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昌鱼: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将发生变更】财联社10月20日讯,ST昌鱼公告,2020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华普集团转来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华普集团持有公司股票8000万股过户至申请执行人中融信托,以抵偿应支付的债务2.84亿元。中融信托可持本裁定书前往登记机构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在华普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按照上述《执行裁定书》办理完毕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华普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为2567.14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05%,中融信托(代表其作为受托人管理的“中融-融雅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持有公司8000万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2%,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另外,在此次申请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中融信托合计申请执行的股份为8847.94万股,占总股本17.39%。截至公告日,法院尚未对剩余847.94万股作出裁定,该部分股份占总股本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