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不存
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公司未发生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经董事会确认公司层面的
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绩效
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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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2,867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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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宇页)
监事会主席:宋志强
监事:白延辉
职工代表监事:葛来龙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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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会主席:宋志强
监事:白延辉延光4
职工代表监事:葛来龙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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