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广汇能源公告,公司签署了《关于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将公司所持100%股权全资子公司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伊吾能源开发公司”)的40%股权以现金方式转让给新疆顺安能源有限公司,包括通过伊吾能源开发公司持续合法享有的淖毛湖东部煤矿矿业权权益,股权转让价款为204,919.272万元。本次交易双方基于共同良好的战略合作愿景,加速推进淖毛湖煤田东部煤矿的开发进度。顺安能源后期具有在区域投建煤化工项目的规划设想,若实际推行,或将可能与公司继续延续从上游煤炭资源开发到下游市场消纳的链条式战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