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3证券简称:青海华鼎公告编号:临2025-002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一)规定的情形,经预测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华鼎”或“公司”)
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600万元左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00万元左右;预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亿元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5亿元左右。
若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
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ST”)。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若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9.3.5条规定,公司股票于年度报告公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本次公告为公司首次披露因预计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导致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5年4月22日,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报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