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投资提示:
2016 年6 月24 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将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纳入国家大数据战略布局。该指导意见提出了两个时间节点,办成两件事:2017 年底,实现国家和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及全国药品招标采购业务应用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形成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到2020 年,建成国家医疗卫生信息分级开放应用平台,基本实现城乡居民拥有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功能完备的健康卡;统筹区域布局,依托现有资源建成100 个区域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
该意见提出了四个重点任务:1. 夯实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基础。基础数据库-核心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指导意见没有明确指出基础数据库谁来建、怎么建,我们认为实际操作层面上还是由各级医疗机构主导2. 深化健康大数据应用。智能医疗设备,国家表态将支持研发健康医疗相关的人工智能技术、生物三维(3D)打印技术、医用机器人、大型医疗设备、健康和康复辅助器械、可穿戴设备以及相关微型传感器件。3.规范和推动 “互联网 + 健康医疗” 服务。内容包括智慧健康医疗便民惠民服务、全面建立远程医疗应用体系、推动健康医疗教育培训应用。其中比较重要是“健康中国云服务计划”,而这个云服务计划包括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病理、远程心电诊断服务,健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机制。4.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保障体系建设,着重指导了法规与标准体系建设,网络信用度,数据安全,人才培养体系四个方面。
我们认为该指导意见的公布,将给中国健康大数据、互联网医疗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首先该意见提升了健康医疗大数据的战略地位,明确指出健康医疗大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该意见不仅肯定了过往互联网医疗发展,同时又给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提出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引领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整合线上线下资源,规范医疗物联网和健康医疗应用程序(APP)管理,大力推进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和检查检验结果查询、随访跟踪等应用,优化形成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我们认为将给民营资本介入医疗健康大数据带来极大的机会。
根据指导意见,我们梳理了短期4 条投资主线。1.健康大数据平台,看好拥有大量终端数据的思创医慧(智慧医疗)、海虹控股(医保控费平台)等;2.远程问诊云平台型企业:华润万东(万里云)、广宇集团(图像远程诊断)、乐普医疗(医疗云平台)等;3.医疗智能化设备:金明精机(康复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公司,九安医疗、三诺生物、鱼跃医疗,以及宜华健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