿付安排,是否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一)公司货币资金总体规模稳定且经营及现金流状况良好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3月2023年12月2022年12月2021年12月
项目
31日31日31日31日
货币资金余额83360.1153320.8075625.3461148.34
减:受限资金1235.49568.09126.12700.02
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余额82124.6252752.7175499.2260448.32
注:受限资金主要为不能随时支取的保证金及其利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为应对原材料采购、工资支付等日常经营周转和产能扩张的需要,持有一定规模的货币资金,符合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余额总体规模相对稳定但呈现一定的波动性,主要系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及债务偿付安排持续优化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及现金流状况良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45578.89222219.52182736.65153851.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4.8520556.1817242.4615075.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44.2339826.3396541.9455895.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97.34-95047.10-56763.48-58276.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725.0232474.26-24727.578684.8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9371.91-22746.5115050.906303.31
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规
模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流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6303.31万元、15050.90万元、-22746.51万元和29371.91万元,其中2023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主要原因系公司当年增加了大量供水厂及污水厂的投资,公司整体现金流状况良好。
(二)短期有息负债的规模及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需在一年内偿还的短期有息负债规模和结构情
7-1-173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87783.2367.9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注1)11203.508.67%
其他流动负债(注2)30199.7023.38%
短期有息负债合计129186.43100.00%
注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不包括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注 2:其他流动负债中的有息负债为公司发行的 22 钱江水利 MTN001,截至 2024 年 3月31日本息合计30199.70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短期有息负债金额为129186.43万元,以短期借款为主,占短期有息负债的比例为67.95%。
(三)公司的流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证监会行业分类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同行业可比公司流动比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2024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中原环保1.250.870.960.68
兴蓉环境1.080.780.910.75
渤海股份0.760.750.700.69
中山公用0.620.580.630.84
顺控发展1.181.181.261.06
首创环保0.980.910.840.71
武汉控股0.830.900.981.07
国中水务4.934.212.492.45
洪城环境0.680.640.650.77
创业环保1.771.451.901.51
重庆水务0.880.970.870.98
江南水务1.261.651.181.38
绿城水务0.650.640.570.70
联合水务1.010.940.750.71
海天股份1.050.950.850.95
海峡环保1.701.381.341.01
祥龙电业1.010.990.910.89
7-1-174证券简称2024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可比公司平
1.271.161.051.01
均值
钱江水利0.680.590.680.6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67、0.68、0.59和0.68,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1.01、1.05、1.16、1.27。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偏低,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模式及结构不同:(1)公司的管道安装
业务大部分采用预收的收款方式;(2)公司的自来水供应业务占比较大,此业务亦有一定规模的预收水费。上述预收款在流动负债中的合同负债科目中核算,导致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高。若不考虑合同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07、1.45、0.97、1.09,接近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
(四)公司短期有息负债偿付安排
1、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
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251305.09万元,短期有息负债余额为129186.43万元。公司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能够覆盖短期有息负债余额。
2、短期有息负债的偿付安排
单位:万元一年以内有息负债偿付安排
2024年3月
项目
31日余额2024年二2024年三2024年四2025年一
季度季度季度季度
短期借款87783.2311720.3910009.2320016.8346036.7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203.502641.31487.107582.59492.50(注1)
其他流动负债(注2)30199.70---30199.70
短期有息负债合计129186.4314361.7010496.3327599.4276728.97
注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不包括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注 2:其他流动负债中的有息负债为公司发行的 22 钱江水利 MTN001,截至 2024 年 3月31日本息合计30199.70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短期有息负债合计为129186.43万元,根据偿付安排,未来四个季度每季度偿还金额分别为14361.70万元、10496.33万元、
27599.42万元和76728.97万元。
7-1-175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债务结构和债务规模较为合理,可自由支配资
金82124.62万元大于每季度应偿付的负债金额,加之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良好,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较高,能够满足用于偿还短期债务的资金需求,因此公司短期债务到期无法偿还的风险较低。
综上所述,公司货币资金总体规模稳定,经营及现金流状况良好,公司流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结构不同所致。公司能够按照计划按期偿还短期有息负债,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五、报告期内公司开展 PPP 项目的具体情况、相关账务核算及会计处理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一)报告期内公司开展 PPP 项目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 PPP 项目合同收入分别为 1020.68 万元、8381.18 万元、
28182.51 万元及 852.69 万元。上述 PPP 项目合同收入系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
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
许经营项目、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PPP 项目在项目建设期
间所产生的建造服务收入。上述三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7-1-176项目名称发包人承包人项目周期合作方式运作方式收益结算方式资本退出方式
1、通过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获取收益,污水处理
服务费根据污水结算量按月计算,按每2个月结算支付。
项目一、二期污水处理费分别为1.92元/吨和5.68元/吨。
2、基本水量
(1)一期基本水量:运营期首年基本水量6000吨/日,往后每年基本水量增加1000吨/日,到第五年基本水量增长到10000吨/日后,维持不变。
(2)二期基本水量:运营期首年基本水量12000吨/日,往后每年基本水量增加2000吨/日,到第五年基本水量增长到20000吨/日后,维持不变。
特许经营期
3、污水处理服务费计算方式:1、合作期满后,项
31年,其中
(1)当月日均实测水量低于基本水量时,按照以下公式目所有资产无偿移建设期1年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交给政府。
(自2023年中标人负责项目常山华侨城漳州市常污水处理服务费=当月日均实测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基2、运营期前两年内
漳州常华5月4起至的投资、建设和运
污水处理厂山华侨经本单价+(基本水量-当月日均实测水量)×少进水量单价不得转让项目股
钱水水处2023年12月营工作,享有项目扩建及提标 济开发区 TOT+ROT 少进水量单价=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按保证水量 权,法律要求或管理有限公14日止),的特许经营权并改造工程特管委会建计算的污水处理单位固定成本/(按保证水量计算的污水委会批准除外。运司运营期30年获取污水处理服
许经营项目设局处理单位固定成本+按保证水量计算的污水处理单位可营期满2年后,经(自2023年务费。变成本)政府同意可以转让
12月15起至
(2)当月日均实测水量大于基本水量,小于等于设计水项目部分或全部
2053年12月量时,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股权。
14日止。
污水处理服务费=当月日均实测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
(3)当月日均实测水量大于设计水量时且出水达标,按
照以下公式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
污水处理服务费=设计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当月日均实测水量-设计水量)×超进水量单价
超进水量单价=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按设计水量计算的污水处理单位可变成本/(按设计水量计算的污水处理单位固定成本+按设计水量计算的污水处理单位可变成本)
7-1-177项目名称发包人承包人项目周期合作方式运作方式收益结算方式资本退出方式
1、通过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获取收益,污水处理
服务费根据污水结算量按月计算并支付。项目一期初始污水处理费4.3元/吨,二期初始污水处理费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另行测算分析,双方谈判后签订补充协议。
特许经营期2、基本水量
25年,其中(1)一期基本水量:运营期首年基本水量2万吨/日,第
建设期1年,二年3万吨/日,第三年及以后4万吨/日。1、合作期满后,项运营期24(2)二期基本水量:运营期首年基本水量2万吨/日,后目所有资产无偿移年。自2022续保持不变。交给政府。
中标人负责项目
福州江阴港年8月9日起3.月有效污水处理量2、运营期前两年内
福州江阴的投资、建设和运
城经济区污福州钱水计算,若建设月有效污水处理量=月实际污水处理量-月无效污水处理不得转让项目股港城经济营工作,享有项目水处理厂中 水务有限 期延长(缩 BOT 量。 权,法律要求或管区管理委的特许经营权并期工程特许公司短),运营期4、污水处理服务费计算方式:委会批准除外。运员会获取污水处理服
经营项目年限不变,特(1)月有效污水处理量<月基本处理量营期满2年后,经务费。
许经营期相污水处理服务费=(月基本处理量-月无效污水处理量)*政府同意可以转让应延长(缩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绩效考核系数 S 项目部分或全部短),但特许(2)月有效污水处理量=月基本处理量股权。
经营期不得污水处理服务费=月有效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
超过 30 年。 价*绩效考核系数 S
(3)月有效污水处理量>月基本处理量
污水处理服务费=月基本处理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
绩效考核系数 S+(月有效污水处理量-月基本处理量)*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60%*绩效考核系数 S
1、通过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获取收益,从项目正1、合作期满后,项
特许经营期中标人负责项目式运营日起开始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根据污水结算量目所有资产无偿移青田县中部25年,其中的投资、建设和运按季度计算并支付。提标改造期间及试运行期按1.02元/交给政府。
组团污水处青田县住青田华水建设期1年,营工作,享有项目 立方米 x 实际污水处理量计费。提标改造后价格调整为 2、提升改造工程验理厂提标改 房和城乡 水务有限 运营期 24 TOT+ROT
的特许经营权并2.47元/立方米。收通过两年之后,造工程PPP项 建设局 公司 年。自 2020获取污水处理服2、基本水量经发包方书面同意目年6月起计务费。特许经营期内基本水量为设计水量1万吨/日的75%,即可以转让项目部分算。
0.75万吨/日保持不变。或全部股权。
7-1-178项目名称发包人承包人项目周期合作方式运作方式收益结算方式资本退出方式
3、污水处理服务费计算方式:
(1)实际季度平均水量小于设计水量75%时,按照以下
公式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
污水处理服务费=运营期绩效评价调整系数×污水处理设
计规模×提标改造后价格×75%。
(2)实际季度平均水量大于设计水量75%,小于设计水
量(1万吨/日)时,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
污水处理服务费=运营期绩效评价调整系数×提标改造后
价格×实际水量。
(3)实际季度平均水量大于设计水量时,按照以下公式
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
污水处理服务费=运营期绩效评价调整系数×(污水处理设计规模×提标改造后价格+(实际水量-设计水量)×超
额调整系数(0.45)×提标改造后价格)
注 1: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转让-运营-转让)是指政府将存量资产所有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并由其负责运管、维护和用户服务,投资人获得项目收益,以收回投资并获得回报,合同期满后资产及其所有权等移交给政府;
注 2: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转让)是指投资人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投资人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投资人来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政府对这一基础设施有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满,签约方的投资人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注 3: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改建-运营-移交)是指投资人在获得政府特许授予专营权的基础上,对过时、陈旧的项目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更新;在此基础上由投资者经营若干年后再移交给政府。
7-1-179(二)关于上述项目是否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判断
1、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PPP 项目符合“双特征”、“双控制”的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符合“双特征”及“双控制”的 PPP 项目合同,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中关于“双特征”、“双控制”的规定
如下:
“双特征”系(1)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 PPP
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2)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
“双控制”系(1)政府方控制或管制社会资本方使用 PPP 项目资产必须提
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2)PPP 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 PPP 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
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PPP 项目系符合“双特征”、“双控制”要求的 PPP 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准则是否符合具体内容合同相关约定要求准则要求
(1)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县政府授权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予
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 PPP 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投融资、设计、是
用 PPP 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 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设施。项目特许品和服务经营期为25年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包括:在合作期内,根双特征据适用法律和本合同规定提供中部组团污
(2)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
水处理厂的投(融)资、提标改造、运营、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是
维护服务,处理服务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和品和服务获得补偿
工业污水,并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取甲方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
(1)通过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获取收益,从项目正式运营日起开始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根据污水结算量按季度计算
(1)政府方控制或管制社会并支付。提标改造期间及试运行期按1.02资本方使用 PPP 项目资产必
元/立方米 x 实际污水处理量计费。提标改 是双控制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造后价格调整为2.47元/立方米
类型、对象和价格
(2)触发价格调整条件后,乙方或甲方有
权发起价格调整申请,甲方与乙方可协商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
(2)PPP 项目合同终止时, 合作期内,本项目资产归甲方或甲方指定 是
7-1-180准则是否符合
具体内容合同相关约定要求准则要求
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单位所有,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享有本项目或其他形式控制 PPP 项目资 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本项目产的重大剩余权益合作期满,本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由乙方全部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综上所述,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PPP 项目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的特点,因此需要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进行会计处理。
2、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及福州江阴港城
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符合“双特征”、“双控制”的要求根据福州江阴港经济区管委会及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出具的相关证明,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及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不属于 PPP 项目。上述项目虽然不属于 PPP 项目,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2021〕
1号)要求,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的特许经营项目应当按照该解释进行
会计处理和追溯调整,具体分析如下:
(1)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准则是否符合具体内容合同相关约定要求准则要求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已获得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将本项目的
(1)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经营权授予漳州常华钱水水处理有限公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司,即由漳州常华钱水水处理有限公司负是用 PPP 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双特责污水处理厂一期技改工程和二期提标扩品和服务
征建工程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工作。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1年
(2)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特许经营期间,漳州常华钱水水处理有限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公司享有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相关收入的是品和服务获得补偿权利
(1)通过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获取收益,污水处理服务费根据污水结算量按月计算,按每2个月结算支付。项目一、
(1)政府方控制或管制社会
二期污水处理费分别为1.92元/吨和5.68
双控 资本方使用 PPP 项目资产必
元/吨是制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
(2)进入特许经营期后,每届满3年进行
类型、对象和价格
一次调价,每个调价年的10月,由特许经营人按上述调价方法提出调价申请,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收到漳州
7-1-181准则是否符合
具体内容合同相关约定要求准则要求常华钱水水处理有限公司书面调价申请方案后,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于次年
1月份起执行调整后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基
本单价
(2)PPP 项目合同终止时,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所有资产无
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偿移交给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是
或其他形式控制 PPP 项目资 会或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指产的重大剩余权益定的部门
(2)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准则是否符合具体内容合同相关约定要求准则要求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已获得
(1)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将项目的特许经
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营权授予福州钱水水务有限公司,由福是
用 PPP 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 州钱水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新建污水处理双特
品和服务厂项目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征移交。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5年
(2)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特许经营期间,福州钱水水务有限公司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享有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及相关收入的是品和服务获得补偿权利
(1)通过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获取收益,污水处理服务费根据污水结算量按月计算并支付。项目一期初始污水处理费4.3元/吨,二期初始污水处理费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另行测算分析,双方谈判后签订补充协议
(1)政府方控制或管制社会(2)当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调价条件时,资本方使用 PPP 项目资产必 由福州钱水水务有限公司根据本协议的是
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规定计算调价幅度,向福州江阴港城经类型、对象和价格济区管理委员会提出调价申请,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
双控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14个工作日制内协调组织财政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
进行联审,30个工作日内报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最终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认实施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时,福州钱水水务有限公司应向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
(2)PPP 项目合同终止时, 理委员会无偿移交所有项目设施及相关
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权利。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是
或其他形式控制 PPP 项目资 有权依照届时适用法律规定选择社会资
产的重大剩余权益本,如福州钱水水务有限公司在上述特许经营期内履约记录良好,则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权
综上所述,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7-1-182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虽然不适用 PPP 模式,但均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的特点,因此需要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财会〔2021〕1号)进行会计处理。
(三)关于上述项目的账务核算模式及分析
是否符合“双特征”、“双项目名称核算模式控制”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是无形资产模式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是无形资产模式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提标是无形资产模式
改造工程 PPP 项目
社会资本方根据 PPP 项目合同或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应当在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上述三个项目均采用无形资产模式
进行核算,具体原因如下:
项目合同条款相关判断
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在运营期受动力费、药剂费、
人工费、维修费的影响较大根据运营期间的通货膨胀情况
设定相应的调价周期及触发机制:一种是常规调价,即在特运营期的处理单
许经营期内设置周期,满周期则特许经营人可向甲方申请启价由于存在调价常山华侨动调价程序由甲方及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调价;另一种是机制无法准确预
城污水处特殊调价,即在每个调价周期内因调整因素中的一项或多项测,其结果具有不理厂扩建成本变动幅度超过限定值的变动,则特许经营人可以向甲方确定及不固定性,及提标改申请启动特殊调价程序。
即运营收费金额
造工程特1.常规调价不确定,因此该权许经营项 调价公式中设置电价、职工年平均工资、CPI、PPI 四个调价利不构成一项无目因子。特许经营期内每3年进行一次调价。
条件收取现金的2.若发生特殊调价事件(如因法律政策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权利国家颁布并实施新的环保标准或政府要求提高进出水水质标准、适用新税种/税率等造成乙方经营成本变化的),则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价。
合同约定了调价机制,具体如下:运营期的处理单福州江阴
1.一般调价机制:价由于存在调价
港城经济
本项目设置一般调价机制,主要为了补偿物价因素造成的影机制无法准确预区污水处响。在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范围内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测,其结果具有不理厂中期
价根据通货膨胀情况(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当年 CPI 数值) 确定及不固定性,工程特许调整,每五年核算调整一次且单价调整幅度累计在8%以上即运营收费金额经营项目的,并经甲方初步复核后,乙方可提出调价申请。不确定,因此该权
7-1-183项目合同条款相关判断
2.特殊调价机制:利不构成一项无
由于法律、法规或规范、税收政策发生变更、甲方原因导致条件收取现金的的,如国家或地方污水排放标准变化或污泥处置标准发生变权利化,由此造成总的建设投资变化的或造成者本项目总的污水处理成本变化的,提高或降低累计超过8%时,按实际增加或减少的单位运行成本和单位投资成本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具体调价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建设期政府补贴的调价机制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项目可由乙方或甲方负责申请任何中央、地方的扶持补助、奖补资金、贴息资金、专项资金等
政府补贴(如有)。在本项目建设期申请和获得的任何中央、地方的扶持补助、奖补资金、贴息资金、专项资金等政府补贴(如有),用于核减建设投资,并从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中核减相应的投资成本,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单位:元/立方米,含增值税)=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单位:元/立方米,含增值税)-0.007X 建设期政府补贴(单位:万元)-100(单位:万元)。
发生建设期政府补贴引发的调价时应从开始运营日的当日
按调整后价格计算服务费,若调价计算结果确定滞后于这个时间,在计算结果未出之前仍按原价支付,调价计算结果确认后于当季核减。
4.其他调价情形
考虑到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长、合作边界复杂等实际情况,可能存在部分前期未约定或需调整约定的事项。此类情况需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须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价格调整程序,并以书面方式报福清市人民政府审批,最终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认实施。
调价机制:
1.常规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方式
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厂进入正式运营期后,每3年对污水处理服务费成交价调价系数 M 做一次测算,当 M 值变化 运营期的处理单大于±5%时,即自上一次调价之后污水处理成本影响因素综价由于存在调价青田县中合指标累计涨跌幅超过5%时,触发价格调整条件,乙方或甲机制无法准确预部组团污方有权发起价格调整申请,甲方与乙方可协商调整污水处理测,其结果具有不水处理厂服务费单价。确定及不固定性,提标改造2.非常规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方式即运营收费金额
工程 PPP 在上述常规调价情形外,若非乙方原因导致对乙方总经营成 不确定,因此该权项目本造成较大影响,且:(1)这种影响使乙方总经营成本提高利不构成一项无
10%以上,和条件收取现金的
(2)这种影响持续30天以上,和权利
(3)这种影响已经通过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确认的审计公司审计。
则乙方可按23.3条调价程序申请调价。
(四)关于上述项目的会计处理情况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福州江阴港城经
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
7-1-184程 PPP 项目的相关会计处理的方式如下:
业务主要内容主要会计处理具体标准节点
借:合同履约成本公司发包的工程,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贷:应付账款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计入合
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和借:主营业务成本同履约成本;公司采用成本加成法确定
成本贷:合同履约成本建造服务的单独售价,从而确定交易价借:合同资产格,公司预计其提供建造服务的成本和贷:主营业务收入收入建造
对于社会资本方将相关 PPP 项目资产的阶段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
期末报表列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中列报
建造完工,达到预定借:无形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归集的成本可使用状态贷:合同资产由合同资产结转计入无形资产
确认运营收入,各会借:应收账款计期根据合同约定的根据经公司与甲方确认的实际结算污水
贷:主营业务收入污水处理服务单价和处理量以及合同约定的污水处理服务单应交税费实际结算污水处理量价确认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予以确认收入
运营借:主营业务成本公司无形资产在经营期限内按直线法
阶段贷: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摊销
成本归集和结转各会借: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年发生的耗材、员工
计期限根据合同约定贷:原材料薪酬计提等的实际成本归集应付职工薪酬等
借:主营业务成本
根据各项实际成本归集,结转营业成本贷:合同履约成本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 PPP 项目及虽然不适用 PPP 模式但符合“双特征”“双控制”的特许经营权项目的相关账务核算及会计处理情况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六、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于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调整的规定;访谈公司相关人
员了解公司水价调整的依据、方式以及公司水务类分子公司报告期内水价调整情况;
2、取得公司在建工程明细表,了解公司的会计政策,了解公司在建工程的
7-1-185建设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与减值风险;取得并分析各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公司对于募投项目成本开支的核算情况,以及募投项目与在建工程的对应关系;
3、查阅公司及可比公司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以及审计报告等,了解公司及
可比公司报告期各期销售人员、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访谈公司财务人员,了解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折旧、摊销费用核算的内容及依据;
4、查阅发行人报告期末的报表附注、2021年至2023年的审计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盈利情况及现金流量情况;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流动比率情况并于发行人的流动比率进行对比;获取发行人报告期末的短期有息负债明细表及银行授信额度明细表;获取发
行人报告期末短期有息负债偿付安排明细表,分析短期有息负债偿付安排情况;
5、查阅发行人签订的 PPP 项目合同及特许经营权项目合同,关注并分析其
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双特征”、“双控制”的判断,关注并分析其核算模式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解释的规定。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主要经营地供水单价和污水处理单价依据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
水价调整文件或签署的相关协议进行水价调整。报告期内,兰溪水务工业水厂供水价格上调,宁海污水、丽水供排水以及东阳钱水污水处理费上调。整体而言,水价调整增加了公司的供水收入以及污水处理收入,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未来业绩增长。
2、公司结合在建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项
目及时、准确地转入固定资产,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因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而暂未转固,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公司在建工程按照预定计划实施建设或试运行,无明显证据表明其存在减值迹象;募投项目的相关成本开支主要计入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科目;
3、公司销售、管理人员薪酬处于可比公司薪酬区间范围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折旧、摊销费用核算内容清晰、核算依据充分;
7-1-1864、公司货币资金总体规模稳定,经营及现金流状况良好,公司流动比率低
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结构不同所致。公司能够按照计划按期偿还短期有息负债,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5、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 PPP 项目及不适用 PPP 模式但符合“双特征”“双控制”的特许经营权项目的相关账务核算及会计处理情况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7.2请发行人说明:(1)部分土地、房产长期存在权属瑕疵的具体情况及原因,产权办理的进展情况,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2)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具体情况,进展状况和预计负债计提情况;发行人子公司兰溪水务涉诉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的影响,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行政处罚及其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土地、房产长期存在权属瑕疵的具体情况及原因,产权办理的进展情况,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一)存在权属瑕疵的自有土地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10宗无证土地,该等土地面积合计约278971.27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使用面积办证进展/坐落位置对公司影响
号主体(平方米)未办证原因
1)该项土地仅作为金华自来水扩建备用土地,金华自来水现有厂房可以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暂无扩建计划;
待启动相关扩
2)若金华自来水后续产生扩建需求,根
金华自金华市婺城区汤建规划、立项等
128000.00据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于2013年8月
来水溪镇上镜村程序后办理土
27日出具的批复文件,待金华自来水启
地出让手续
动相关扩建规划、立项等程序后,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将协助金华自来水办理该等土地出让手续。
1)根据舟山自来水与定海区岑港镇人民
舟山自舟山市定海区岑政府签署的收购协议,舟山自来水收购的
2800.00政府方面原因
来水港镇资产包含该项土地使用权;
2)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0月
7-1-187序使用面积办证进展/
坐落位置对公司影响
号主体(平方米)未办证原因
24日出具的确认函,舟山自来水由政府
划拨、租赁取得的现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可以继续使用,如因法律、政策调整而引起的争议,舟山市人民政府在职能范围内予以协调;
3)该项土地仅用作舟山自来水营业所,
面积较小,搬迁难度低,可替代性强。
舟山市岱山县岱1)根据岱山县人民政府与舟山自来水签
33940.20
东镇岱东水厂署的收购协议,岱山县人民政府承诺将该等土地使用权过户给岱山自来水;
2)根据岱山县人民政府于2013年11月
22日出具的确认函,岱山自来水在合作
岱山自舟山市岱山县罗政府方面原因期限内可以持续使用现有水厂的土地使来水
4家岱水库泥峙3333.35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合作期限内,如因上
水厂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事宜发生任
何纠纷、争议,由岱山县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处理,涉及经济补偿的由岱山县人民政府全额负责。
浙江省永康市经1)根据发行人与永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
5济开发区银川东46499.72理委员会代表永康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合
路南山水厂作协议,永康市人民政府承诺确保永康水永康市城西新区务以协议出让的形式取得南山水厂
6章店村永康江畔120347.0046500.00平方米和污水厂厂区
城市污水处理厂120347.00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同时南山水厂厂区内剩余面积约30亩(20000平方米)的土地和桥下水厂的土地保持现政府方面原因状不变,由永康水务以经营为目的无偿使用;
永康市经济开发
2)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出具的确认函,
7永康区银川东路南山20000.00
永康水务可以再合作经营范围内继续使水务水厂
用现有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如因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发生任何纠纷、争议,由永康市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处理,确保永康水务正常运营。
永康市古山镇胡
81137.00
库下村永康水务已就永康水务正在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申请办永康市古山镇寺
该等土地取得理权属证书,预计取得权属证书不存在实下胡村和江南街《国有建设用质性法律障碍,未办理权属证书情形不影9道大溪塘村(丽200.00地划拨决定书》响永康水务正常生产经营。
州南路与纬一路交叉口)丽水供排水正在上述土地上建设胡村水
丽水供排水已厂工程(一期),待该等工程建设完毕后,丽水市南明山街
丽水供就该等土地取一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预计该等权属证
10道山根沙旺村西54714.00排水得《国有建设用书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上述土地使用北侧地划拨决定书》权现状不会影响丽水供排水的正常生产经营。
合计278971.27--
7-1-18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使用上述物业以来,未发生任何权属争议或纠纷,未
收到任何政府部门对该等物业的调查及处罚或责令搬迁、强制拆除等影响上述公司实际使用的命令。
(二)存在权属瑕疵的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70处无证房屋,该等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112571.79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数量面积办证进展/使用主体坐落位置对公司影响号(处)(平方米)未办证原因
1)根据发行人与婺城区税务局签
署的合作经营协议及租赁协议,政府无偿许可使该等房产所有权转让给金华自来用或租赁土地上
金华市婺城区西水,但该等房产土地使用权现状建筑物,因房地权
1金华自来水畈水厂、高位水171474.10保持不变,由金华自来水无偿或
利主体不一致而
池、莘畔水厂租赁使用;
无法办理权属
2)根据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于
证书
2013年8月27日出具的批复,同
意金华自来水使用该等建筑物。
1)根据舟山自来水与定海区岑港
镇人民政府签署的收购协议,舟山自来水收购的资产包含该等建筑物,但相关土地以无偿许可方政府无偿许可使式使用;
用土地上建筑物,舟山市多处乡镇2)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于2013
2舟山自来水156663.66因房地权利主体
自来水厂年10月24日出具的确认函,舟不一致而无法办
山自来水由政府划拨、租赁取得理房产权属证书的现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可以继续使用,如因法律、政策调整而引起的争议,舟山市人民政府在职能范围内予以协调。
1)根据岱山县人民政府与舟山自
来水签署的收购协议,岱山县人民政府承诺将该等土地使用权及
地上建筑物过户给岱山自来水,其中包括该处房产;
2)根据岱山县人民政府于2013
舟山市岱山县岱因政府方面原因,年11月22日出具的确认函,岱东镇岱东水厂、罗未能办理土地使
3岱山自来水1241.81山自来水在合作期限内可以持续
家岱水库泥峙用权及地上建筑使用现有水厂的土地使用权及地水厂物过户登记
上建筑物;合作期限内,如因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事宜
发生任何纠纷、争议,由岱山县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处理,涉及经济补偿的由岱山县人民政府全额负责。
4永康水务浙江省永康市南2670781.79因政府方面原因,1)根据发行人与永康市国有资产
7-1-189序数量面积办证进展/
使用主体坐落位置对公司影响号(处)(平方米)未办证原因
山水厂、城市污水未能办理土地使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永康市人民
处理厂用权过户登记,进政府签署的合作协议,永康市人而无法办理房产民政府承诺确保永康水务以协议权属证书出让的形式取得南山水厂
46500.00平方米和污水厂厂区
120347.00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
及地上建筑物;同时南山水厂厂区内剩余面积约30亩的土地和桥下水厂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保持
现状不变,由永康水务以经营为目的无偿使用;
2)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出具的确认函,永康水务可以再合作经营范围内继续使用现有的土地及地
上建筑物,如因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发生任何纠纷、争议,由永康市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处理,确保永康水务正常运营。
1)根据发行人与丽水市人民政府
及其控制企业签署的合作协议及
租赁协议,由丽水供排水投资建设水阁污水厂及老城区污水处理
厂主体工程及附属设施,所需土地由丽水市人民政府出资征收并平整后租赁给丽水供排水使用。
在政府租赁土地2)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于2013
上建设的建筑物,年10月31日出具的确认函,如水阁污水厂及老
5丽水供排水325759.90因房地权利主体因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城区污水处理厂
不一致而无法办事宜发生任何争议、纠纷,由丽理房产权属证书水市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处理,并承诺不因该等资产的使用致使丽
水供排水受到处罚,如因该等原因造成丽水供排水无法正常使用有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或导致其
他问题的产生,丽水市人民政府将负责予以协调,确保丽水供排水正常运营。
已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及工程规划
许可、施工许可等鉴于发行人已取得该等房产对应
建设手续,并已办的土地权属证书、建设手续并办兰溪经济开发区理完成竣工备案
理完成竣工备案登记,预计办理
6兰溪水务兰江片雁洲路12480.83登记,待该等土地
房产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法律南侧上在建的登胜水障碍,不会影响兰溪水务的正常厂建设完毕后,一生产经营。
并向银行申请取
回土地权属证书,并办理房产权属
7-1-190序数量面积办证进展/
使用主体坐落位置对公司影响号(处)(平方米)未办证原因证书
1)根据宁海污水与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宁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理工程特许经在无偿许可使用营协议》,在特许经营期内,将土地上建设房产,宁波市宁海县城宁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区范围内
7宁海污水75169.70因房地权利主体
北污水处理厂的国有土地无偿提供给宁海污水不一致而无法办
进行项目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
理房产权属证书
2)宁海污水已就该等建设工程取
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
合计70112571.79--此外,公司及其子公司自使用上述物业以来,未发生任何权属争议或纠纷,未收到任何政府部门对该等物业的调查及处罚或责令搬迁、强制拆除等影响上述公司实际使用的命令。
(三)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就上述土地、房产权属瑕疵,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六)土地房产权属瑕疵风险”中进行风险提示如下:
“公司存在部分土地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况,虽然公司目前在积极推动该等土地房产权证的办理,但何时取得相关权证仍存在不确定性。若最终仍无法办理权属证书,则不能完全排除上述无证土地房产公司无法继续使用的风险。”综上,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相关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现状不会对其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针对该等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风险提示,相关风险提示较为充分。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具体情况,进展状况和预
计负债计提情况,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一)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被告且涉案金额在1000
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共计1项,即宁波市政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兰溪水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件情况具体如下:
2022年3月29日,宁波市政向兰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兰溪水
7-1-191务立即支付工程款、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合计约2654.71万元,确认宁波市政
就涉案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且本案诉讼费由兰溪水务承担。
除上述兰溪水务涉诉事项外,公司及其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涉诉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
(二)兰溪水务涉诉事项的进展情况和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1、兰溪水务涉诉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4年4月1日,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出具(2023)浙0781民初3232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兰溪水务向宁波市政支付工程款1871.5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发行人已就上述诉讼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获受理,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案件二审诉讼尚未开庭。
2、兰溪水务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根据前述判决书情况,该诉讼争议焦点在于双方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工程造价总金额确认。公司此前根据兰溪市财政局财政项目预算审计中心委派的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计结果预估的工程造价总金额约为6920.35万元,扣除兰溪水务截至起诉时已向宁波市政支付工程进度款5168.01万元后,将剩余1730.83万元计入应付账款。
2024年4月1日,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出具(2023)浙0781民初3232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认定兰溪水务应向宁波市政支付的总工程款为7039.51万元,扣除兰溪水务截至起诉时已向宁波市政支付工程进度款5168.01万元,判决兰溪水务向宁波市政支付工程款1871.5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获受理,当前二审诉讼尚未开庭。
公司综合案件一审判决所认定的兰溪水务应向宁波市政支付的7039.51万
元总工程款、根据兰溪市财政局财政项目预算审计中心委派的工程咨询公司审计
结果预估的6920.35万元总工程款以及后续潜在判决结果进行考虑,最终按照该案件诉讼代理律师判断的预估金额7000万元确认上述工程造价总金额,扣除兰溪水务截至起诉时已向宁波市政支付工程进度款5168.01万元、质量扣款及应付
账款1752.34万元后,将剩余79.65万元计提预计负债。上述诉讼的预计负债计提较为充分。
7-1-192(三)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鉴于兰溪水务涉诉事项单笔涉诉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
净资产的1%,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无需单独进行风险提示。
综上所述,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兰溪水务涉诉事项金额相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影响。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行政处罚及其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行政处罚及其整改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受到处罚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共5项,具体情况如下:
处罚决定书序号被罚单位处罚时间处罚事由处罚内容整改落实情况文号
舟山2023年11舟环(普)罚涉嫌向海洋超标责令改正;已缴纳完毕罚款,并停止向自来水月6日〔2023〕11号排放水污染物罚款2万元海洋超标排放废水行为公司已邀请不同专家对污水厂运营现状进行实地查涉嫌不按规定向看分析,并对运行过程中存海洋排放陆源污责令改正;在的问题汇总并出具相关
舟山2023年12舟环(普)罚染物,或超过标
2罚款2.4整改意见;同时积极和当地
自来水月29日〔2023〕16号准、总量控制指标
万元政府保进行沟通协调,并把向海洋排放陆源专家反馈的整改建议提交污染物案镇政府,已完成对污水厂的整改工作。
责令改正;
已缴纳完毕罚款,并停止向
2022年8兰市监处罚违规向用户收取没收违法所
3兰溪水务逾期未缴水费用户收取违
月10日[2022]1106号违约金得;罚款2约金行为万元
2023年9金环东罚已缴纳完毕罚款,并安装净
4东阳污水废气排放超标罚款1万元
月21日[2023]40号化装置
2023年10金环东罚已缴纳完毕罚款,并安装净
5东阳水务废气排放超标罚款1万元
月13日[2023]54号化装置
综上所述,就上述行政处罚所涉事项,公司已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并整改完毕。
(二)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1、2023年11月6日,因舟山自来水涉嫌向海洋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7-1-19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修正)》第二十九条规定,舟
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修正)》第七
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舟山自来水立即停止向海洋超标排放废水的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修正)》第七十三条第一
款第二项规定,“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或者责令采取限制生
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并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罚款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不按照本法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标准、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有前款第(二)、
(四)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述罚款金额较小,处于法定经济处罚区间内的最低档位,所涉违法行为不属于相关处罚依据认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舟山自来水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本项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2023年12月29日,因舟山自来水涉嫌不按规定向海洋排放陆源污染物,或超过标准、总量控制指标向海洋排放陆源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舟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舟山自来水立即停止向海洋排放陆源污染物的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2.4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或者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并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罚款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不按照本法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标准、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有前款第(二)、(四)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7-1-194上述罚款金额较小,处于法定经济处罚区间内的较低档位,所涉违法行为不
属于相关处罚依据认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舟山自来水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本项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3、2022年8月10日,因兰溪水务未与消费者协商约定,提高违约金收费
标准的行为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兰溪水务处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办法
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兰溪水务已取得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月12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兰溪水务已整改完毕,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东阳污水、东阳钱水分别于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13日因废气排放超标违法行为被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各处以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金环东罚[2023]40号、金环东罚[2023]54号)。东阳污水、东阳钱水已足额缴纳相应罚款;
上述罚款金额较小,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项规定法定经济处罚区间内的最低档位,所涉违法行为不属于相关处罚依据认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并且,东阳污水和东阳钱水为发行人收购而来,上述行政处罚于发行人收购完成之前已实施完毕,东阳污水和东阳钱水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比例较低,上述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因此,东阳污水和东阳钱水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该等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上述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行为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或情节严重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公司子公司已依法完成整改并缴纳罚款。此外,相关罚款金额相对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比很小。因此,上述行政处罚不会
7-1-195对公司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相关项目收购协议,以及所属地方政府部门出具的批复、确
认函等文件,了解确认发行人部分土地、房产存在权属瑕疵的具体情况及原因,以及是否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查阅发行人相关诉讼文书资料,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平台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公开渠道对发行人诉讼情况进行查询。
3、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明细、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缴纳
证明等资料,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企查查(https://www.qcc.com/)、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钱江水利及其境内子公司所在各省/地市级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等公开渠道对发行人所涉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查询。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未取得权属证书相关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现状不会对其持续经营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针对该等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风险提示,相关风险提示较为充分。
2、发行人已就兰溪水务涉诉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相关预计负债计提情况较
为充分;上述案件涉诉金额相对发行人资产总额、净资产占比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影响。
7-1-1963、发行人报告期内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行为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或情节严
重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发行人子公司已依法完成整改并缴纳罚款。此外,相关罚款金额相对发行人当期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比很小。因此,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7.3请发行人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房地产相关业务,如存在请说明相关业务
的具体内容、收入利润占比等情况,以及后续业务开展的规划安排。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均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均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二、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均不实际从事房地产业务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经营范围中仅水利置业一家涉及“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投资”,但报告期内该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因此,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均不实际从事房地产业务。
三、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均不存在房地产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同时经营污水处理和市政自来水管道安装业务。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46577.41万元、
176944.71万元、215510.10万元和42226.1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5.27%、96.83%、96.98%和92.64%。公司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收入中均不存在
房地产业务相关收入。报告期内,由于水利置业已无实际经营,其各期均无营业
7-1-197收入。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均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且均不实际从事房地产业务。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钱江水利无后续开展房地产相关业务的计划。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对房地产业务的相关规定;
2、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了解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范围;
3、获取发行人及子公司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了解发行人及子公司的收
入构成;
4、访谈发行人,了解公司未来是否有从事房地产相关业务的计划。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均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且均不实际从事房地产业务。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钱江水利无后续开展房地产相关业务的计划。
保荐人关于发行人回复的总体意见
对本回复中的发行人回复,保荐人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7-1-198(本页无正文,为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月日
7-1-199发行人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薛志勇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月日7-1-200(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凌陶于梦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月日
7-1-201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张佑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月日
7-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