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1证券简称:冠农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01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冠农大厦十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4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6317509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6.741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中海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6726284 98.2243 5937610 1.6349 511200 0.1408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修订公司职业经
1理人薪酬管理办法及3579357684.7337593761014.05605112001.2103
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付立新、姜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上网公告文件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