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0证券简称:中央商场公告编号:2024-052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776028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15.740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祝珺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会议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因事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王胜玲女士、吴军先生因事务未能出席
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李尤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173235922 97.5412 3295000 1.8552 1071892 0.6036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1公司关于预673592260.6686329500029.677110718929.6543
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特别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祝静,张秋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