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3股票简称:嘉化能源编号:2024-058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股票回购计划”),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335.6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6%,回购成交最高价为8.25元/股,最低价为6.73元/股,均价为7.2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21.7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二、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的具体情况
(一)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的背景
2024年9月24日,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中国人民银行
与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协商,创设两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10月18日,上述三方联合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分别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支持、提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政策,与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对接,拓宽股票回购资金来源,稳定、提升公司价值。
(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于10月20日签署《人民币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合同》:中信银行嘉兴分行同意向公司提供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整,资金可分批提取使用;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用于公司股票回购)。
三、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履行的程序
2024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通知的相关精神,公司为更好的开展回购股票相关工作,与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好金融贷款工具,推进公司股票回购计划、提升公司价值。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1亿元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