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差异大,部分省份有提升空间1)东部普遍高于西部,地形复杂区域高于全国平均。
我们梳理各省市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以1 型客车为例,各省收费普遍介于0.4-0.5 元/公里,均值约为0.45 元/公里。但各省横向比较差异较大,整体来看,东部发达地区收费标准高于中西部地区,但西部特别是地形复杂、公路造价较高的省份如重庆、贵州等收费标准普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所处位置、地形环境和公路建设难度等,我们认为山东、四川、山西、浙江、陕西等省份相比周边收费标准有所低估。
2. 收支缺口增大,调整收费标准存在现实需求。
1)建设成本持续走高。近几年全国高速公路里程增速及对应当年高速公路累计投资总额增速,后者普遍高于前者,即高速公路建设单位成本持续走高。目前单公里高速公路平均建设成本约为1.02 亿元人民币,而在2014年该数字仅为8500 万元左右。
2)收支缺口逐年扩大。截至2016 年底,全国经营性公路收支缺口1992.7亿元(其中经营性高速公路收支缺口1893.7 亿元),相比2015 年缺口扩大571.8 亿,同比增长40.24%。原因包括:债务规模扩大,还本付息压力增加;通行费收入增长缓慢,低于还本付息支出增长;个别收费公路项目为降低利息费用等财务成本,主动提前偿还了部分债务本金等。
3)收费政策或处于边际转暖状态。交通部表示从现实情况看,我国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不具备进一步降低的空间,优惠举措也不宜进一步扩大。我们认为在各地普遍基建投入依然较大,债务繁重,同时收费公路收支缺口逐年扩大的背景下,免费或优惠通行的政策或处于边际改善转暖。
4)近年来,已有部分省份对价格进行调整。
云南:提高收费标准。2015 年8 月16 日,云南省宣布提高2012 年底前通车的26 条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客车基本费率由0.35-0.4 元/车公里提至0.5 元/车公里。
广西:有升有降,8 升7 降。
2014 年8 月1 日起,广西高速公路收费将执行新的标准。新标准有升有降:2008 年及此后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约占当时总里程的22%),小车基本收费标准增加0.1 元,由0.4 元/车公里提升至0.5 元/车公里;而新开通的7 条高速公路(约占当时总里程的20%),由临时收费标准的0.6元/车公里或0.68 元/车公里,降至0.5 元/车公里。
3. 若提升收费标准或取消部分优惠将提升高速公路企业盈利能力,从该角度推荐山东高速、四川成渝。
我们认为在鼓励降低物流成本的大趋势下,大范围的提升收费标准或极为困难,但部分收费标准显著低于邻省以及部分特别优惠政策的省份或存在调整可能。
山东高速:收费标准低于相邻省份,或存在“看齐”可能。
公司2016 年年报,“山东省目前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较周边沿海发达省份平均约低25%-30%”,就华东六省一市来看,山东高速1 型客车收费标准为0.4 元/车公里,而上海、福建、江苏、安徽、江西依次为0.6、0.5、0.45、0.45 及0.4/0.5 元。而相邻的河南省收费标准为0.45/0.55 元。
假设仅仅从0.4 元/车公里提升至0.45 元,即提升12.5%,不考虑提价对车流影响,则增加净利润占2016 年净利润19.15%。
(山东高速2016 年通行费收入63.11 亿元,提升12.5%对应收入7.89 亿元,贡献税后利润5.92 亿元,占2016 年净利润30.89 亿元的19%)
四川成渝:货车通行费优惠政策或存在调整可能。
公司收费标准为上市公司中最低,
客运:2010 年之前建成的线路按照0.35 元/车公里基价收费计价,2010 年之后建成的线路收费标准为0.4-0.5 元/车公里左右。
货运:正常装载货车给予8 折优惠,多轴大型货车7 折优惠。
公司年报披露,对于正常装载货车给予20%优惠的政策为货车计重收费试行期限内(2007 年6 月至2010 年 9 月 30 日止),目前该试行期已经到期,但公司因尚未接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关于该事项的正式批复,四川省货车通行费优惠征收政策仍在继续执行。
在2016 年“921”公路治超后,货车大多严格遵行正常装载,因此该政策或有调整可能。
我们仅假设对于货车优惠幅度的减少,做如下测算:
假设所有货车均合法装载,平均优惠幅度为80%,四川成渝目前货车收入占比约60%,若将优惠幅度下调,如改成9 折优惠,则增加净利润约1.62 亿元,占2016 年净利润的15.5%。
风险提示:经济大幅下滑,政策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