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函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
已收悉,经核查,现复函如下:
一、截至本回函之日,除你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进行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以外,
我司不存在可能对你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剩离、资产注入、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别进战略投资者等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经我司向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问询,也不
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在你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我司不存在买卖你司股票的
行为.
特函告知.
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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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