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
关于相关事项审查的书面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人。本次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会议审查意见如下:
1.经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及参股设立(且不控制)项目公司,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公司巩固公路工程业务发展,为后续市场开拓提供业绩支撑和经验积累,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不会产生新增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经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我们认为:
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勤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
能力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未发现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董事会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李勤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赵嵩正、郭世辉、杨为乔、徐焕章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