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关于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异常波动情况的回复函
中央商场董事会:
贵司《关于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征
询函》收悉,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
月12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本人作为中央商场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中央商场应披
露而未披露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
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录离和资
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本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没有买卖中央商场股票.
特此复函.
实际控制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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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