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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化能源: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8-0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273股票简称:嘉化能源编号:2024-04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股权层级,提高经营管理效率、资源有效共享,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将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福新材料”)。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嘉福新材料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嘉福新材料拥有或享受的所有资产、债权、人员、利益以及所承担的责任、债务全部由嘉化能源承继,嘉福新材料持有的浙江嘉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浙江嘉福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将由公司持有,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双方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8月2日起的45天内,工作日:8:30—16: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

联系人:张炳阳

邮政编码:314201

联系电话:0573-85585166、85580699

传真号码:0573-85585155

邮箱: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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