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6证券简称:万通发展公告编号:2024-106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通发展”)
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持有的公司
2000万股股票和2.8亿股股票(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和14.09%),将于
2024年12月28日10时至12月29日10时被公开拍卖,展示起拍价:10.8元/股;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
合计持有的公司96084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将于2024年12月12日10时至12月13日10时被公开拍卖,展示起拍价:9.5元/股;万通控股持有的公司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将于2024年12月9日10时至12月10日10时被公开拍卖,拍卖合议价:9744000元,起拍价:68208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6148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5%,累计将被司法拍卖397584371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51.89%,占公司总股本的20%。
*嘉华控股来函显示,于2024年12月28日10时至12月29日10时拍卖的3亿股为与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所涉及的案件债额度及执
行费用7.8亿元所标记的部分股份,如果参拍买家出价高于起拍价(含)竞拍成功,则实际拍卖股数按债务金额上限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拍卖的款项将用于归还债权人主张的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如果拍卖价格不达起拍价将会流拍,则不排除债权人后续通过司法渠道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卖出股票,届时公司将根据规则进行公告。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根据嘉华控股的来函告知及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和补充通知,获悉嘉华控股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股票和2.8亿股股票将被公开拍卖。同时通过嘉华控股的来函告知及查询相关平台信息,获悉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的公司96084371股股票以及万通控股持有的公司150万股股票将被公开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一)嘉华控股持有的万通发展2000万股股票
1、拍卖标的:嘉华控股持有的万通发展20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
2、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8日10时至2024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3、拍卖平台: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络平台:http://sifa.jd.com/29,户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4、拍卖价格:展示起拍价:10.8元/股,保证金:1元/股,增价幅度:0.05元/股,最低申报数量:100万股。
5、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的拍卖公告。
(二)嘉华控股持有的万通发展2.8亿股股票
1、拍卖标的:嘉华控股持有的万通发展2.8亿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9%。
2、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8日10时至2024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3、拍卖平台: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络平台:http://sifa.jd.com/29,户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4、拍卖价格:展示起拍价:10.8元/股,保证金:1元/股,增价幅度:0.05元/股,最低申报数量:100万股。
5、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的拍卖公告。(三)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的公司96084371股
1、拍卖标的: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的公司96084371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4.83%。
2、拍卖时间:2024年12月12日10时至2024年12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3、拍卖平台: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络平台:http://sifa.jd.com/29,户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4、拍卖价格:展示起拍价:9.5元/股,保证金:1元/股,增价幅度:0.05元/股,最小申报数量:100万股。
5、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的拍卖公告。
(四)万通控股持有的公司150万股
1、拍卖标的:万通控股持有的公司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2、拍卖时间:2024年12月9日10时至2024年12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3、拍卖平台: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络平台:http://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39306,户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4、拍卖价格:拍卖合议价:9744000元,起拍价:6820800元,保证金:
680000元,增价幅度:30000元。
5、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的拍卖公告。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6148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5%,累计将被司法拍卖397584371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51.89%,占公司总股本的20%。
2、嘉华控股来函显示,于2024年12月28日10时至12月29日10时拍
卖的3亿股为与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所涉及的案件债额度及执
行费用7.8亿元所标记的部分股份,如果参拍买家出价高于起拍价(含)竞拍成功,则实际拍卖股数按债务金额上限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拍卖的款项将用于归还债权人主张的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如果拍卖价格不达起拍价将会流拍,则不排除债权人后续通过司法渠道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卖出股票,届时公司将根据规则进行公告。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
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
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