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晟有色证券代码:600259公告编号:临2024-04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
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下午15:00,在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
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7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尤德卫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参加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曾亚敏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
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舞弊行为和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
第七次会议审议。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告“临2024-046”)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8000t/a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延期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4-047”)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4-048”)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有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现增补董事李保云先生、董事黄洪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4-2025年董事会授权清单>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董事会授权清单》。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经理层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保云、刘子龙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
2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工作方案》。(详见公告“临2024-050”)会议还听取了总裁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环保方面的工作汇报,听取公司审计部门对于2024年半年度公司内审工作的专项汇报。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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