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证券简称:广汇能源公告编号:2024-08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
会董事11人,其中:董事长韩士发,副董事长闫军,董事、总经理蔺剑,董事李圣君、薛小春、鞠学亮及独立董事谭学、甄卫军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阳贤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之第六号定期报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指引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客观反映了公司当期生产经营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