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9证券简称:重庆港公告编号:临2024-030号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298号公司二楼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9210011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66.738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屈宏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非独立董事何坚雄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谭于、单基耘、孙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财务总监、代理董事会秘书刘红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况勋华、任川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是否
效表决权的比例(%)当选
1.01选举杨兴龙为公司78943719199.6638是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选举杨兴龙为公司第3453681192.8415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曾晖、严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
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