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晟有色证券代码:600259公告编号:临2024-05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4年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在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
386 号广晟万博城 A 塔写字楼 37 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
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如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参与三季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
1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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