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6证券简称:恒瑞医药公告编号:临2024-117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天津恒瑞医药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关于
氟[18F]美他酚注射液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的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氟[18F]美他酚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受 理 号:CYHL2400142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 7月 9日受理的氟[18F]美他酚注射液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开展“用于评估阿尔茨海默病(AD)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认知障碍的成年患者脑内β-淀粉样蛋白聚集形成的神经炎斑密度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成像”的临床试验。
二、药物的其他情况
氟[18F]美他酚注射液是一种大脑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成像用放射性诊断剂,用于评估阿尔茨海默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认知障碍的成年患者脑内β-淀粉样蛋
白聚集形成的神经炎斑密度的 PET 成像。原研药品[18F]Flutemetamol 注射液于
2013年 10月在美国获批上市,商品名为 Vizamyl,该产品暂未在中国境内注册申报,暂未查询到相关销售数据。截至目前,氟[18F]美他酚注射液相关项目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 2288万元。
三、风险提示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
药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药品研发及至上市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