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1证券简称:冠农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04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序号被担保方简称备注
1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绿原糖业
2新疆冠农天沣物产有限责任公司天沣物产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新疆天泽西域花油脂科技有限公司天泽西域花
4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冠农棉业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通棉业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单位:万元)被担保方2024年12月担保发生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
绿原糖业8600.0023600.00
天沣物产15743.3319856.53
天泽西域花5300.005300.00
冠农棉业19500.0032800.00
合计49143.3381556.53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6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2024年7月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绿原糖业、冠农番茄、天沣物产、天泽西域花及控股子公
司天番食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26.382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24年6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年9月5日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议案》,
同意: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为银通棉业、冠农棉业、顺泰棉业、永衡棉业,银通棉业为控股子公司朋汇棉业、达丰棉业、万德利棉业、天鹰鑫绿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11.9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24年8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9)
(二)2024年12月担保进展情况
被担保单位融资借款期限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
2024/12/6-2025/10/75000.00
2024/12/13-2025/10/3500.00
绿原糖业
2024/12/18-2025/10/32000.00
2024/12/25-2025/10/31100.00
2024/12/2-2025/11/25886.80
公司
2024/12/3-2025/6/25000.00
天沣物产
2024/12/5-2025/6/21856.53
2024/12/9-2025/6/28000.00
2024/12/11-2025/11/175000.00
天泽西域花
2024/12/20-2026/12/19300.00
2024/12/25-2025/12/24银通棉业16000.00
冠农棉业
2024/12/9-2025/12/8公司、银通棉业3500.00
合计49143.33
上述担保期限均为: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均为:
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绿原糖业、天沣物产、天泽西域花基本情况详见2024年6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被担保人冠农棉业基本情况详见2024年 8月 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9。
2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绿原糖业提供担保的协议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52829001-2024年巴博(保)字0015号)主要
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博湖县支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
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
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40004827)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为天沣物产提供担保的协议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241121GR6585667)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3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NHTWBZZ2200000102024N0035BZ01)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
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
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三)为天泽西域花提供担保的协议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40005691)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WL长江路支行 ZHBZ2439)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
4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四)为冠农棉业提供担保的协议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40006215)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库农商保字[铁门关公司202411]第002号)主
要内容:
(1)债权人:新疆库尔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华夏汇通实业有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出或应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批准的为其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孙)公司的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及公司经营目标实现提供的担保。公司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控制权,且目前被担保方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
5五、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披露的临2024—028号公告、2024年8月21日披露的临2024—039号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40.01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7.35%。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34.26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1.92%。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3.09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5.13%。本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报备文件
(一)《保证合同》(652829001-2024年巴博(保)字0015号)-绿原糖业1.5亿元
(二)《保证合同》(66100120240004827)-绿原糖业1亿元
(三)《保证合同》(C241121GR6585667)-天沣物产 5000万元
(四)《保证合同》(NHTWBZZ2200000102024N0035BZ01)-天沣物产 1.9亿元
(五)《保证合同》(66100120240005691)-天泽1.35亿元
(六)《保证合同》(WL长江路支行 ZHBZ2439)-天泽 1.5亿元
(七)《保证合同》(66100120240006215)-冠农棉业1.6亿元银通担保100%
(八)《担保合同》(库农商担字【铁门关公司202411】第002号-股份担保
60%银通担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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